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339 條(普通詐欺罪)
- 1.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 2.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 3.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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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刑法第 339 條為普通詐欺罪,行為人以詐術使人交付財物或得財產上不法利益,可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 50 萬元以下罰金。
Q · 借錢時編了假理由但事後還了,還算詐欺嗎?
依刑法第 339 條第 1 項,詐欺罪在「行為人取得財物的那一刻」就已經成立,不是事後補救能消除的。如果借錢時編造不存在的急用理由、隱瞞自己沒有還款能力,讓對方陷於錯誤而交付金錢,犯罪就已既遂。後來還錢只是民事返還,可作為和解或量刑從輕的依據,但不影響罪名成立。本罪最重可處 5 年有期徒刑或併科 50 萬元以下罰金。
白話解讀
你以為詐騙就是那種假檢警、假投資的騙局?法律上的「詐欺」範圍比那寬太多了。只要三件事齊備:你故意說謊(或隱瞞事實)、對方因此產生錯誤判斷、對方基於這個錯誤把東西或錢交給你,詐欺罪就成立。賣二手車時把事故車講成「完全無事故」、募資時誇大產品功能讓支持者買單、找朋友借錢時編一個不存在的急用理由,這些在法律上都可能是詐欺。而且第二項把範圍拉得更廣:不只騙走「東西」,騙來「財產上的利益」也算,例如騙對方免除你的債務、騙對方幫你提供勞務。最重五年有期徒刑,這是普通詐欺。如果手法升級用網路、廣播、電視對公眾行騙,跳到 339-4 的加重詐欺,刑度翻倍。一般人以為自己離詐欺很遠,其實你日常每一次「為了成交而誇大」,都在這條紅線附近游移。
法律定性
刑法第 339 條為普通詐欺罪基本規定,行為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第 1 項)或取得財產上不法利益(第 2 項),即構成犯罪,三層構成要件為詐術、陷於錯誤、不法所有意圖,是台灣刑事財產犯罪的核心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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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借錢不還算詐欺還是民事糾紛?▾
關鍵在「借的那一刻」對方有沒有還款的意思和能力。如果他當時有正當理由借錢、有合理的還款計劃,只是後來週轉不靈還不出來,這是民事債務糾紛,你只能走民事訴訟追錢。但如果他借錢時就用假理由(假急用、假投資標的)、早就沒有還款能力還騙你說有,這就是詐欺。內行人提示:實務上檢察官判斷的關鍵是對方借錢當下的財務狀況——調他的銀行存款、信用紀錄、同時期對其他人的債務,這些能拼出他當時是否有還款能力的全貌。
Q2網路賣家貨不對版可以告詐欺嗎?▾
要看「不對版」的程度和賣家主觀狀態。單純品質沒達到你的預期是消費糾紛,走消費者保護法或民事瑕疵擔保。但如果賣家明確描述「全新」但寄來二手、寫「正品」但寄來仿冒、用修圖掩飾重大瑕疵,這就跨到詐欺(刑法第 339 條)。內行人提示:提告前先用存證信函或平台客服管道留下書面紀錄,對方的回應本身就是證據。如果他一開始說「會處理」後來才改口「正常使用磨損」,這種前後矛盾在法庭上非常有殺傷力。
Q3如果我被詐騙但金額只有幾千塊,值得提告嗎?▾
單就你個人金額來看,可能不划算。但報案有另一個價值:詐騙犯通常是慣犯,你的報案紀錄會併入其他被害人的案件,湊到一定規模檢警就會動起來。如果對方使用的是詐欺集團的帳戶,警示後這個帳戶無法再詐騙下一個人。內行人提示:小額詐騙可以走刑事附帶民事一次解決,不用另繳民事裁判費。如果對方被加重詐欺起訴,你只要當被害人出庭作證,不用自己打民事官司,判決就會幫你確認損害,拿這份判決去強制執行。
Q4我在網路誇大商品效果被檢舉詐欺,會被判刑嗎?▾
看法院怎麼區分「廣告誇飾」和「詐術」。一般性的形容詞(超讚、最棒)法院通常認為是廣告誇飾,不構成詐術。但如果你說了具體可驗證的假事實(臨床實驗證明有效但根本沒做、通過某某認證但根本沒有),這就跨線了。內行人提示:化妝品、保健食品、投資商品的廣告文案最容易踩雷。實務上檢察官會看你有沒有具體數據、認證字號、科學主張等可查證的不實內容,如果有,趕快跟消費者全額退款取得和解,是唯一能止血的路。
Q5刑法 339 條詐欺罪是什麼?▾
建立普通詐欺罪基本規定,以詐術使人交付財物或取得財產上不法利益,是台灣財產犯罪適用最廣的條文之一。
Q6詐欺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三層要件:詐術(製造錯誤認知)、陷於錯誤(因果關係)、不法所有意圖(主觀故意),缺一不可。
Q7什麼叫詐術?隱瞞算嗎?▾
詐術包含積極說謊與消極隱瞞重要事實,例如賣凶宅不告知、賣泡水車隱瞞紀錄都算。
Q8什麼是財產上不法利益?▾
非有形財物的經濟利益,如騙取勞務、免除債務、取得使用權等抽象利益,第 2 項專門規範這類詐欺得利。
Q9詐欺罪怎麼提告?▾
打 165 凍結對方帳戶 → 警局報案做筆錄 → 具狀向地檢署提告,建議同時提刑事附帶民事免裁判費。
Q10被詐騙第一時間怎麼做?▾
黃金 72 小時內打 165 反詐騙專線,請警方發警示帳戶凍結對方戶頭,晚一天錢被領光機率翻倍。
Q11詐欺案怎麼證明對方有故意?▾
調對方當時的銀行存款、信用紀錄、同期對其他人的債務,拼出他取得財物當下是否有還款能力與履約意思。
Q12被告詐欺怎麼防禦?▾
核心是證明主觀上沒有詐欺故意——當時真的相信自己說的、真的有履約計劃,準備帳戶餘額與溝通紀錄當客觀證據。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item | key_difference | penalty | example |
|---|---|---|---|
| 刑法 339 詐欺 | 使人交付(詐術讓被害人主動交付) |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 50 萬 | 編假理由借錢、貨不對版賣假貨 |
| 刑法 320 竊盜 | 破壞持有(行為人主動拿走) |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 50 萬 | 順手牽羊、扒手 |
| 刑法 335 侵占 | 物已合法持有後變賣 |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 3 萬 | 代客保管的物品變賣 |
| 刑法 342 背信 | 為他人處理事務違背任務 |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 50 萬 | 職員違背職務造成公司損害 |
| 刑法 339-4 加重詐欺 | 三人以上、廣播電視網路對公眾行騙 | 1 年以上 7 年以下併科 100 萬 | 詐騙集團、網路投資詐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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