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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司拍字第298號

拍賣抵押物民事裁判日期 104 年 10 月 14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拍字第298號

聲請人
陳金柏
相對人
許文憲
相對人
吳麗玉
相對人
張芬郁
相對人
上二人共同送達代收人
相對人
廖君育
債務人
哈伯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稱:哈伯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文憲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仟元由相對人連帶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又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前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67條及第881之17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許文憲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原債權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於債務人之債權,經設定登記如下之抵押權:

(一)登記日期:民國101年5月15日。

(二)權利種類:最高限額抵押權。

(三)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下同)240,000,000元。

(四)擔保債權確定期日:131年5月10日。

(五)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擔保債務人對抵押權人現在(包含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透支、貼現、買入光票、墊款、承兌、委任保證、開發信用狀、進出口押匯、票據、保證、信用卡契約、應收帳款承購契約、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契約及特約商店契約。

(六)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清償日期。

(七)利息(率):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利率計算。

(八)遲延利息(率):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利率計算。

(九)違約金: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違約金計收標準計算。

(十)其他擔保範圍約定:1.取得執行名義之費用。2.保全抵押物之費用。3.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損害賠償。

4.因債務人與抵押權人約定之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所生之手續費。5.抵押權人墊付抵押物之保險費及自墊付日起依民法規定之遲延利息。

(十一)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哈伯精密股份有限公司、許文憲,債務額比例:全部。嗣債務人哈伯精密股份有限公司邀同相對人許文憲、第三人汪秋菊為連帶保證人,於101年5月15日向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00,000,000元,約定有利息、遲延利息及違約金,清償日期為104年5月16日,應按月繳納本息,如一次未履行,即喪失期限利益。詎債務人未依約繳納本息,經由相對人許文憲向聲請人借款170,000,000元代償,並於104年5月15日將債權讓與聲請人,聲請人受讓債權後,經與相對人許文憲成立調解,惟其並未依調解成立內容履行,計尚欠本金170,000,000元及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等,而相對人許文憲依本院102年重訴字第330號和解筆錄移轉如和解筆錄附表所載土地持分予相對人吳麗玉、張芬郁,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變更移轉契約書、借據、本院102年度重訴字第330號和解筆錄、公證書、借款協議書、代償證明書、本院104年度中調字第705號調解程序筆錄、公司變更登記表等影本及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戶籍謄本為證,本件相對人吳麗玉、張芬郁雖為部分抵押物之受讓人,惟依前揭法條之規定,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本件聲請,應予准許。

四、相對人吳麗玉、張芬郁具狀陳述意見略以:本件聲請人雖經登記受讓為抵押權人,然其取得抵押權之程序有無效之情事,且其並未舉證其行使本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時所確定之原擔保債權數額,故其聲請無理由,應依法駁回云云。惟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上既有抵押權設定登記存在,且債權人亦已依法提出債權證明文件,聲請人依據首揭規定,即得聲請本院裁定准予拍賣如附表所示之抵押物,且拍賣抵押物屬非訟事件,法院所為准許與否之裁定,無確定實體法上之法律關係存否之性質,只須其抵押權已經依法登記且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法院即應為准許拍賣之裁定。是相對人所陳上情縱使屬實,亦係實體上之爭執,依前開說明,應由相對人另行提起訴訟,以資解決,本件非訟程序不得加以審究,仍應為許可拍賣抵押物之裁定。

