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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1年度易字第610號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05 月 24 日

法官胡堅勤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1年度易字第610號

公訴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康智偉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0 年度毒偵字第7431號),而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對被訴之事實為有罪陳述,本院裁定行簡式審判程序,並判決如下:

主文

康智偉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壹包(驗餘淨重零點零參伍柒公克)沒收銷燬之。

事實

一、康智偉前因施用毒品案件,經依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裁定令入勒戒處所施以觀察、勒戒後,因認無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於民國92年6 月10日釋放出所,並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92年度毒偵緝字第152 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又因詐欺、強盜、施用毒品等案件,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分別以95年度簡字第3019號、96年訴字第314 號、96年度簡字第1658號判決各判處有期徒刑4 月、3 年8 月、6 月,俟經同法院以96年度聲減字第2843號裁定各減刑為有期徒刑2 月、3 年8 月、3 月,應執行刑有期徒刑4 年確定,於99年8 月5 日假釋附保護管束,迄99年12月23日止假釋期滿而未經撤銷,其未執行之刑以已執行論。仍不知悔改,復基於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犯意,於100 年10月29日晚間7 、8 時許,在新北市中和區某友人住處內,以將毒品放入玻璃球內燒烤後吸食其煙之方式,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 次。嗣於100 年10月30日晚間11時許,在新北市○○區○○路366 號前,因形跡可疑,為警盤查而查獲,並扣得其所有之甲基安非他命1 包(淨重0.0360公克,取樣0.0003公克,驗餘淨重0.0357公克)。

二、案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第二分局移請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一、訊據被告康智偉對於上揭事實坦承不諱,被告為警查獲時所採尿液,經檢驗結果,確實呈甲基安非他命之陽性反應,並有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第二分局毒品案件被移送人姓名及代碼對照表以及臺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年11月14日編號UL/2011/B0000000號濫用藥物檢驗報告各乙紙在卷可稽。證明被告為警查獲之米白色結晶1 袋經檢驗後含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之事實,則有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第二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各乙份及查獲照片10張、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100 年11月29日航藥鑑字第1005668 號毒品鑑定書1 紙附卷足憑。被告自白與事實相符,應堪採信。本件事證已甚明確,被告犯行堪以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 項之施用第二級毒品罪。被告施用毒品前後,持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低度行為,為其施用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被告有如犯罪事實欄所載之論罪、科刑及徒刑之執行情形,有台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 件在卷可稽,其於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5 年以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應依刑法第47條第1 項之規定加重其刑。爰審酌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所生危害、犯罪後坦承犯行態度尚佳等一切情狀,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併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至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1 包,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 項前段之規定,宣告沒收銷燬之。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 第1 項、第299 條第1項前段,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 項、第18條第1 項前段,刑法第11條前段、第47條第1 項、第41條第1 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張慶林到庭執行職務。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 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敘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應附繕本) ,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24 日

刑事第六庭 法 官 胡堅勤

書記官 梁宜庭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24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1年度易字第610號於民國 101 年 05 月 24 日裁判,案由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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