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聲字第2546號
- 聲請人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呂政廷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2年度執字第10775號、112年度執聲字第236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呂政廷犯如附表所示之罪而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上開受刑人犯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受刑人呂政廷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並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卷附前揭案件之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後,認聲請為正當,爰依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受刑人呂政廷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編 號 1 2 3 罪 名 詐欺 竊盜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8月 犯 罪 日 期 109年08月12日 110年01月17日 109年08月21日、109年09月08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彰化地檢111年度偵緝字第716、717號 彰化地檢111年度偵緝字第716、717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27070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11年度訴字第1092號 111年度訴字第1092號 111年度訴緝字第212號 判決日期 112年01月13日 112年01月13日 112年06月29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11年度訴字第1092號 111年度訴字第1092號 111年度訴緝字第212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2年02月22日 112年02月22日 112年08月0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 、易服社會勞動之 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編號1至2,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9月。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1077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