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4 分鐘讀完全文 8,329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2236號

聲請定應執行之刑刑事裁判日期 100 年 06 月 16 日

法官劉惠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聲字第2236號

聲請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蘇裕祥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2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100年度執聲字第137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蘇裕祥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及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捌月。

理由

一、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應執行之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刑法第50條、第51條第5 款、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

二、次按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之事項,有其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並非概無拘束。依據法律之具體規定,法院應在其範圍選擇為適當之裁判者,為外部性界限;而法院為裁判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及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者,為內部性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逾越(最高法院80年臺非字第473 號判例意旨可資參照)。是以數罪併罰,有2 裁判以上,定其應執行之刑時,固屬於法院自由裁量之事項,然仍應受前揭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之拘束。又按在數罪併罰中之一罪,依刑法規定得易科罰金,若因與不得易科之他罪併合處罰結果而不得易科罰金時,原可易科部分所處之刑,自亦無庸為易科折算標準之記載(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144 、679 號解釋可資參照)。再所謂最先裁判確定案件之確定時,如與後罪之犯罪日期同一天,則因最先裁判確定之案件,係於確定當日之晚上12時,方發生確定之效力,是以後罪發生時,該最先確定之案件尚未發生確定效力,而合於判決確定前犯罪之要件,應准定執行刑(參見刑事法律問題研究第328-330 頁,及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 條規定犯罪時間在96年4 月24日以前者方得適用,而依辦理該減刑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7 條規定,亦包括24日當日之犯罪),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8年度抗字第945 號裁定可資參照。

三、查受刑人蘇裕祥因犯竊盜等罪,分別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有上開案件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等件附卷可稽;又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5 所示之罪之犯罪日期(99年1 月11日),雖係與其所犯如附表編號1 所示之罪之判決確定日期(99年1 月11日)為同日,惟依上開說明,確定日期係以算至該日晚上12時屆滿為止,方發生確定之效力,是附表編號5 所示之罪仍合於判決確定前犯罪之要件,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本件聲請與首揭法條規定均無不合,應定其應執行之刑。另受刑人所犯附表編號1 、2 、3 、6 、7 所示案件原雖得易科罰金,然與其所犯不得易科罰金之如附表所示其他案件併合處罰之結果,依上開說明,本院於定執行刑時,自不得併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16 日

