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法律人公認 · 必修判決書怎麼快速讀懂一起讀判決創辦人蕭奕弘律師|法官/檢察官/律師三視角|貫串國考底層邏輯看課程內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572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4069號

聲請減刑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11 月 20 日

法官蔡慧雯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聲減字第4069號

聲請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潘兆安

上列受刑人因聲請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案件,本院於中華民國96年8 月13日所為之裁定之原本及其正本有誤寫,應裁定更正如下:

主文

原裁定之原本及其正本附表欄編號八附註之「不得減刑」部分應予刪除。

理由

一、按刑事判決文字,顯係誤寫,而不影響於全案情節與判決之本旨者,參照民事訴訟法第232條規定,原審法院得以裁定更正之,業經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3號解釋在案。

二、本件原裁定之原本及其正本附表欄編號8 附註之「不得減刑」等字顯係贅載,應予刪除。

三、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20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蔡慧雯

書記官 高建華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22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4069號於民國 101 年 11 月 20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減刑,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相關課程

讀到這裡,下一步可以學的:

  • 判決實戰這門課教你拆解判決書結構、快速定位爭點。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