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執消債清字第33號
- 聲請人
- 張獻文
- 即債務人
- 代理人
- 何明諺律師
- 相對人
-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即債權人
- 設台北市○○區○○里○○路00號 法定代
- 即債權人
- 理人 謝娟娟 住同上
- 代理人
- 賴塘中 住屏東縣○○鎮○○路00號0樓 相
- 代理人
- 對 人 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即債權人
- 設台北市○○區○○路0段000號14樓 法定
- 代理人
- 麥康裕 住同上
- 代理人
- 0000000000000000 (送達處所:南港○○○0000○○ ○)
- 相對人
-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即債權人
- 設台北市○○區○○○路0段000號27樓法定
- 代理人
- 周添財 住同上
- 代理人
- 0000000000000000 (送達處所:板橋莒光○○○00000○○ ○)
- 相對人
-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即債權人
- 設台北市○○區○○○路○段000號 1~3樓、127號 法定代理人 魏寶生 住同上
- 即債權人
- 0000000000000000
- 即債權人
- 設台北市○○區○○○路000○000○ 000○000○000號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住同上
- 即債權人
- 0000000000000000
- 即債權人
- 設台北市○○區○○里○○○路0段 000號 法定代理人 呂桔誠 住同上
- 代理人
- 張美英 住○○市○○區○○路00號 相 對
- 代理人
- 人 新加坡商艾星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即債權人
- 設台北市○○區○○○街00號3樓 法定代
- 即債權人
- 理人 曾慧雯 住同上
- 即債權人
- 0000000000000000
- 即債權人
- 設新北市○○區○○路0段000號12樓 法定
- 代理人
- 張司政 住同上
- 代理人
- 0000000000000000
- 代理人
- 0000000000000000
- 相對人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即債權人
- 設台北市○○區○○路0段00號 法定
- 代理人
- 鄧明斌 住同上
- 代理人
- 0000000000000000
- 即債權人
- 設台北市○○區○○○路0段0號9樓 法定代
- 即債權人
- 理人 平川秀一郎 住同上
- 即債權人
- 0000000000000000
- 即債權人
- 設台北市○○區○○○路0段000號7樓法定代
- 住○○市○○區○○路000號0樓 相 對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住○○市○○區○○路00巷00號0樓 相 對 人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住○○市○○區○○路0段00號00樓 相 對 人 磊豐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住○○市○○區○○路0段00號 相 對 人 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住○○市○○區○○路0段000號0樓 相 對 人 中華開發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理人 李天送 住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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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清算程序終止。
理由
一、按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後,如清算財團之財產不敷清償第108 條所定費用及債務時,法院因管理人之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終止清算程序。法院為前項裁定前,應使管理人及債權人有陳述意見機會。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消債條例)第129 條第1 、2 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債務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經本院108年度消債清字第60號裁定自民國109年8月10日中午12時起開始清算程序。經查,債務人名下無任何不動產,而其名下車牌號碼為00-0000號汽車,係85年出廠,車齡已有24年,已遠逾使用年限,折舊後無甚清算實益,顯無清算拍賣必要。其次,債務人亦無保單解約金可供分配,有債務人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保險業通報作業系統資料查詢結果表、國際康健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109年8月24日康健(保)字第10900010200號函等件附卷可稽。又本件亦查無債務人有何其它財產,堪認債務人之財產不敷清償消債條例第108 條所定之費用及債務。
三、依上所述,本件債務人之財產不敷清償消債條例第108 條所定之費用及債務,爰於通知債權人陳述意見後,依首揭規定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