五、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3條、民事訴訟法第78條、第85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朱敏諄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14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一)
┌─┬───────────────────────┬─┬─────┬────────────┬──────┐
│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
│  ├───┬────┬───┬───┬──────┤  ├─────┤                        │所有權人    │
│號│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
├─┼───┼────┼───┼───┼──────┼─┼─────┼────────────┼──────┤
│1│臺中  │太平區  │新德隆│      │1183        │原│5918.33   │00000000/00000000       │許文憲      │
│  │      │        │      │      │            │  │          │                        │            │
├─┼───┼────┼───┼───┼──────┼─┼─────┼────────────┼──────┤
│2│臺中  │太平區  │新德隆│      │1189        │旱│2647.02   │00000000/00000000       │許文憲      │
├─┼───┼────┼───┼───┼──────┼─┼─────┼────────────┼──────┤
│3│臺中  │太平區  │新德隆│      │1190        │原│190.55    │00000000/00000000       │許文憲      │
├─┼───┼────┼───┼───┼──────┼─┼─────┼────────────┼──────┤
│4│臺中  │太平區  │新德隆│      │1191        │旱│4389.07   │00000000/00000000       │許文憲      │
├─┼───┼────┼───┼───┼──────┼─┼─────┼────────────┼──────┤
│5│臺中  │太平區  │新德隆│      │1192        │原│20386.52  │00000000/00000000       │許文憲      │
├─┼───┼────┼───┼───┼──────┼─┼─────┼────────────┼──────┤
│6│臺中  │太平區  │新德隆│      │1194        │原│4063.72   │00000000/00000000       │許文憲      │
├─┼───┼────┼───┼───┼──────┼─┼─────┼────────────┼──────┤
│7│臺中  │太平區  │新德隆│      │1194-5      │原│4.64      │00000000/00000000       │許文憲      │
└─┴───┴────┴───┴───┴──────┴─┴─────┴────────────┴──────┘
 (二)
┌─┬───────────────────────┬─┬─────┬────────────┬──────┐
│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
│  ├───┬────┬───┬───┬──────┤  ├─────┤                        │所有權人    │
│號│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
├─┼───┼────┼───┼───┼──────┼─┼─────┼────────────┼──────┤
│1│臺中  │太平區  │新德隆│      │1183        │原│5918.33   │0000000/00000000        │吳麗玉      │
│  │      │        │      │      │            │  │          │                        │            │
├─┼───┼────┼───┼───┼──────┼─┼─────┼────────────┼──────┤
│2│臺中  │太平區  │新德隆│      │1189        │旱│2647.02   │0000000/00000000        │吳麗玉      │
├─┼───┼────┼───┼───┼──────┼─┼─────┼────────────┼──────┤
│3│臺中  │太平區  │新德隆│      │1190        │原│190.55    │0000000/00000000        │吳麗玉      │
├─┼───┼────┼───┼───┼──────┼─┼─────┼────────────┼──────┤
│4│臺中  │太平區  │新德隆│      │1191        │旱│4389.07   │0000000/00000000        │吳麗玉      │
├─┼───┼────┼───┼───┼──────┼─┼─────┼────────────┼──────┤
│5│臺中  │太平區  │新德隆│      │1192        │原│20386.52  │0000000/00000000        │吳麗玉      │
├─┼───┼────┼───┼───┼──────┼─┼─────┼────────────┼──────┤
│6│臺中  │太平區  │新德隆│      │1194        │原│4063.72   │0000000/00000000        │吳麗玉      │
├─┼───┼────┼───┼───┼──────┼─┼─────┼────────────┼──────┤
│7│臺中  │太平區  │新德隆│      │1194-5      │原│4.64      │0000000/00000000        │吳麗玉      │
└─┴───┴────┴───┴───┴──────┴─┴─────┴────────────┴──────┘
(三)
┌─┬───────────────────────┬─┬─────┬────────────┬──────┐
│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
│  ├───┬────┬───┬───┬──────┤  ├─────┤                        │所有權人    │
│號│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
├─┼───┼────┼───┼───┼──────┼─┼─────┼────────────┼──────┤
│1│臺中  │太平區  │新德隆│      │1183        │原│5918.33   │0000000/00000000        │張芬郁      │
│  │      │        │      │      │            │  │          │                        │            │
├─┼───┼────┼───┼───┼──────┼─┼─────┼────────────┼──────┤
│2│臺中  │太平區  │新德隆│      │1189        │旱│2647.02   │0000000/00000000        │張芬郁      │
├─┼───┼────┼───┼───┼──────┼─┼─────┼────────────┼──────┤
│3│臺中  │太平區  │新德隆│      │1190        │原│190.55    │0000000/00000000        │張芬郁      │
├─┼───┼────┼───┼───┼──────┼─┼─────┼────────────┼──────┤
│4│臺中  │太平區  │新德隆│      │1191        │旱│4389.07   │0000000/00000000        │張芬郁      │
├─┼───┼────┼───┼───┼──────┼─┼─────┼────────────┼──────┤
│5│臺中  │太平區  │新德隆│      │1192        │原│20386.52  │0000000/00000000        │張芬郁      │
├─┼───┼────┼───┼───┼──────┼─┼─────┼────────────┼──────┤
│6│臺中  │太平區  │新德隆│      │1194        │原│4063.72   │0000000/00000000        │張芬郁      │
├─┼───┼────┼───┼───┼──────┼─┼─────┼────────────┼──────┤
│7│臺中  │太平區  │新德隆│      │1194-5      │原│4.64      │0000000/00000000        │張芬郁      │
└─┴───┴────┴───┴───┴──────┴─┴─────┴────────────┴──────┘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司拍字第298號於民國 104 年 10 月 14 日裁判,案由為拍賣抵押物,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