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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9年度聲字第856號

聲請付保護管束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6 月 09 日

法官莊崑山陳明富陳明呈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聲字第856號

聲請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檢察官
受刑人
廖秋東

上列受刑人因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聲請人聲請付保護管束(109年度執聲付字第338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廖秋東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由

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廖秋東前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罪,經最高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10月確定後移送執行,茲聲請人以受刑人廖秋東業經法務部於民國109年6月5日核准假釋在案。而該案犯罪事實最後裁判之法院為本院(105年度原選上訴字第7號),爰聲請於其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等語。本院審核有關文件,認聲請人之聲請為正當,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刑法第93條第2項、第96條但書之規定,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9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莊崑山

法 官 陳明富

法 官 陳明呈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9 日

書記官 陳武悅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9年度聲字第856號於民國 109 年 06 月 09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付保護管束,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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