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票字第126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2 月 20 日
- 當事人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謝娟娟、王威勝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票字第1266號 聲 請 人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謝娟娟 代 理 人 王威勝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富生農機有限公司、張勝恩、富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張建成、張寶升、張駿宥、莊「利」華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 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確認聲請狀中關於相對人莊「利」華姓名之記載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之。 ㈡提出相對人富生農機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 、富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 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20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李志堅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