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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重訴字第一二九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重訴字第一二九號
- 原告
-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 訴訟代理人
- 丁○○
- 被告
- 甲○○
乙○○
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台幣臺仟肆佰貳拾捌萬參仟柒佰玖拾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
訴訟費用由被告連帶負擔。
事實
甲、原告方面:
一、聲明:求為判決如主文所示。
二、陳述:
(一)訴外人仟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仟詠公司)以被告二人為連帶保證人,分別向原告借款合計為新台幣(下同)一千四百四十八萬五千元,分述如下:
⑴附表編號一:於民國(下同)九十年二月七日向原告借用二十一萬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七月五日。
⑵附表編號二:於九十年二月七日向原告借用八十四萬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七月五日。
⑶附表編號三:於九十年二月七日向原告借用三十四萬八千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七月五日。
⑷附表編號四:於九十年二月十四日向原告借用七十二萬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七月十三日。
⑸附表編號五:於九十年三月二日向原告借用三十八萬七千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七月二十七日。
⑹附表編號六:於九十年三月二日向原告借用一百二十萬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七月二十七日。
⑺附表編號七:於九十年三月二日向原告借用三十萬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七月二十七日。
⑻附表編號八:於九十年三月十二日向原告借用一百五十六萬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八月六日。
⑼附表編號九:於九十年三月十二日向原告借用三十九萬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八月六日。
⑽附表編號一0:於九十年二月七日向原告借用一百三十五萬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八月三十日。11附表編號一一:於九十年四月十三日向原告借用十八萬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九月九日。12附表編號一二:於九十年四月十三日向原告借用二十七萬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九月九日。13附表編號一三:於九十年五月四日向原告借用六十三萬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九月三十日。14附表編號一四:於九十年五月四日向原告借用四十二萬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九月三十日。15附表編號一五:於九十年五月十六日向原告借用三十六萬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十月十一日。16附表編號一六:於九十年五月十七日向原告借用六十三萬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十月十二日。17附表編號一七:於九十年五月二十八日向原告借用六十萬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十月十九日。18附表編號一八:於九十年五月二十八日向原告借用四十萬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十月十九日。19附表編號一九:於九十年六月四日向原告借用三十萬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十月二十八日。20附表編號二0:於九十年六月四日向原告借用二十萬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十月二十八日。21附表編號二一:於九十年六月八日向原告借用五十四萬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十一月二日。22附表編號二二:於九十年六月八日向原告借用三十六萬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十一月二日。23附表編號二三:於九十年六月十一日向原告借用六十三萬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十一月五日。24附表編號二四:於九十年六月十一日向原告借用四十二萬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十一月五日。25附表編號二五:於九十年六月十三日向原告借用十六萬二千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十一月九日。26附表編號二六:於九十年六月十三日向原告借用十萬八千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十一月九日。27附表編號二七:於九十年六月十四日向原告借用七十二萬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十一月十日。28附表編號二八:於九十年七月四日向原告借用十五萬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十一月十九日。29附表編號二九:於九十年七月四日向原告借用十萬元,約定利息按原告基本放款利率加一%(現為百分之八.五三五)計算,應按月給付,逾期未清償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除按前利率計息外,逾期清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清償期為九十年十一月十九日。
(二)詎仟詠公司未依規清償,視為全部到期,共計尚積欠一千四百二十八萬三千七百九十元之本金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及違約金未償,被告二人為連帶保證人,應連帶負清償責任,為此提起本件訴訟。
三、證據:提出借據影本二十九紙、保證書影本一件、戶籍謄本二件為證。
乙、被告方面:被告未於言詞辯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理由
一、本件被告二人經合法通知,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三百八十六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本件原告主張之事實,已據其提出借據影本二十九紙、保證書影本一件、戶籍謄本二件為證,核屬相符,而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復未提出準備書狀爭執,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三項準用第一項之規定,視同自認,自堪信為真實。
三、從而,原告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契約,訴請被告連帶給付借一百四百二十八萬三千七百九十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前段、第八十五條第二項,判決如主文。
~B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四庭~B 法 官 李國增
~B 書記官~F0;~T40;┌──────────────────────────────────────────────────┐│附表 │├──┬───────┬────────────────┬──────────────────────┤│編號│借 款 餘 額│ 利 息│違 約 金 ││ │ (新台幣) │ │ │├──┼───────┼────────────────┼──────────────────────┤│ 一 │二十一萬元 │自民國(下同)九十年六月七日起至│㈠自民國(下同)九十年七月八日起至九十一年一││ │ │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八.五│ 月八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三五計算。 │ 。 ││ │ │ │㈡自九十一年一月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 │ │ │ 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 二 │八十四萬元 │自九十年六月七日起至清償日止,按│㈠自九十年七月八日起至九十一年一月八日止,按││ │ │週年利率百分八.五三五計算。│ 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 │㈡自九十一年一月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 │ ││ 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 三 │三十三萬元│自九十年六月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㈠自九十年七月九日起至九十一年一月九日止,按││ │ │週年利率百分八.五三五計算。│ 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 │㈡自九十一年一月十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 │ ││ 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 四 │七十二萬元│自九十年六月十四日起至清償日止,│㈠自九十年七月十五日起至九十一年一月十五日止││ │ │按週年利率百分八.五三五計算。 │ ,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 │㈡自九十一年一月十六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 │ ││ 率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 五 │三十八萬三千四│自九十年七月二十四日起至清償日止│㈠自九十年八月二十五日起至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五││ │百零七元 │,按週年利率百分八.五三五計算。│ 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 │ │㈡自九十一年二月二十六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 │ ││ 利率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 六 │一百二十萬元 │自九十年七月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㈠自九十年八月三日起至九十一年二月三日止,按││ │ │週年利率百分八.五三五計算。│ 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 │㈡自九十一年二月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 │ ││ 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 七 │三十萬元│自九十年七月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㈠自九十年八月三日起至九十一年二月三日止,按││ │ │週年利率百分八.五三五計算。│ 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 │㈡自九十一年二月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 │ ││ 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 八 │一百五十六萬元│自九十年六月十二日起至清償日止,│㈠自九十年七月十三日起至九十一年一月十三日止││ │ │按週年利率百分八.