刑事第十七庭 法 官 劉惠娟

書記官 紀俊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16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蘇裕祥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
│編           號 │        1           │        2           │         3        │
├────────┼──────────┼──────────┼─────────┤
│罪            名│竊盜                │妨害自由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宣     告     刑│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6月       │
│                │                    │                    │                  │
├────────┼──────────┼──────────┼─────────┤
│犯   罪   日  期│98.07.16            │97.12.13            │99.01.04          │
├────────┼──────────┼──────────┼─────────┤
│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8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9年度毒偵│
│年   度   案  號│6792號              │6633號              │字第389號         │
├─┬──────┼──────────┼──────────┼─────────┤
│  │法        院│彰化地院            │臺中地院            │彰化地院          │
│最├──────┼──────────┼──────────┼─────────┤
│後│案        號│98年度簡字第2372號  │98年度訴字第4183號  │99年度簡字第586號 │
│事│            │                    │                    │                  │
│實├──────┼──────────┼──────────┼─────────┤
│審│判  決 日 期│98.12.18            │99.01.29            │99.04.14          │
├─┼──────┼──────────┼──────────┼─────────┤
│  │法        院│彰化地院            │臺中地院            │彰化地院          │
│確├──────┼──────────┼──────────┼─────────┤
│定│案        號│98年度簡字第2372號  │98年度訴字第4183號  │99年度簡字第586號 │
│判│            │                    │                    │                  │
│決├──────┼──────────┼──────────┼─────────┤
│  │判決確定日期│99.01.11            │99.02.22            │99.05.03          │
├─┴──────┼──────────┼──────────┼─────────┤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                  │是                  │是                │
│之案件          │                    │                    │                  │
├────────┼──────────┼──────────┼─────────┤
│ 備           註│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第│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
│                │543號(編號1-2已定執│3305號(編號1-2已定 │第2550號          │
│                │行刑為6月)         │執行刑為6月)       │                  │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蘇裕祥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
│編           號 │        4           │        5           │        6         │
├────────┼──────────┼──────────┼─────────┤
│罪            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竊盜              │
├────────┼──────────┼──────────┼─────────┤
│宣     告     刑│有期徒刑4年         │有期徒刑3年10月     │有期徒刑5月       │
│                │共7罪               │                    │                  │
├────────┼──────────┼──────────┼─────────┤
│犯   罪   日  期│98.10.21、98.11.15  │99.01.11            │98.11.09          │
│                │98.11.29、98.11.04  │                    │                  │
│                │98.10.21、98.10.28  │                    │                  │
│                │98.10.30            │                    │                  │
├────────┼──────────┼──────────┼─────────┤
│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9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9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9年度偵字│
│年   度   案  號│739號               │739號               │第3774號          │
├─┬──────┼──────────┼──────────┼─────────┤
│  │法        院│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中高分院          │
│最├──────┼──────────┼──────────┼─────────┤
│後│案        號│99年度訴字第241號   │99年度訴字第241號   │99年度上易字第1097│
│事│            │                    │                    │號                │
│實├──────┼──────────┼──────────┼─────────┤
│審│判  決 日 期│99.07.16            │99.07.16            │99.12.29          │
├─┼──────┼──────────┼──────────┼─────────┤
│  │法        院│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中高分院          │
│確├──────┼──────────┼──────────┼─────────┤
│定│案        號│99年度訴字第241號   │99年度訴字第241號   │99年度上易字第1097│
│判│            │                    │                    │號                │
│決├──────┼──────────┼──────────┼─────────┤
│  │判決確定日期│99.08.03            │99.08.03            │99.12.29          │
├─┴──────┼──────────┼──────────┼─────────┤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                  │否                  │是                │
│之案件          │                    │                    │                  │
├────────┼──────────┼──────────┼─────────┤
│ 備           註│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彰化地檢100年度執 │
│                │3988號(編號4-5已定 │3988號(編號4-5已定 │字第556號(編號6-7│
│                │執行刑為6年4月)    │執行刑為6年4月)    │已定執行刑為9月) │
│                │                    │                    │                  │
│                │                    │                    │                  │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蘇裕祥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
│編           號 │        7           │         8          │        9         │
├────────┼──────────┼──────────┼─────────┤
│罪            名│贓物                │竊盜                │竊盜              │
├────────┼──────────┼──────────┼─────────┤
│宣     告     刑│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8月       │
│                │                    │                    │                  │
├────────┼──────────┼──────────┼─────────┤
│犯   罪   日  期│98.12.21            │98.11.18            │98.12.11          │
├────────┼──────────┼──────────┼─────────┤
│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9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99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99年度偵字│
│年   度   案  號│3774號              │11556號             │第11556號         │
├─┬──────┼──────────┼──────────┼─────────┤
│  │法        院│中高分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
│最├──────┼──────────┼──────────┼─────────┤
│後│案        號│99年度上易字第1097號│100年度易字第541號  │100年度易字第541號│
│事│            │                    │                    │                  │
│實├──────┼──────────┼──────────┼─────────┤
│審│判  決 日 期│99.12.29            │100.04.01           │100.04.01         │
├─┼──────┼──────────┼──────────┼─────────┤
│  │法        院│中高分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
│確├──────┼──────────┼──────────┼─────────┤
│定│案        號│99年度上易字第1097號│100年度易字第541號  │100年度易字第541號│
│判│            │                    │                    │                  │
│決├──────┼──────────┼──────────┼─────────┤
│  │判決確定日期│99.12.29            │100.05.05           │100.05.05         │
├─┴──────┼──────────┼──────────┼─────────┤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                  │否                  │否                │
│之案件          │                    │                    │                  │
├────────┼──────────┼──────────┼─────────┤
│ 備           註│彰化地檢100年度執   │臺中地檢100年度執字 │臺中地檢100年度執 │
│                │字第556號(編號6-7  │第5760號(編號8-9已 │第5760號(編號8-9 │
│                │已定執行刑為9月)   │定執行刑為10月)    │定執行刑為10月)  │
│                │                    │                    │                  │
│                │                    │                    │                  │
└────────┴──────────┴──────────┴─────────┘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2236號於民國 100 年 06 月 16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應執行之刑,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