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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聲字第1097號

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6 月 21 日

法官張意聰陳慧珊林清鈞

聲請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
受刑人
張竣龍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12年度執聲字第41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張竣龍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參月。

理由

受刑人張竣龍因詐欺等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茲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並審酌受刑人所犯均為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犯罪時間集中,且係加入同一詐欺犯罪集團,受刑人仍有工作能力,應給予其有復歸社會更生之可能性,兼衡其犯罪行為態樣、手段、動機均屬相同或類似,及刑罰邊際效應隨刑期而遞減、行為人所生痛苦程度隨刑期而遞增之情,並參考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意見書,及受刑人於本院陳述意見調查表對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之意見,就附表所示各罪宣告之有期徒刑部分,在不逾越內部界限及外部界限之範圍內,合併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爰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裁定如主文。

附表:受刑人張竣龍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21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張 意 聰

法 官 陳 慧 珊

法 官 林 清 鈞

書記官 陳 志 德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26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編      號  1 2 3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2月(1次) 有期徒刑1年3月(1次) 有期徒刑1年5月(1次) 有期徒刑1年(2次) 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 月 有期徒刑1年2月(1次) 有期徒刑1年3月(1次)   犯 罪 日 期  109年1月12日至109年2月3日(5次) 109年1月3日至109年1月8日(1次) 108年12月29日至108年12月31日(1次)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及 案 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22100、6949、21298、23177號 雲林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330號、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22450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4687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中地院 雲林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367號 109年度訴字第215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90號  判決日期 109年12月21日 110年2月4日 110年3月23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中地院 雲林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367號 109年度訴字第215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90號  判決確定 日    期 110年1月26日 110年3月19日 110年5月4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8712號。 雲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36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6366號。   編號1至3已經臺中地院以110年度聲字第2817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7月(臺中地檢110年度執更字第3556號)。 (南投地檢112年度執更助字第39號)
  編      號  4 5    罪      名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2月(1次) 有期徒刑1年3月(1次) 有期徒刑1年3月(1次) 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 月 有期徒刑1年2月(6次) 有期徒刑1年1月(3次) 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 月    犯 罪 日 期  109年1月11日至109年1月15日(3次) 109年1月12日至109年2月6日(9次)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及 案 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6790、7351、8995號 南投地檢109年度偵字第799、1077、1132、1329、2829、2229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中地院 中高分院   案  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427、508號 110年度金上訴字第1055、1066號   判決日期 110年3月8日 111年2月10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中地院 中高分院   案  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427、508號 110年度金上訴字第1055、1066號   判決確定 日    期 110年11月29日 111年3月2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備         註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861號(南投地檢112年度執助字第220號)。 南投地檢111年度執字第665號(南投地檢112年度執緝字第110號)。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12年度聲字第1097號於民國 112 年 06 月 21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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