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易字第18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業務侵占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3 月 04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0年度易字第182號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黃建宗 上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9 年度撤緩偵字第508 號),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當事人之意見後,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依簡式審判程序審理,判決如下: 主 文 黃建宗犯附表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所示之刑及沒收。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黃建宗自民國106年8月18日起至108年8月27日止,受雇於址設臺北市○○區○○路0 段00巷00號之益春有限公司(下稱益春公司),擔任益春公司派駐於臺灣中部地區之駐點業務員,負責向中部地區之五金商行推銷水電工具,其業務內容包含負責招攬、推廣、售後服務及代收買賣價金等,為從事業務之人,並於上開任職期間,持有益春公司所有如附表二編號1 至55所示之水電工具展示品、HTC Desire00 Lifestyle行動電話1 支、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1 部,作為業務之用。㈠詎黃建宗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業務侵占之接續犯意,利用其向附表一編號1 至10「客戶名稱」欄所示等客戶收取貨款之機會,將業務上所取得附表一編號1 至10「客人交付黃建宗金額」欄所示之代收貨款共計新臺幣(下同)278,605 元,變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予以侵占入己。㈡另基於業務侵占之犯意,自108年8月27日起無故曠職,且未將附表二編號1 至55所示之水電工具展示品、上開行動電話及自用小客車交還益春公司,反以變易持有為所有之意,予以侵占入己,並隨即失聯。經益春公司於108 年8月30日以律師函請黃建宗應於3日內返還所侵占之上開貨款、展示品、行動電話及自用小客車等,黃建宗仍未予置理,遲至108年11月6日,始將附表二編號1、2、4至6、8 至15、17、18、22至28、30至35、37、41至47、53、54所示之部分展示品、上開行動電話及自用小客車歸還益春公司。 二、證據資料: (一)被告於偵查及本院準備程序、審理時之自白(見偵卷第 161至163 頁、第181至183頁、第189至190頁、本院卷第37頁、第44頁)。 (二)刑事告訴狀、寄放展示品明細(見偵卷第9 至15頁)、上開行動電話廠牌型號照片(見偵卷第17頁)、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行車執照影本(見第19至21頁)、代收貨款明細(第23頁)、交付貨款證明書(見偵卷第25至43頁)。三、論罪科刑: (一)查被告行為後,刑法第336條於108年12月25日修正公布,並於同年月27日施行。修正前刑法第336條第2項:「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1項之罪者,處 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3千元以下罰金。」,上揭修正前刑法第336條第2項所定之罰金數額,依刑法施行法第 1條之1第2項本文,就所定數額提高為30倍。修正後刑法第336條第2項:「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1項之罪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是上開修正規定僅係將罰金依刑法施行法第 1條之1第2項本文,修正提高30倍,以增加法律明確性,罪刑並無變更,於本案尚不生新舊法比較之問題,而應依一般法律適用原則,適用裁判時法。 (二)核被告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2項之業務侵占罪。 (三)被告於告訴人益春公司任職期間,侵占附表一編號1 至10「客人交付黃建宗金額」欄所示之代收貨款278,605 元,係在密切接近之時間、空間反覆實施,且侵害同一法益,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實行,較為合理,應屬接續犯而以一罪論。又被告於任職期間侵占上開代收貨款278,605 元,及自108年8月27日起無故曠職後,侵占告訴人所有如附表二編號1 至55所示之水電工具展示品、上開行動電話及自用小客車,其先後2 次業務侵占犯行,侵占標的不同、時間亦有不同,應認係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分論併罰。公訴意旨認被告利用業務上之機會,侵占所收得貨款及告訴人公司財產,係於密切接近之時間實施,侵害同一法益,而認被告主觀上係基於業務侵占之單一犯意,應僅以接續犯論以一罪等語,容有誤會,併此指明。 (四)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正值壯年,竟不思以正途賺取所需,利用擔任業務員工作,趁機將客戶所給付貨款侵占入己;又於無故曠職後,將所持有之水電工具、行動電話及自用小客車侵占入己,侵害他人之財產權,所為應予非難;兼衡被告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智識程度暨家庭經濟狀況(見本院卷第45頁)、侵占之金額,及其坦承犯行,並於偵查中與告訴人以450,000 元調解成立(調解金額另含告訴人委任律師費用),此有本院109年度中司偵移調字第753號調解程序筆錄(見偵卷第195頁至196頁),然迄今均無力履行給付之犯罪後態度;暨檢察官及告訴人就本案量刑之意見(見本院卷第45頁)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暨定其應執行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四、沒收部分: (一)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前二項之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犯罪所得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第5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查被告侵占附表二編號3、7、16、19至21、29、36、38至40、48至52、55所示之水電工具展示品、上開代收貨款共計278,605 元,均屬被告之犯罪所得,且均未合法發還告訴人,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 項前段、第3項規定,於被告所犯各該罪刑項下宣告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追徵其價額。 (三)另被告侵占所得附表二編號 1、2、4至6、8至15、17、18、22至28、30至35、37、41至47、53、54所示水電工具展示品、上開行動電話及自用小客車等物,業已交還告訴人領回,依刑法第38條之1 第1項、第5項之規定,即無庸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併予說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299條第1項前段、第310條之2、第454條第1項,刑法第336條第2 項、第41條第1項前段、第8 項、第51條第5款、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張子凡提起公訴,檢察官李斌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4 日刑事第八庭 法 官 孫藝娜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譚鈺陵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4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36條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 1 項之罪者,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15 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 1 項之罪者,處 6 月以上 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9 萬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一: ┌──┬────────┬───────┬─────┬──────┬───────┐ │編號│ 客戶名稱 │ 日 期 │ 銷售金額 │單家金額合計│客戶交付黃建宗│ │ │ │ │(新臺幣)│(新臺幣) │金額(新臺幣)│ ├──┼────────┼───────┼─────┼──────┼───────┤ │ 1 │知愛堂 │107年10月1日 │ 10,395元 │ 10,395元 │ 10,395元 │ ├──┼────────┼───────┼─────┼──────┼───────┤ │ 2 │永順五金行 │107年10月15日 │ 25,305元 │ 67,757元 │ 67,757元 │ │ │ ├───────┼─────┤ │ │ │ │ │107年10月16日 │ 6,090元 │ │ │ │ │ ├───────┼─────┤ │ │ │ │ │107年12月24日 │ 5,145元 │ │ │ │ │ ├───────┼─────┤ │ │ │ │ │108年1月4日 │ 8,432元 │ │ │ │ │ ├───────┼─────┤ │ │ │ │ │108年5月2日 │ 8,190元 │ │ │ │ │ ├───────┼─────┤ │ │ │ │ │108年5月8日 │ 9,450元 │ │ │ │ │ ├───────┼─────┤ │ │ │ │ │108年5月8日 │ 5,145元 │ │ │ ├──┼────────┼───────┼─────┼──────┼───────┤ │ 3 │聿霖商行 │107年11月1日 │ 2,914元 │ 12,024元 │ 8,180元 │ │ │ ├───────┼─────┤ │ │ │ │ │107年12月12日 │ 2,531元 │ │ │ │ │ ├───────┼─────┤ │ │ │ │ │108年5月9日 │ 1,974元 │ │ │ │ │ ├───────┼─────┤ │ │ │ │ │108年5月9日 │ 2,011元 │ │ │ │ │ ├───────┼─────┤ │ │ │ │ │108年5月9日 │ 2,594元 │ │ │ ├──┼────────┼───────┼─────┼──────┼───────┤ │ 4 │聯興電動工具行 │107年11月21日 │ 4,935元 │ 4,935元 │ 4,935元 │ ├──┼────────┼───────┼─────┼──────┼───────┤ │ 5 │杰陞五金行 │107年12月20日 │ 4,358元 │ 4,358元 │ 4,358元 │ ├──┼────────┼───────┼─────┼──────┼───────┤ │ 6 │中科工具行 │107年12月5日 │ 4,095元 │ 52,253元 │ 47,990元 │ │ │ ├───────┼─────┤ │ │ │ │ │107年12月21日 │ 3,938元 │ │ │ │ │ ├───────┼─────┤ │ │ │ │ │108年2月19日 │ 23,100元 │ │ │ │ │ ├───────┼─────┤ │ │ │ │ │108年6月3日 │ 3,465元 │ │ │ │ │ ├───────┼─────┤ │ │ │ │ │108年7月1日 │ 10,290元 │ │ │ │ │ ├───────┼─────┤ │ │ │ │ │108年7月16日 │ 5,250元 │ │ │ │ │ ├───────┼─────┤ │ │ │ │ │108年7月22日 │ 2,115元 │ │ │ ├──┼────────┼───────┼─────┼──────┼───────┤ │ 7 │上允電動工具行 │107年11月6日 │ 7,634元 │ 11,593元 │ 11,590元 │ │ │ ├───────┼─────┤ │ │ │ │ │107年11月6日 │ 3,959元 │ │ │ ├──┼────────┼───────┼─────┼──────┼───────┤ │ 8 │鉅泰五金建材商行│107年9月11日 │ 53,865元 │ 53,865元 │ 48,600元 │ ├──┼────────┼───────┼─────┼──────┼───────┤ │ 9 │祥金建材五金行 │108年5月15日 │ 38,325元 │ 38,325元 │ 34,000元 │ ├──┼────────┼───────┼─────┼──────┼───────┤ │ 10 │順益五金行 │108年7月1日 │ 38,325元 │ 45,125元 │ 40,800元 │ │ │ ├───────┼─────┤ │ │ │ │ │108年8月27日 │ 6,800元 │ │ │ ├──┴────────┴───────┼─────┼──────┼───────┤ │ 合 計 │300,630元 │300,630元 │278,605元 │ └───────────────────┴─────┴──────┴───────┘ 附表二: ┌──┬─────────────┬──┬───────┬───────┬────┐ │編號│商品名稱及規格 │數量│單價(新臺幣)│合計(新臺幣)│備 註 │ ├──┼─────────────┼──┼───────┼───────┼────┤ │ 1 │1140mm 18齒 帶鋸片 │5條 │ 230元 │ 1,150元 │已繳回 │ ├──┼─────────────┼──┼───────┼───────┼────┤ │ 2 │4-1/2"鑽石切片 │1片 │ 430元 │ 430元 │已繳回 │ ├──┼─────────────┼──┼───────┼───────┼────┤ │ 3 │4-1/2"鑽石切片 │1片 │ 430元 │ 430元 │ │ ├──┼─────────────┼──┼───────┼───────┼────┤ │ 4 │14"鑽石切片 │1片 │ 3,350元 │ 3,350元 │已繳回 │ ├──┼─────────────┼──┼───────┼───────┼────┤ │ 5 │6"往復式鑽石鋸片 │1片 │ 390元 │ 390元 │已繳回 │ ├──┼─────────────┼──┼───────┼───────┼────┤ │ 6 │9"往復式鑽石鋸片 │1片 │ 450元 │ 450元 │已繳回 │ ├──┼─────────────┼──┼───────┼───────┼────┤ │ 7 │52mm 穴鑽 │1只 │ 335元 │ 335元 │ │ ├──┼─────────────┼──┼───────┼───────┼────┤ │ 8 │M45P 7/16"中心沖 │1只 │ 360元 │ 360元 │已繳回 │ ├──┼─────────────┼──┼───────┼───────┼────┤ │ 9 │50mm 頂級穴鑽 │1只 │ 290元 │ 290元 │已繳回 │ ├──┼─────────────┼──┼───────┼───────┼────┤ │ 10 │大面神6"x.042x1x10T │1片 │ 83元 │ 83元 │已繳回 │ ├──┼─────────────┼──┼───────┼───────┼────┤ │ 11 │大面神6"x.042x1x14T │1片 │ 83元 │ 83元 │已繳回 │ ├──┼─────────────┼──┼───────┼───────┼────┤ │ 12 │大面神6"x.042x1x18T │1片 │ 83元 │ 83元 │已繳回 │ ├──┼─────────────┼──┼───────┼───────┼────┤ │ 13 │鋼鐵人6"x.035x3/4x14T │1片 │ 50元 │ 50元 │已繳回 │ ├──┼─────────────┼──┼───────┼───────┼────┤ │ 14 │摩斯萬用鋸 │1只 │ 390元 │ 390元 │已繳回 │ ├──┼─────────────┼──┼───────┼───────┼────┤ │ 15 │無敵組合包6"x7支+9"x4支 │1組 │ 954元 │ 954元 │已繳回 │ ├──┼─────────────┼──┼───────┼───────┼────┤ │ 16 │鐵木真6"x.035x3/4x5/8T │1片 │ 46元 │ 46元 │ │ ├──┼─────────────┼──┼───────┼───────┼────┤ │ 17 │通吃王6"x.05x3/4x10/14T │1片 │ 59元 │ 59元 │已繳回 │ ├──┼─────────────┼──┼───────┼───────┼────┤ │ 18 │金鋼狼6"x.05x3/4x14T │1片 │ 59元 │ 59元 │已繳回 │ ├──┼─────────────┼──┼───────┼───────┼────┤ │ 19 │鐵木真12"x.035x3/4x6T │1片 │ 90元 │ 90元 │ │ ├──┼─────────────┼──┼───────┼───────┼────┤ │ 20 │鐵木真6"x.035x3/4x6T │1片 │ 52元 │ 52元 │ │ ├──┼─────────────┼──┼───────┼───────┼────┤ │ 21 │通吃王6"x.035x3/4x10T │3片 │ 46元 │ 138元 │ │ ├──┼─────────────┼──┼───────┼───────┼────┤ │ 22 │金鋼狼6"x.035x3/4x14T │1片 │ 46元 │ 46元 │已繳回 │ ├──┼─────────────┼──┼───────┼───────┼────┤ │ 23 │通吃王8"x.05x1x8/12T │1片 │ 79元 │ 79元 │已繳回 │ ├──┼─────────────┼──┼───────┼───────┼────┤ │ 24 │金鋼狼9"x.035x3/4x14T │1片 │ 73元 │ 73元 │已繳回 │ ├──┼─────────────┼──┼───────┼───────┼────┤ │ 25 │棧板專用9"x.035x3/4x10T │1片 │ 84元 │ 84元 │已繳回 │ ├──┼─────────────┼──┼───────┼───────┼────┤ │ 26 │鐵木真9"x.05x3/4x6T │1片 │ 81元 │ 81元 │已繳回 │ ├──┼─────────────┼──┼───────┼───────┼────┤ │ 27 │6"碳化鎢砂礫鋸片 │1片 │ 148元 │ 148元 │已繳回 │ ├──┼─────────────┼──┼───────┼───────┼────┤ │ 28 │CTR 鋸片 6"X1"X8T │1片 │ 334元 │ 334元 │已繳回 │ ├──┼─────────────┼──┼───────┼───────┼────┤ │ 29 │CTR 鋸片 6"X1"X8T │1片 │ 334元 │ 334元 │ │ ├──┼─────────────┼──┼───────┼───────┼────┤ │ 30 │CTR 鋸片 9"X1"X8T │1片 │ 461元 │ 461元 │已繳回 │ ├──┼─────────────┼──┼───────┼───────┼────┤ │ 31 │CTR 鋸片12"X1"X8T │1片 │ 572元 │ 572元 │已繳回 │ ├──┼─────────────┼──┼───────┼───────┼────┤ │ 32 │弧型往復鋸片9"x.035x14T │5片 │ 509元 │ 2,545元 │已繳回 │ ├──┼─────────────┼──┼───────┼───────┼────┤ │ 33 │帶鋸片0000-00-00/14T │1條 │ 550元 │ 550元 │已繳回 │ ├──┼─────────────┼──┼───────┼───────┼────┤ │ 34 │35S 不銹鋼管切刀(29963) │1支 │ 1,375元 │ 1,375元 │已繳回 │ ├──┼─────────────┼──┼───────┼───────┼────┤ │ 35 │223S 不銹鋼內外鉸刀(29983)│1支 │ 990元 │ 990元 │已繳回 │ ├──┼─────────────┼──┼───────┼───────┼────┤ │ 36 │65S型 不銹鋼管切刀(31803) │1支 │ 2,090元 │ 2,090元 │ │ ├──┼─────────────┼──┼───────┼───────┼────┤ │ 37 │118附棘輪板手切斷器(32573)│1支 │ 1,568元 │ 1,568元 │已繳回 │ ├──┼─────────────┼──┼───────┼───────┼────┤ │ 38 │K-30通管機(34963) │1台 │ 6,800元 │ 6,800元 │ │ ├──┼─────────────┼──┼───────┼───────┼────┤ │ 39 │604型1/4"彎管器(38033) │1支 │ 5,115元 │ 5,115元 │ │ ├──┼─────────────┼──┼───────┼───────┼────┤ │ 40 │KWIK-SPIN手提通管機(41348)│1台 │ 1,310元 │ 1,310元 │ │ ├──┼─────────────┼──┼───────┼───────┼────┤ │ 41 │塑料管固定鉗(42478) │1只 │ 1,520元 │ 1,520元 │已繳回 │ ├──┼─────────────┼──┼───────┼───────┼────┤ │ 42 │18V 2.1AH電池(43323) │1只 │ 4,500元 │ 4,500元 │已繳回 │ ├──┼─────────────┼──┼───────┼───────┼────┤ │ 43 │18V 充電座(43458) │1只 │ 9,998元 │ 9,998元 │已繳回 │ ├──┼─────────────┼──┼───────┼───────┼────┤ │ 44 │1/2"DN15模具(44963) │1只 │ 2,000元 │ 2,000元 │已繳回 │ ├──┼─────────────┼──┼───────┼───────┼────┤ │ 45 │3/4"DN20模具(44968) │1只 │ 2,100元 │ 2,100元 │已繳回 │ ├──┼─────────────┼──┼───────┼───────┼────┤ │ 46 │K-1 小便斗清管器(46683) │1支 │ 2,475元 │ 2,475元 │已繳回 │ ├──┼─────────────┼──┼───────┼───────┼────┤ │ 47 │RP-310充電式壓接槍(47113) │1支 │ 36,000元 │ 36,000元 │已繳回 │ ├──┼─────────────┼──┼───────┼───────┼────┤ │ 48 │RP-310充電式壓接槍(47113) │1台 │ 36,000元 │ 36,000元 │ │ ├──┼─────────────┼──┼───────┼───────┼────┤ │ 49 │1/2"DN15模具(44963) │1只 │ 2,000元 │ 2,000元 │ │ ├──┼─────────────┼──┼───────┼───────┼────┤ │ 50 │3/4"DN20模具(44968) │1只 │ 2,100元 │ 2,100元 │ │ ├──┼─────────────┼──┼───────┼───────┼────┤ │ 51 │1"DN25模具(44973) │1只 │ 2,200元 │ 2,200元 │ │ ├──┼─────────────┼──┼───────┼───────┼────┤ │ 52 │Power Clear 通管機(55808) │1台 │ 7,300元 │ 7,300元 │ │ ├──┼─────────────┼──┼───────┼───────┼────┤ │ 53 │多功能盆底鉗(57003) │1支 │ 450元 │ 450元 │已繳回 │ ├──┼─────────────┼──┼───────┼───────┼────┤ │ 54 │K-3 馬桶通管器(59787) │1支 │ 1,575元 │ 1,575元 │已繳回 │ ├──┼─────────────┼──┼───────┼───────┼────┤ │ 55 │多功能盆底鉗(66807) │1支 │ 350元 │ 350元 │ │ ├──┴─────────────┴──┴───────┼───────┼────┤ │ 總 計 │144,395元 │77,705元│ └───────────────────────────┴───────┴────┘ 附表三: ┌──┬──────┬────────────┬─────────────┐ │編號│ 犯罪事實 │ 宣告刑 │ 沒 收 │ ├──┼──────┼────────────┼─────────────┤ │ 1 │犯罪事實一㈠│黃建宗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 │ │部分 │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柒萬捌仟陸佰零伍元沒收,於│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 │ │ │ │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 ├──┼──────┼────────────┼─────────────┤ │ 2 │犯罪事實一㈡│黃建宗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3、7、│ │ │部分 │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16、19至21、29、36、38至40│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48至52、55所示之水電工具│ │ │ │ │展示品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 │ │ │ │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 │ │ │ │追徵其價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