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1年度聲字第1518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1年度聲字第1518號
- 聲請人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侯和雄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01年度執聲字第72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侯和雄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理由
一、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3條定有明文。又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如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1條第5款亦有明文。
二、本件受刑人侯和雄因犯如附表所示數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附表編號1、2所示之罪,前經本院以99年度聲字第2146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均經分別確定在案(公務員圖利罪部分,尚未確定)。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1條第5款、第53條,,裁定如主文。
┌──────────────────────────────────┐│受刑人侯和雄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1 │ 2 │├────────┼────────────┼────────────┤│罪 名│業務侵占 │業務侵占 │├────────┼────────────┼────────────┤│宣 告 刑│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6月 │├────────┼────────────┼────────────┤│犯 罪 日 期│96年5月28日 │96年7月18日 │├────────┼────────────┼────────────┤│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96年度│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96年度││年度及案號 │偵字第3501號 │偵字第3501號 │├───┬────┼────────────┼────────────┤│最 後│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 ├────┼────────────┼────────────┤│事實審│案 號│98年度矚上訴字第827號 │98年度矚上訴字第827號 ││ ├────┼────────────┼────────────┤│ │判決日期│99年9月29日 │99年9月29日 │├───┼────┼────────────┼────────────┤│確 定│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 ├────┼────────────┼────────────┤│判 決│案 號│98年度矚上訴字第827號 │98年度矚上訴字第827號 ││ ├────┼────────────┼────────────┤│ │確定日期│99年9月29日 │99年9月29日 │├───┴────┼────────────┼────────────┤│備 註│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2675│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2675││ │號(100執更94號) │號(100執更94號) │└────────┴────────────┴────────────┘┌──────────────────────────────────┐│受刑人侯和雄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3 │ │├────────┼────────────┼────────────┤│罪 名│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 │├────────┼────────────┼────────────┤│宣 告 刑│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徒 │ ││ │刑3月 │ │├────────┼────────────┼────────────┤│犯 罪 日 期│96年1月24日 │ │├────────┼────────────┼────────────┤│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96年度│ ││年度及案號 │偵字第3499號 │ │├───┬────┼────────────┼────────────┤│最 後│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 ││ ├────┼────────────┼────────────┤│事實審│案 號│100年度矚上更一字第78號 │ ││ ├────┼────────────┼────────────┤│ │判決日期│101年6月19日 │ │├───┼────┼────────────┼────────────┤│確 定│法 院│中高分院 │ ││ ├────┼────────────┼────────────┤│判 決│案 號│100年度矚上更一字第78號 │ ││ ├────┼────────────┼────────────┤│ │確定日期│101年6月19日 │ │├───┴────┼────────────┼────────────┤│備 註│南投地檢101年度執字第 │ ││ │1680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