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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1218號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2 月 19 日

法官洪榮家陳世旻張郁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7年度訴字第1218號

公訴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王國憲
指定辯護人
錢冠頤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

7年度營偵字第1421號、107年度營毒偵字第363號)及移送併辦

(107年度營偵字第1690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王國憲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共拾貳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又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捌年陸月。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含包裝袋壹只,檢驗後淨重零點零壹壹公克),沒收銷燬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八五一五三七八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罪事實

一、王國憲知悉海洛因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款所規定之第一級毒品,不得非法販賣、施用及持有,竟分別為下列犯行:

㈠意圖營利,基於販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之犯意,於附表一所示之時間、地點,以附表一所示之價格及交易方式,販賣附表一所示之海洛因予附表一所示之人,並收取價款(各次交易對象、聯繫方式、交易時間、地點、金額及數量,均詳如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一所示)。
  ㈡基於施用第一級毒品之犯意,於民國107年8月13日9時許,
    在臺南市東山區青山里附近小廟,以針筒注射方式施用海洛
    因1次。
二、經警於107年8月14日6時10分許持搜索票至王國憲位於臺南
    市東山區青山里青山20號之5之住所執行搜索,扣得行動電
    話1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之SIM卡1張)、海洛因1包(檢
    驗後淨重0.011公克),並經警於同日7時30分許採集王國憲
    之尿液檢體送驗,檢驗結果呈現可待因、嗎啡陽性反應,循
    線查獲上情。
三、案經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白河分局報告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
    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壹、證據能力:
一、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
    者外,不得作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第1項定有明文。
    查證人李如麟、林意仁於警詢所為之證述,屬被告王國憲以
    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被告及其辯護人既對上開證述之證
    據能力有所爭執,復查無其他例外取得證據能力之法律依據
    ,依上開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第1項之規定,應認無證據能力
    。
二、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於檢察事務官、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中所為之陳述,經證明具有可信
    之特別情況,且為證明犯罪事實之存否所必要者,得為證據
    :三、滯留國外或所在不明而無法傳喚或傳喚不到者,刑事
    訴訟法第159條之3定有明文。查證人黃詠肇、陳美蘭於本院
    審理時,經數次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經拘提後,仍
    拘提無著等情,有本院送達證書、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
    局108年1月2日南市警營偵字第1070631562號函暨所附拘票
