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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聲字第2500號

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105 年 05 月 31 日

法官廣于霙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5年度聲字第2500號

聲請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陳立群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5 年度執聲字第149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陳立群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陳立群因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 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受刑人陳立群因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載之刑,均經確定在案,有各該判決書、執行案件資料表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 份附卷可稽。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刑法第50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裁定如主文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敘明抗告理由,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31 日

刑事第十庭 法 官 廣于霙

書記官 尤朝松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3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    編號      │       1.       │       2.       │
├───────┼────────┼────────┤
│    罪名      │   加重竊盜罪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宣告刑     │有期徒刑1 年    │有期徒刑2 年    │
├───────┼────────┼────────┤
│  所犯法條    │刑法第321 條第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項第4 款、第2 款│第4 條第2 項、刑│
│              │、第1 款        │法第28條        │
├───────┼────────┼────────┤
│  犯罪日期    │104 年2 月8 日凌│103 年12月20日至│
│              │晨2 時56分許    │25日間之某日晚間│
│              │                │10時至11時許    │
├───────┼────────┼────────┤
│偵查(自訴)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關年度及案號  │檢察署104 年度偵│檢察署104 年度偵│
│              │字第5987號      │字第5298號、第10│
│              │                │591 號          │
├──┬────┼────────┼────────┤
│ 最 │法  院  │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後 ├────┼────────┼────────┤
│ 事 │案  號  │104 年度上易字第│104 年度訴字第98│
│ 實 │        │1989號          │0 號            │
│ 審 ├────┼────────┼────────┤
│    │判決日期│105 年3 月15日  │105 年4 月14日  │
├──┼────┼────────┼────────┤
│ 確 │法  院  │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定 ├────┼────────┼────────┤
│ 判 │案  號  │104 年度上易字第│104 年度訴字第98│
│ 決 │        │1989號          │0 號            │
│    ├────┼────────┼────────┤
│    │確定日期│105 年3 月15日  │105 年5 月2 日  │
├──┴────┼────────┼────────┤
│ 備       註  │                │                │
└───────┴────────┴────────┘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聲字第2500號於民國 105 年 05 月 31 日裁判,案由為定其應執行刑,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