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票字第1538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票字第1538號
- 聲請人
- 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昭文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松鶴木業有限公司、江曉萍准予本票裁
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補正本票原本1紙。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洪佩如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票字第1538號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松鶴木業有限公司、江曉萍准予本票裁
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補正本票原本1紙。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洪佩如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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