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8 分鐘讀完全文 2,717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聲字第2299號

聲請定應執行之刑刑事裁判日期 111 年 07 月 27 日

法官陳怡君

聲請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王英全

(現於法務部○○○○○○○○○○○執 行中)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1年度執聲字第165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王英全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所犯附表編號5至7部分,應執行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王英全因犯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之刑,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 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聲請裁定其應執行之刑,併請依刑法第42條第3項,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等語。

二、按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數罪併罰,有2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1條第5款、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又按數罪併罰,宣告多數罰金者,於各刑中之最多額以上,各刑合併之金額以下,定其金額,刑法第51條第7 款亦有明文。另罰金易服勞役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但勞役期限不得逾一年,刑法第42條第3項規定甚明。

三、經查,受刑人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經法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且均分別確定在案,而本院亦為最後事實審法院等情,有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 份在卷可稽。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揆諸首揭規定,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爰審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數罪,均為罪質相同之詐欺案件,各該犯罪之犯意各別,犯罪之時、地及行為皆相異,係先後各自獨立之犯罪等情,爰為整體之非難評價後,及受刑人表示對於本件聲請定應執行刑表示無意見(見本院卷附陳述意見表)等一切情狀,定如主文所示應執行之刑,併就所犯附表編號5至7部分,諭知罰金如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刑法第42條第3項、第53條、第51條第5 、7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受刑人王英全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7  日

刑事第十六庭 法 官 陳怡君

                書記官 蔡明純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7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編號  1 2 3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4月(判2次) 有期徒刑1年3月(判4次)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  110/06/23(2次) 110/06/22 110/06/23(3次) 110/06/23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180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180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180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392號 111年度訴字第392號 111年度訴字第392號  判決日期 111/04/06 111/04/06 111/04/06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392號 111年度訴字第392號 111年度訴字第392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1/05/03 111/05/03 111/05/03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5823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5823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5823號   編號1-4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發監執行中)
編號  4 5 6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1月(判2次) 有期徒刑1年6月,併科新臺幣20000元 有期徒刑1年5月,併科新臺幣20000元 犯罪日期  110/06/23 110/06/22 110/06/13 110/06/07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180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23003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23003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392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691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691號  判決日期 111/04/06 110/12/21 110/12/21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392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691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691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1/05/03 111/04/20 111/04/20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5823號 (編號1-4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發監執行中)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5902號(發監執行中)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5902號(發監執行中)
編號  7 罪名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4月, 併科新臺幣20000(判2次) 犯罪日期  110/06/07 110/06/12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23003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691號  判決日期 110/12/21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691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1/04/20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備註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5902號(發監執行中)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聲字第2299號於民國 111 年 07 月 27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應執行之刑,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