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票字第1253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票字第1253號
- 聲請人
- 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嚴凱泰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張巨樺、鄭宇婷即櫂新工程行准予本票
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
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鄭宇婷即櫂新工程行組織型態為合夥或獨資,若為合夥,補正其登記資料及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及記事欄皆請勿省略)。並具狀更正相對人之名稱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洪佩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