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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聲字第3458號

聲請定應執行之刑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9 月 09 日

法官許曉怡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聲字第3458號

聲請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林家齊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09年度執聲字第256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林家齊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肆月。

理由

一、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次按一裁判宣告數罪之刑,雖曾定其執行刑,但若部分上訴、部分因未上訴,或上訴後經駁回確定,因原判決所定應執行刑因部分上訴而未確定,僅具宣示性之暫時狀態,且上訴後判決結果縱令有罪,亦非必即為原宣告之徒刑,是就先行確定之數罪定其應執行刑時,苟未逸脫外部性界限範圍,且所為之裁量,無顯違比例原則之裁量權濫用例外情形,即不受原宣告刑所定之應執行刑之拘束,亦難認就先行確定之數罪定執行刑有何不當。

二、查受刑人林家齊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先後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及本院判決處以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有各該判決、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其聲請為正當,依上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受刑人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 1 │ 2 │ 3 │├────────┼───────────┼───────────┼───────────┤│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2月,共2罪 │有期徒刑1年,共3罪 │有期徒刑1年3月 │├────────┼───────────┼───────────┼───────────┤│ 犯 罪 日 期 │107年11月22日(1次) │107年11月23日(2次) │107年11月23日 ││ │107年11月23日(1次) │107年11月28日至11月29 │ ││ │ │日(1次) │ │├────────┼───────────┼───────────┼───────────┤│ 偵查(自訴)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 機關年度案號 │108年度偵字第5799號 │108年度偵字第5799號 │108年度偵字第5799號 │├─┬──────┼───────────┼───────────┼───────────┤│最│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後├──────┼───────────┼───────────┼───────────┤│事│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1548號 │108年度訴字第1548號 │108年度訴字第1548號 ││實├──────┼───────────┼───────────┼───────────┤│審│ 判決日期 │108年9月16日 │108年9月16日 │108年9月16日 │├─┼──────┼───────────┼───────────┼───────────┤│確│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定├──────┼───────────┼───────────┼───────────┤│判│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1548號 │108年度訴字第1548號 │108年度訴字第1548號 ││決├──────┼───────────┼───────────┼───────────┤│ │判決確定日期│108年10月9日 │108年10月9日 │108年10月9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 否 │ 否 │ 否 ││之案件 │ │ │ │├────────┼───────────┼───────────┼───────────┤│ 備 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 │108年度執字第14784號 │108年度執字第14784號 │108年度執字第14784號 ││ │(編號1至5定應執行有期│(編號1至5定應執行有期│(編號1至5定應執行有期││ │徒刑1年7月) │徒刑1年7月) │徒刑1年7月) │└────────┴───────────┴───────────┴───────────┘┌────────┬───────────┬───────────┬───────────┐│ 編 號 │ 4 │ 5 │ 6 │├────────┼───────────┼───────────┼───────────┤│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8月 │├────────┼───────────┼───────────┼───────────┤│ 犯 罪 日 期 │107年11月23日至11月24 │107年11月28日至11月29 │107年11月29日至11月30 ││ │日 │日 │日 │├────────┼───────────┼───────────┼───────────┤│ 偵查(自訴)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 機關年度案號 │108年度偵字第5799號 │108年度偵字第5799號 │107年度偵字第12454號等│├─┬──────┼───────────┼───────────┼───────────┤│最│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後├──────┼───────────┼───────────┼───────────┤│事│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1548號 │108年度訴字第1548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2258 ││實│ │ │ │號等 ││審├──────┼───────────┼───────────┼───────────┤│ │ 判決日期 │108年9月16日 │108年9月16日 │109年1月14日 │├─┼──────┼───────────┼───────────┼───────────┤│確│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定├──────┼───────────┼───────────┼───────────┤│判│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1548號 │108年度訴字第1548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2258 ││決│ │ │ │號等 ││ ├──────┼───────────┼───────────┼───────────┤│ │判決確定日期│108年10月9日 │108年10月9日 │109年3月1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 否 │ 否 │ 否 ││之案件 │ │ │ │├────────┼───────────┼───────────┼───────────┤│ 備 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 │108年度執字第14784號 │108年度執字第14784號 │109年度執字第1488號 ││ │(編號1至5定應執行有期│(編號1至5定應執行有期│(編號6至14暫執行有期 ││ │徒刑1年7月) │徒刑1年7月) │徒刑1年8月) │└────────┴───────────┴───────────┴───────────┘┌────────┬───────────┬───────────┬───────────┐│ 編 號 │ 7 │ 8 │ 9 │├────────┼───────────┼───────────┼───────────┤│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0月,共6罪 │有期徒刑9月,共2罪 │有期徒刑8月,共30罪 │├────────┼───────────┼───────────┼───────────┤│ 犯 罪 日 期 │107年11月21日(2次) │107年11月20日(1次) │107年11月19日(7次) ││ │107年11月26日(1次) │107年11月26日至11月27 │107年11月21日(1次) ││ │107年11月29日(1次) │日(1次) │107年11月22日(7次) ││ │107年11月30日(2次) │ │107年11月23日(2次) ││ │ │ │107年11月25日(1次) ││ │ │ │107年11月26日(6次) ││ │ │ │107年11月29日(5次) ││ │ │ │107年11月30日(1次) │├────────┼───────────┼───────────┼───────────┤│ 偵查(自訴)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 機關年度案號 │107年度偵字第12454號等│107年度偵字第12454號等│107年度偵字第12454號等│├─┬──────┼───────────┼───────────┼───────────┤│最│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後├──────┼───────────┼───────────┼───────────┤│事│ 案 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2258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2258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2258 ││實│ │號等 │號等 │號等 ││審├──────┼───────────┼───────────┼───────────┤│ │ 判決日期 │109年1月14日 │109年1月14日 │109年1月14日 │├─┼──────┼───────────┼───────────┼───────────┤│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定├──────┼───────────┼───────────┼───────────┤│判│ 案 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2258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2258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2258 ││決│ │號等 │號等 │號等 ││ ├──────┼───────────┼───────────┼───────────┤│ │判決確定日期│109年3月10日 │109年3月10日 │109年3月1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 否 │ 否 │ 否 ││之案件 │ │ │ │├────────┼───────────┼───────────┼───────────┤│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 │109年度執字第1488號 │109年度執字第1488號 │109年度執字第1488號 ││ │(編號6至14暫執行有期 │(編號6至14暫執行有期 │(編號6至14暫執行有期 ││ │徒刑1年8月) │徒刑1年8月) │徒刑1年8月) │└────────┴───────────┴───────────┴───────────┘┌────────┬───────────┬───────────┬───────────┐│ 編 號 │ 10 │ 11 │ 12 │├────────┼───────────┼───────────┼───────────┤│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2月,共2罪 │有期徒刑1年1月,共4罪 │有期徒刑1年,共5罪 │├────────┼───────────┼───────────┼───────────┤│ 犯 罪 日 期 │107年11月12日(1次) │107年11月12日(3次) │107年11月12日(1次) ││ │107年11月30日(1次) │107年11月22日(1次) │107年11月20日(1次) ││ │ │ │107年11月23日至11月24 ││ │ │ │日(1次) ││ │ │ │107年11月28日(2次) │├────────┼───────────┼───────────┼───────────┤│ 偵查(自訴)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 機關年度案號 │107年度偵字第12454號等│107年度偵字第12454號等│107年度偵字第12454號等│├─┬──────┼───────────┼───────────┼───────────┤│最│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後├──────┼───────────┼───────────┼───────────┤│事│ 案 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2258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2258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2258 ││實│ │號等 │號等 │號等 ││審├──────┼───────────┼───────────┼───────────┤│ │ 判決日期 │109年1月14日 │109年1月14日 │109年1月14日 │├─┼──────┼───────────┼───────────┼───────────┤│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定├──────┼───────────┼───────────┼───────────┤│判│ 案 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2258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2258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2258 ││決│ │號等 │號等 │號等 ││ ├──────┼───────────┼───────────┼───────────┤│ │判決確定日期│109年3月10日 │109年3月10日 │109年3月1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 否 │ 否 │ 否 ││之案件 │ │ │ │├────────┼───────────┼───────────┼───────────┤│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 │109年度執字第1488號 │109年度執字第1488號 │109年度執字第1488號 ││ │(編號6至14暫執行有期 │(編號6至14暫執行有期 │(編號6至14暫執行有期 ││ │徒刑1年8月) │徒刑1年8月) │徒刑1年8月) │└────────┴───────────┴───────────┴───────────┘┌────────┬───────────┬───────────┬───────────┐│ 編 號 │ 13 │ 14 │ 15 │├────────┼───────────┼───────────┼───────────┤│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7月,共2罪 │有期徒刑1年3月,共3罪 │├────────┼───────────┼───────────┼───────────┤│ 犯 罪 日 期 │107年11月22日 │107年11月27日(1次) │107年11月23日(3次) ││ │ │107年11月30日(1次) │ │├────────┼───────────┼───────────┼───────────┤│ 偵查(自訴)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 機關年度案號 │107年度偵字第12454號等│107年度偵字第12454號等│108年度偵字第25236號 │├─┬──────┼───────────┼───────────┼───────────┤│最│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後├──────┼───────────┼───────────┼───────────┤│事│ 案 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2258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2258 │109年度金訴字第44號 ││實│ │號等 │號等 │ ││審├──────┼───────────┼───────────┼───────────┤│ │ 判決日期 │109年1月14日 │109年1月14日 │109年4月6日 │├─┼──────┼───────────┼───────────┼───────────┤│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定├──────┼───────────┼───────────┼───────────┤│判│ 案 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2258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2258 │109年度金訴字第44號 ││決│ │號等 │號等 │ ││ ├──────┼───────────┼───────────┼───────────┤│ │判決確定日期│109年3月10日 │109年3月10日 │109年5月1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 否 │ 否 │ 否 ││之案件 │ │ │ │├────────┼───────────┼───────────┼───────────┤│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 │109年度執字第1488號 │109年度執字第1488號 │109年度執字第7770號 ││ │(編號6至14暫執行有期 │(編號6至14暫執行有期 │(編號15至16定應執行有││ │徒刑1年8月) │徒刑1年8月) │期徒刑1年7月) │└────────┴───────────┴───────────┴───────────┘┌────────┬───────────┬───────────┬───────────┐│ 編 號 │ 16 │ (空白) │ (空白) │├────────┼───────────┼───────────┼───────────┤│ 罪 名 │詐欺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5月 │ │ │├────────┼───────────┼───────────┼───────────┤│ 犯 罪 日 期 │107年11月23日 │ │ │├────────┼───────────┼───────────┼───────────┤│ 偵查(自訴)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 │ ││ 機關年度案號 │108年度偵字第25236號 │ │ │├─┬──────┼───────────┼───────────┼───────────┤│最│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 ││後├──────┼───────────┼───────────┼───────────┤│事│ 案 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44號 │ │ ││實├──────┼───────────┼───────────┼───────────┤│審│ 判決日期 │109年4月6日 │ │ │├─┼──────┼───────────┼───────────┼───────────┤│確│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 ││定├──────┼───────────┼───────────┼───────────┤│判│ 案 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44號 │ │ ││決├──────┼───────────┼───────────┼───────────┤│ │判決確定日期│109年5月12日 │ │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 否 │ │ ││之案件 │ │ │ │├────────┼───────────┼───────────┼───────────┤│ 備 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 │ ││ │109年度執字第7770號 │ │ ││ │(編號15至16定應執行有│ │ ││ │期徒刑1年7月) │ │ │└────────┴───────────┴───────────┴───────────┘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9 日

刑事第十庭 法 官 許曉怡

書記官 郭淑琪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9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聲字第3458號於民國 109 年 09 月 09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應執行之刑,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