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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中簡字第2606號

詐欺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5 月 29 日

法官李進清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7年度中簡字第2606號

聲請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郭宇翔
選任辯護人
陳昱龍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7年度

偵字第1965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郭宇翔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拘役壹佰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合計新臺幣貳萬貳仟零伍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除證據部分補充「被告於本院訊問時之自白」及「臺灣高鐵票種說明網頁列印資料、臺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旅客運送契約、購票/搭乘/退票資料」,並更正補充如論罪科刑欄(一)(二)所示外,其餘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所載(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

(一)核被告郭宇翔前揭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9條第2項之詐欺得利罪。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雖另記載編號55(聲請書之真意應係指偵卷附表原檔編號55,如依聲請書所附修正檔之附表應係編號50)所示即民國106年7月18日左營站至臺中站部分,係犯刑法第339條第2項、第3項之詐欺得利未遂罪嫌云云,然查被告就上揭於106年7月18日左營站至臺中站部分,已取得臺灣高鐵公司就該次左營站至臺中站之高鐵票退款費用新臺幣(下同)360元(偵卷第90頁之購票/搭乘/退票資料),而詐得高鐵乘車之財產上不法利益,應屬既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認被告此部分係犯詐欺得利未遂罪,容有誤會。

(二)另被告就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表次數欄所示編號①31、32部分、②40、41部分、③43、44部分、④45、46部分、

⑤47、48部分、⑥51、52部分、⑦55、56部分、⑧61、62部分、⑨65、66部分、⑩67、68部分、⑪69、70部分,分別係以一施用詐術行為,向臺灣高鐵公司詐取自己及不詳第三人免於支出同一起迄站高鐵票費用之利益,各為接續犯,應各自論以一詐欺得利罪。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認被告此部分行為均係獨立數罪,亦有未洽。又被告所犯前揭詐欺得利罪合計共61罪間,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

(三)爰審酌被告因經濟條件欠佳,不思循正途獲取生活所需,竟多次以前揭非法方式詐取臺灣高鐵公司載運服務之財產上不法利益,所為殊值非議,兼衡其各次詐得財產上不法利益之價值分別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表所示退票金額,合計為2萬2052元,並參酌其犯後已知坦承犯行,尚見悔悟之心,暨審酌其碩士畢業之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係屬低收入戶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及定其應執行刑暨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三、沒收部分:本件被告上開詐欺得利犯行所獲得各次財產上不法利益之價值分別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表所示退票金額,總計為2萬2052元,核屬被告之犯罪所得,且均未扣案,爰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339條第2項、第41條第1項前段、第51條第6款、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須附繕本)。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29 日

臺中簡易庭 法 官 李 進 清

書記官 張 雅 慧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29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
(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
物交付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50 萬元以
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
┌──┬─────────┬───────────────────┐
│編號│   犯罪事實       │                主文                  │
├──┼─────────┼───────────────────┤
│1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1所載 │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2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2所載 │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3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3所載 │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4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4所載 │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5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5所載 │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6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6所載 │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7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7所載 │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8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8所載 │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9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9所載 │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10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10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11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11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12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12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13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13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14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14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15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15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16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16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17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17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18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18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19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19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20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20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21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21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22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22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23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23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24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24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25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25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26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26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27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27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28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28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29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29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30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貳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30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31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
│    │書附表次數欄31、32│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所載              │                                      │
├──┼─────────┼───────────────────┤
│32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33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33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34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34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35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35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36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36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37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37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38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38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39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39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
│    │書附表次數欄40、41│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所載              │                                      │
├──┼─────────┼───────────────────┤
│40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42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41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
│    │書附表次數欄43、44│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所載              │                                      │
├──┼─────────┼───────────────────┤
│42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
│    │書附表次數欄45、46│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所載              │                                      │
├──┼─────────┼───────────────────┤
│43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
│    │書附表次數欄47、48│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所載              │                                      │
├──┼─────────┼───────────────────┤
│44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49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45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50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46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捌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51、52│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所載              │                                      │
├──┼─────────┼───────────────────┤
│47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參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53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48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
│    │書附表次數欄54所載│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49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
│    │書附表次數欄55、56│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所載              │                                      │
├──┼─────────┼───────────────────┤
│50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57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51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58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52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59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53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60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54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
│    │書附表次數欄61、62│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所載              │                                      │
├──┼─────────┼───────────────────┤
│55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63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56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64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57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
│    │書附表次數欄65、66│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所載              │                                      │
├──┼─────────┼───────────────────┤
│58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
│    │書附表次數欄67、68│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所載              │                                      │
├──┼─────────┼───────────────────┤
│59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
│    │書附表次數欄69、70│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所載              │                                      │
├──┼─────────┼───────────────────┤
│60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71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61  │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郭宇翔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    │書附表次數欄72所載│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中簡字第2606號於民國 108 年 05 月 29 日裁判,案由為詐欺,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