五三五計算。 │ ,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 │㈡自九十一年一月十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 │ ││ 率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 九 │三十九萬元│自九十年六月十二日起至清償日止,│㈠自九十年七月十三日起至九十一年一月十三日止││ │ │按週年利率百分八.五三五計算。 │ ,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 │㈡自九十一年一月十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 │ ││ 率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一0│一百二十一萬九│自九十年七月二十五日起至清償日止│㈠自九十年八月二十六日起至九十一年二月二十六││ │千二百九十九元│,按週年利率百分八.五三五計算。│ 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 │ │㈡自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七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 │ ││ 利率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一一│十八萬元│自九十年七月十三日起至清償日止,│㈠自九十年八月十四日起至九十一年二月十四日止││ │ │按週年利率百分八.五三五計算。 │ ,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㈡自九十一年二月十五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 │ │ │ 率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一二│二十七萬元│自九十年六月十三日起至清償日止,│㈠自九十年七月十四日起至九十一年一月十四日止││ │ │按週年利率百分八.五三五計算。 │ ,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 │㈡自九十一年一月十五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 │ ││ 率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一三│六十三萬元│自九十年七月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㈠自九十年八月五日起至九十一年二月五日止,按││ │ │週年利率百分八.五三五計算。│ 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㈡自九十一年二月六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 │ │ │ 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一四│四十二萬元│自九十年七月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㈠自九十年八月五日起至九十一年二月五日止,按││ │ │週年利率百分八.五三五計算。│ 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㈡自九十一年二月六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 │ │ │ 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一五│三十六萬元│自九十年六月十六日起至清償日止,│㈠自九十年七月十七日起至九十一年一月十七日止││ │ │按週年利率百分八.五三五計算。 │ ,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㈡自九十一年一月十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 │ │ │ 率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一六│六十三萬元│自九十年六月十七日起至清償日止,│㈠自九十年七月十八日起至九十一年一月十八日止││ │ │按週年利率百分八.五三五計算。 │ ,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㈡自九十一年一月十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 │ │ │ 率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一七│六十萬元│自九十年六月二十八日起至清償日止│㈠自九十年七月二十九日起至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九││ │ │,按週年利率百分八.五三五計算。│ 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 ││㈡自九十一年一月三十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 │ │ │ 率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一八│四十萬元│自九十年六月二十八日起至清償日止│㈠自九十年七月二十九日起至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九││ │ │,按週年利率百分八.五三五計算。│ 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 ││㈡自九十一年一月三十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 │ │ │ 率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一九│三十萬元│自九十年七月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㈠自九十年八月五日起至九十一年二月五日止,按││ │ │週年利率百分八.五三五計算。│ 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㈡自九十一年二月六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 │ │ │ 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二0│二十萬元│自九十年七月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㈠自九十年八月五日起至九十一年二月五日止,按││ │ │週年利率百分八.五三五計算。│ 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㈡自九十一年二月六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 │ │ │ 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二一│五十四萬元│自九十年七月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㈠自九十年八月九日起至九十一年二月十日止,按││ │ │週年利率百分八.五三五計算。│ 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㈡自九十一年二月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 │ │ │ 率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二二│三十六萬元│自九十年七月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㈠自九十年八月九日起至九十一年二月十日止,按││ │ │週年利率百分八.五三五計算。│ 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㈡自九十一年二月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 │ │ │ 率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二三│六十三萬元│自九十年六月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㈠自九十年七月十二日起至九十一年一月十二日止││ │ │按週年利率百分八.五三五計算。 │ ,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㈡自九十一年一月十三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 │ │ │ 率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二四│四十二萬元│自九十年六月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㈠自九十年七月十二日起至九十一年一月十二日止││ │ │按週年利率百分八.五三五計算。 │ ,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㈡自九十一年一月十三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 │ │ │ 率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二五│十六萬二千元 │自九十年六月十三日起至清償日止,│㈠自九十年七月十四日起至九十一年一月十四日止││ │ │按週年利率百分八.五三五計算。 │ ,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㈡自九十一年一月十五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 │ │ │ 率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二六│十萬八千元│自九十年七月十三日起至清償日止,│㈠自九十年八月十四日起至九十一年二月十四日止││ │ │按週年利率百分八.五三五計算。 │ ,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㈡自九十一年二月十五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 │ │ │ 率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二七│七十二萬元│自九十年六月十四日起至清償日止,│㈠自九十年七月十五日起至九十一年一月十五日止││ │ │按週年利率百分八.五三五計算。 │ ,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㈡自九十一年二月十六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 │ │ │ 率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二八│十二萬零六百五│自九十年七月二十四日起至清償日止│㈠自九十年八月二十五日起至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五││ │十元 │,按週年利率百分八.五三五計算。│ 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 ││㈡自九十一年二月二十六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 │ │ │ 利率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二九│八萬零四百三十│自九十年七月二十四日起至清償日止│㈠自九十年八月二十五日起至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五││ │四元 │,按週年利率百分八.五三五計算。│ 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五三五計算。 ││ │ ││㈡自九十一年二月二十六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 │ │ │ 利率百分之一.七0七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