    、報告書、107年12月27日南市警營偵字第1070631561號函
    暨所附拘票、報告書在卷可參(本院卷第135、141、227、2
    29、269至275、277至283頁),是證人黃詠肇、陳美蘭於審
    判中有所在不明而無法傳喚之情形,足堪認定。且證人黃詠
    肇、陳美蘭於警詢中所述其等有向被告購買毒品並施用,對
    於施用毒品乙節,係屬違反自己利益之情事,依通常經驗而
    言,除非有重大之決心與勇氣,故較有可能為誠實之陳述,
    可信之程度甚高,並審酌其等於偵查中經具結後,亦為相同
    之證述,應認具有特別可信性,且為證明本案被告犯罪事實
    所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3第3款之規定,具有證據
    能力,得為本案證據。
三、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除顯有不可
    信之情況者外,得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第2項定
    有明文。蓋現行法之檢察官仍有訊問被告、證人及鑑定人之
    權限,其應踐行之程序又多有保障被告或被害人之規定,證
    人、鑑定人於偵查中亦均須具結,就刑事訴訟而言,其司法
    屬性甚高;而檢察官於偵查程序取得之供述證據,其過程復
    尚能遵守法令之規定,是其訊問時之外部情況,積極上具有
    某程度之可信性,除消極上顯有不可信之情況者外,均得為
    證據。故主張其為不可信積極存在之一方,自應就此欠缺可
    信性外部保障之情形負舉證責任(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
    2904號判決意旨參照)。經查,證人黃詠肇、陳美蘭於本院
    審理中經數次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並經拘提無著,
    業如前述,足見其等所在不明無法傳喚到庭,並無不當剝奪
    被告及辯護人之對質詰問權利之情形。證人黃詠肇、陳美蘭
    於偵查中所為之證述,性質雖屬傳聞證據,然其等於接受檢
    察官訊問時,已具結擔保其等證詞之可信性,且被告及辯護
    人並未舉證證明證人之上開證述有顯不可信之情況,揆諸前
    開說明,應具證據能力。
四、本案以下所引用其餘具傳聞證據性質之供述證據,被告及其
    辯護人、檢察官於本院言詞辯論終結前均未爭執其證據能力
    ,且本院審酌前開證據作成時之情況及證據取得過程等節,
    並無非出於任意性、不正取供或其他違法不當情事,且客觀
    上亦無顯不可信之情況,復經本院於審判期日就上開證據依
    法進行調查、辯論,是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規定,均有
    證據能力。本判決以下所引用卷內各項非供述證據性質之證
    據資料,均無違反法定程序取得之情形,依刑事訴訟法第15
    8條之4規定之反面解釋,均應有證據能力。
貳、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一㈠部分:
  ㈠訊據被告固不否認有於附表一所示時間、地點,以附表一所
    示之價格及交易方式,交付附表一所示之海洛因予附表一所
    示之人,惟矢口否認有何販賣海洛因之犯行,辯稱:我祇是
    幫附表一所示之人代購海洛因,我沒有販賣海洛因,實際藥
    頭是蘇偉正(綽號:「百九」)、「黃來進」(綽號:「西
    瓜」)云云。被告辯護人為被告辯稱:被告僅是為附表一所
    示之人向藥頭代購毒品,未賺取差價,無營利意圖,且李如
    麟亦認識藥頭「百九」,可以直接聯絡「百九」云云。
  ㈡經查:
  ⒈被告有於附表一所示時間、地點,以附表一所示之價格及交
    易方式,交付附表一所示海洛因予附表一所示之人之事實,
    為被告所不爭執(本院卷第80至81頁),核與證人黃詠肇、
    陳美蘭於警詢、偵查之證述(偵一卷第227至231、253至254
    頁、偵二卷第139至145、175至178頁)、證人李如麟、林意
    仁於偵查、本院審理時之證述(偵一卷第317至320頁、偵二
    卷第131至133頁)情節相符,並有如附表二所示通訊監察譯
    文在卷可參,是上開事實,首堪認定。
  ⒉按毒品交易時間、交易地點、金額數量之磋商,及毒品之實
    際交付收取現款,係構成販賣毒品罪之重要核心行為。而所
    謂合資、代購、調貨行為是否構成販賣,自應視被告在買賣
    毒品過程中之交易行為特徵而定,即其究係立於賣方之立場
    ,向上游取得貨源後以己力為出售之交易,抑或立於買方立
    場,代為聯繫購買加以判斷。若被告接受買主提出購買毒品
    之要約,並直接收取價金、交付毒品予買主,自己完遂買賣
    的交易行為,阻斷毒品施用者與毒品提供者的聯繫管道,縱
    其所交付之毒品,係其另向上游毒販所取得,然其調貨行為
    仍具有以擴張毒品交易而維繫其自己直接為毒品交易管道之
    特徵,自仍屬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規定之販賣行為,因上
