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度消債更字第136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消債更字第136號
債務人以 謝浚騰
- 債權人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丑○○○○
- 債權人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訴訟代理人
- 辛○○
- 代理人
- 丁○○
- 債權人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 債權人
- 美商美國運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午○○
- 代理人
- 辰○○
- 債權人
-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癸○
- 債權人
- 菲商菲律賓首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子○○
- 債權人
-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己○○
- 債權人
-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寅○○
- 代理人
- 戊○○
- 債權人
-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債權人
- 友邦國際信用卡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卯○○
- 債權人
- 台灣美國運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庚○○
- 債權人
- 慶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壬○○
- 債權人
- 寰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巳○○
- 代理人
- 未○○
- 債權人
- 匯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上列當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駁回。
聲請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並未繳納裁判費,前經本院於九十九年四月二十日定期命補正,該裁定於九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合法送達聲請人,有該裁定送達證書在卷足稽。詎聲請人迄今猶未補正,揆諸首開說明,應駁回本件更生之聲請,爰裁定如主文。
民事庭法官 張升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