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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0年度聲字第296號

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100 年 02 月 21 日

法官王增瑜曾佩琦廖柏基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聲字第296號

聲請人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洪格棋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聲請案號:100年度執聲字第20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洪格棋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拾月。

理由

洪格棋因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等罪,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五十三條、修正前刑法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裁定如主文。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洪格棋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 號│ 1 │ 2 │ 3 │├────────┼──────────┼──────────┼───────────┤│罪 名│連續施用第一級毒品 │ 施用第二級毒品 │連續販賣第二級毒品 │├────────┼──────────┼──────────┼───────────┤│宣 告 刑│有期徒刑8月(已裁定減│有期徒刑6月(已裁定減│有期徒刑8年6月 ││ │為有期徒刑4月) │為有期徒刑3月) │ │├────────┼──────────┼──────────┼───────────┤│犯 罪 日 期│自94年8、9月間某日起│95年8月20日 │自94年5、6月間起至95年││ │至95年1月14日止 │ │1月11日止 │├────────┼──────────┼──────────┼───────────┤│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5年度毒偵字│彰化地檢95年度毒偵字│彰化地檢95年度偵字第89││年 度 案 號 │第1237號 │第4327號 │73號 │├─┬──────┼──────────┼──────────┼───────────┤│最│法 院│ 彰化地院 │ 彰化地院 │ 臺中高分院 ││後├──────┼──────────┼──────────┼───────────┤│事│案 號│95年度訴字第718號 │96年度斗簡字第31號 │98年度上訴字第765號 ││實├──────┼──────────┼──────────┼───────────┤│審│判 決 日 期│ 95.09.11 │ 96.02.15 │ 98.07.08 │├─┼──────┼──────────┼──────────┼───────────┤│確│法 院│ 彰化地院 │ 彰化地院 │ 最高法院 ││定├──────┼──────────┼──────────┼───────────┤│判│案 號│95年度訴字第718號 │96年度斗簡字第31號 │99年度台上字第8238號 ││決├──────┼──────────┼──────────┼───────────┤│ │判決確定日期│ 95.09.25 │ 96.03.19 │ 99.12.30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 否 │ 是 │ 否 ││之案件 │ │ │ │├────────┼──────────┼──────────┼───────────┤│ │彰化地檢95年度執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執字第│ ││備 註│4510號 │1785號 │ ││ ├──────────┴──────────┤彰化地檢100年度執字第 ││ │彰化地檢96年度執減更字第4938號(彰化地院96 │558號 ││ │年度聲減字3091號裁定減為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 │ ││ │又15日)(已執畢有期徒刑8月) │ │└────────┴─────────────────────┴───────────┘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21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王 增 瑜

法 官 曾 佩 琦

法 官 廖 柏 基

書記官 陳 妙 瑋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22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0年度聲字第296號於民國 100 年 02 月 21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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