    游毒販與買主間並無直接關聯,無從認係立於買方立場,為
    買主代為聯繫購買毒品,該毒品交易行為,自僅屬被告自己
    一人之單獨販賣行為。而利得非必以金錢為限,獲得物品、
    減省費用亦屬之(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417號判決意旨
    參照)。經查:
  ⑴關於附表一編號1:
    證人黃詠肇於警詢、偵查中具結證稱:107年3月中旬某日,
    我與李如麟各出資新臺幣(下同)500元,由李如麟聯絡被
    告,我開車搭載李如麟,聽從李如麟指示前往國道三號高速
    公路312K+675公尺下方涵洞,被告要我們在該處等他,李如
    麟將1,000元交給被告,被告離開大約10分鐘後返回,將海
    洛因1包交給我們等語(偵一卷第229、254頁)。
  ⑵關於附表一編號1至6:
    證人李如麟於本院審理時具結證稱:附表一編號1這次我與
    黃詠肇合資,我將現金交付被告,被告離開後10分鐘返回並
    交付海洛因給我,附表二編號2至6,都是我拿錢給被告,被
    告就馬上把毒品給我,我的對口就是被告,我沒有跟被告一
    起合資購買毒品,這6次毒品交易時,「百九」有1、2次在
    場,當時我祇看到被告跟「百九」聊天,沒有看到被告跟「
    百九」拿毒品,我拿錢給被告,被告就拿毒品給我等語(本
    院卷第172至189頁)。
  ⑶關於附表一編號7、8:
    證人林意仁於本院審理時具結證稱:附表一編號7、8這兩次
    ,有可能是我先交錢給被告,被告離開一下再回來交付海洛
    因給我,也有可能是我直接將錢交給被告,被告當場給我海
    洛因,因為我的腦部有開過刀,無法清楚記得是哪一種,我
    不知道被告是去跟誰拿毒品,也不認識被告的上游,我要是
    認識的話直接自己打電話去跟藥頭拿就好等語(本院卷第16
    8至169頁)。
  ⑷關於附表一編號9至12:
    證人陳美蘭於警詢、偵查中具結證稱:附表一編號9至12之
    毒品交易,我與被告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我不知道被告的
    海洛因來源,我不是和被告合資購買,毒品交易時被告是自
    己一人來跟我交易等語(偵二卷第139至145、175至178頁)
    。
  ⑸證人蘇偉正於本院審理時具結證稱:我的綽號是「百九」,
    我認識被告,但被告沒有跟我買過毒品,我們不曾交易毒品
    等語(本院卷第313至316頁)。
  ⑹依上所述,足見附表一之12次海洛因交易,係由被告分別接
    受購毒者黃詠肇、李如麟、林意仁及陳美蘭所提購買毒品之
    要約,並直接收取價金、交付毒品予上開購毒者,由被告自
    己完遂買賣之交易行為,自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定之販賣
    行為。被告辯護人雖辯稱:李如麟亦認識藥頭「百九」,可
    直接與「百九」聯繫云云,然卷內並無證據足認「百九」為
    上游毒販,且縱使李如麟可自行與上游毒販聯繫,被告仍為
    李如麟購買附表一編號1至6毒品之唯一交易對象與管道,無
    從認為被告僅係立於買方立場,為李如麟代為聯繫購買毒品
    ,被告與李如麟間之毒品交易行為,自屬被告自己一人之單
    獨販賣行為。是以,被告及其辯護人辯稱被告所為僅係代購
    毒品,並非販賣毒品云云,並非可採。
  ⒊販毒之人,主觀上必有營利之意圖,又毒品交易亦不必然以
    現貨買賣為常態,毒品交易通路賣方上、下手間,基於規避
    查緝風險,節約存貨成本等不一而足之考量,臨交貨之際,
    始互通有無之情形,亦所在多有,故販毒者與買方議妥交易
    並取得價金後,始轉而向上手取得毒品交付買方,不論該次
    交易係起因於賣方主動兜售或買方主動洽購,販毒者既有營
    利意圖,非可與無營利意圖,而單純為便利施用之人,僅代
    為購買毒品或合資等幫助施用之情形等同視之(最高法院10
    7年度台上字第922號判決意旨參照)。復衡以毒品之非法交
    易向為政府查禁森嚴且重罰不寬貸之行為,此為一般民眾普
    遍認知之事,倘非有利可圖,絕無平白甘冒被查緝重罰之高
    度風險,而單純代無深切交情之人購買毒品之理;而販賣毒
    品本非可公然為之,亦無公定價格,容易分裝並增減份量,
    每次買賣之價量更可能隨時依雙方關係深淺、資力、需求量
    、對行情之認知、來源是否充裕、查緝是否嚴緊、購買者被
    查獲時供述購買對象之可能風險之評估等,而異其標準,非
    可一概論之,是販賣毒品之利得除被告坦承犯行且販賣價、
    量俱臻明確外,委難察得其交易實情,然販賣者從價差或量
    差中牟利之方式雖異,惟其販賣行為在意圖營利則屬同一。
    從而,舉凡有償交易,除足以反證其確係另基於某種非圖利
    本意之關係外,尚無從僅因未能查悉比較實際販入、售出毒
    品之價、量,即遽認無營利之可能而阻卻販賣毒品犯行之追
    訴。本件被告於附表一所示之時、地交付海洛因予附表一所
    示之人,並均有向附表一所示之人收取款項之舉,既如前述
    ,其行為外觀上已合於販賣毒品犯行之構成要件,對被告而
    言極具風險性,而其與附表一所示之人復無特殊交情或其他
    密切關係,堪認被告若未能從中獲取利潤,當無承擔高度風
