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721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548號

政府採購法行政裁判日期 105 年 01 月 12 日

法官楊惠欽簡慧娟孫國禎

原告
榮興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陳兩傳
被告
雲林縣政府
代表人
李進勇

上列當事人間政府採購法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移送於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理由

一、按訴訟之全部或一部,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依原告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於其管轄法院,行政訴訟法第18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被告之機關所在地為雲林縣,依行政訴訟法第13條第1項規定,本件應由臺中高等行政法院管轄。茲原告向無管轄權之本院起訴,顯係違誤,依上開規定,自應依職權移送於管轄法院,爰裁定如主文。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五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敘明理由,經本院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抗告(須按對造人數附具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  月  12  日

審判長法官 楊 惠 欽

法官 簡 慧 娟

法官 孫 國 禎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   月  12  日

書記官 陳 嬿 如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4年度訴字第548號於民國 105 年 01 月 12 日裁判,案由為政府採購法,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