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補字第2376號
- 原告
-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志堅
- 訴訟代理人
- 黃君維
上列原告與被告展捷物流有限公司等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翌日起7日內,並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規定,補正下列事項,逾期不補,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應補正事項:
一、被告展捷物流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表,及其法定代理人游天億、被告朱根瑩之最新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勿省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補字第2376號
上列原告與被告展捷物流有限公司等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翌日起7日內,並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規定,補正下列事項,逾期不補,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應補正事項:
一、被告展捷物流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表,及其法定代理人游天億、被告朱根瑩之最新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勿省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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