    險並耗費時、力進行聯繫,而出面代附表一所示之人購入海
    洛因,再以原價轉讓該等毒品與附表一所示之人之可能,足
    認被告上開所為,必有從中獲取價差或量差之利益之事實。
    故被告販入及售出海洛因之實際價差或量差具體為何,雖因
    被告否認犯行無從查考,仍可認被告確有自毒品價差或量差
    牟利之營利意圖,更合於附表一所示之人於警詢、偵查或本
    院審理時均證述其等係向被告購買海洛因之情節,足徵被告
    主觀上確有藉販賣毒品營利之不法意圖至明。至於證人林意
    仁雖於本院審理時具結證稱:我覺得被告沒有賺我的錢,因
    為我們施打海洛因,都會知道行情多少等語(本院卷第155
    至157頁)。證人李如麟於本院審理時具結證稱:被告交付
    給我的海洛因都符合市價,被告沒有賺我的錢等語(本院卷
    第173至182頁)。然林意仁、李如麟所為證述,僅足證被告
    出售之海洛因符合市場行情,不足以認定被告未自其中獲取
    價差或量差之利益,是被告辯護人辯稱被告未賺取差價,無
    營利意圖云云,亦非可採。
  ⒋按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聲請調查證據,應以書
    狀分別具體記載下列事項:……二、聲請傳喚之證人、鑑定
    人、通譯之姓名、性別、住居所及預期詰問所需之時間;當
    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聲請調查之證據,法院認為
    不必要者,得以裁定駁回之。下列情形,應認為不必要:一
    、不能調查者。二、與待證事實無重要關係者。三、待證事
    實已臻明瞭無再調查之必要者。四、同一證據再行聲請者,
    刑事訴訟法第163條之1第1項第2款及第163條之2分別定有明
    文。被告及其辯護人雖聲請傳喚「黃來進」到庭作證,然其
    等均未陳報「黃來進」之住居所,而有不能調查之情形,且
    本件待證事實已臻明瞭而無再調查之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
    163條之2第2項第1款、第3款之規定,應予駁回。
二、犯罪事實一㈡部分:
  ㈠前揭犯罪事實一㈡,業據被告於本院審理時坦承不諱(本院
    卷第310頁),並有本院107年聲搜字第785號搜索票、臺南
    市政府警察局白河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採
    集尿液姓名對照表、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濫用藥物實
    驗室-高雄107年8月30日編號KH/2018/00000000號濫用藥物
    檢驗報告在卷可參(偵二卷第43至51、53、71、235頁),
    復有扣案被告施用賸餘之海洛因1包可資佐證,足認被告之
    任意性自白與事實相符,堪以採信。
  ㈡按如被告於初犯經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後5年內,
    已再犯施用毒品之罪,經依法追訴處罰,縱其第3次(或第3
    次以上)再度施用毒品之時間,在初犯經觀察、勒戒或強制
    戒治執行完畢釋放5年以後,已不合於「5年後再犯」之規定
    ,且因已於「5年內再犯」,顯見其再犯率甚高,原實施觀
    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已無法收其實效,即應依該條例第10
    條處罰(最高法院95年5月9日第7次、97年度第5次刑事庭會
    議決議參照)。被告前因施用毒品案件,經送觀察、勒戒後
    ,嗣因無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於89年3月21日執行完畢,
    並經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89年度營毒偵字第80號為
    不起訴處分確定,其於觀察、勒戒執行完畢釋放後5年內之8
    9年間再犯施用毒品之罪,經本院以90年度訴字第1056號判
    決判處有期徒刑8月確定,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
    在卷可稽(本院卷第17至32頁)。被告於前開觀察、勒戒執
    行完畢釋放後5年內再犯施用毒品之罪,且經依法追訴處罰
    ,並因本件為3犯以上施用毒品之罪,顯見其再犯率甚高,
    原實施之觀察、勒戒,已無法收其實效,揆諸上揭說明,並
    無適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3項之餘地,故本件應依
    法追訴處罰。
三、綜上所述,本案事證明確,被告上開販賣、施用第一級毒品
    犯行,堪以認定,應予依法論科。
參、論罪科刑:
一、核被告所為,就犯罪事實一㈠部分,均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
    例第4條第1項之販賣第一級毒品罪(共12罪);就犯罪事實
    一㈡部分,係犯同條例第10條第1項之施用第一級毒品罪。
    被告因販賣、施用而持有第一級毒品之低度行為,各為販賣
