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 原告
- 丙○○
- 原告
- 丁○○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呂勝賢 律師
- 被告
- 甲○○
- 被告
- 中晟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樓
- 法定代理人
- 乙○○
- 巷10號
上列被告甲○○因本院95年度交上訴字第1661號業務過失致死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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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上列被告甲○○因本院95年度交上訴字第1661號業務過失致死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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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