    、施用第一級毒品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被告上
    開販賣第一級毒品(共12次)、施用第一級毒品犯行間,犯
    意各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
二、刑之加重、減輕:
  ㈠被告前因施用毒品案件,經本院以103年度訴字第825號判決
    判處有期徒刑7月確定,於105年1月17日執行完畢等情,有
    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附卷可考,其於有期徒刑
    執行完畢後,5年以內故意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各罪,
    均為累犯,均應依刑法第47條第1項之規定加重其刑(惟所
    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法定刑最重本刑死刑、無期徒刑部分,
    依刑法第64條第1項及第65條第1項規定,均不得加重)。。
  ㈡按刑法第59條之酌量減輕其刑,必於犯罪之情狀,在客觀上
    足以引起一般同情,認為即予宣告法定低度刑期,猶嫌過重
    者,始有其適用。所謂法定最低度刑,於遇有依其他法定減
    輕事由減輕其刑時,係指減輕後之最低度處斷刑而言。本件
    被告就犯罪事實一㈠所示販賣第一級毒品犯行,固無視於國
    家對於杜絕毒品危害之禁令,應予責罰,然查被告各次所販
    賣海洛因所得之金額僅300元至2,000元間,獲利均非多,且
    販賣對象均為原本即有施用海洛因習慣之4人,其犯罪情節
    不如販毒集團所為嚴重,衡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規定之法定最低本刑為無期徒刑,實屬過重,是本院就其客
    觀之犯行與主觀之惡性二者加以考量,認其在客觀上顯非不
    可憫恕,縱使宣告法定最低度刑期,猶嫌過重,難謂符合罪
    刑相當性及比例原則,更無從與大毒梟之惡行有所區隔,堪
    屬情輕法重,在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之同情,難認無可憫恕
    之處,爰依刑法第59條之規定,就被告如犯罪事實一㈠所示
    販賣第一級毒品犯行,均酌量減輕其刑。
  ㈢被告如犯罪事實一㈠之犯行同時有刑之加重、減輕事由,應
    依刑法第71條第1項規定,先加後減之(惟法定本刑死刑或
    無期徒刑部分,均不得加重)。
三、爰審酌被告知悉毒品對於人體健康危害至鉅,且為政府嚴令
    禁絕流通,竟販賣海洛因以牟利,不但助長毒品泛濫,更侵
    蝕國家勞動生產力,影響社會層面非淺,又被告前有因施用
    毒品經觀察、勒戒、論罪科刑等紀錄,竟然再犯同一性質之
    本案,顯見其控制力薄弱,難以自律,無法抗拒毒品之誘惑
    。並考量被告有多次毒品前科,有前揭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
    案紀錄表在卷可稽,素行非佳,及其坦承施用第一級毒品犯
    行,否認販賣第一級毒品犯行之犯後態度,兼衡被告之犯罪
    情節與大盤毒梟鉅量高價之交易模式尚屬有別,其所得獲利
    非鉅,且販賣數量、模式、次數等整體犯罪之應受可非難評
    價之程度,尚難與大盤毒梟者相提併論,暨其自陳教育程度
    為國中畢業,離婚,小孩已上大學,職業為醫院看護,與父
    親同住,家中為中低收入戶(本院卷第335頁)等一切情狀
    ,分別量處如主文第1項所示之刑。又按刑法第51條數罪併
    罰定執行刑之立法方式,採限制加重原則,亦即非以累進加
    重之方式定應執行刑,本院審酌被告所犯各罪,犯罪時間集
    中在107年3月至8月間,販賣毒品對象限於本即有施用毒品
    習慣之人,販毒價金為300元至2,000元間,犯罪手法類似,
    如以實質累進加重之方式定應執行刑,則處罰之刑度顯將超
    過其行為之不法內涵,而違反罪責原則,復考量因生命有限
    ,刑罰對被告造成之痛苦程度,係隨刑度增加而生加乘效果
    ,而非以等比方式增加,是以隨罪數增加遞減其刑罰之方式
    ,當足以評價被告行為之不法性之法理(即多數犯罪責任遞
    減原則),爰就被告上揭所犯數罪定應執行之刑如主文第1
    項所示,以資懲儆。
肆、沒收部分:
一、按刑法關於沒收之規定,業於104年12月17日修正、同年月3
    0日公布,其中刑法第38條之3復於105年5月27日再經修正、
    同年6月22日公布;均自105年7月1日施行。又沒收新制係參
    考外國立法例,為契合沒收之法律本質,認沒收為刑法所定
    刑罰及保安處分以外之法律效果,具有獨立性,而非刑罰(
    從刑),已明定沒收為獨立之法律效果,在修正刑法第五章
    之一以專章規範,故判決主文內諭知沒收,已毋庸於各罪項
    下分別宣告沒收,亦可另立一項合併為相關沒收宣告之諭知
    ,使判決主文更簡明易懂,增進人民對司法之瞭解與信賴(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86號判決意旨參照)。
二、扣案之白色粉末1包(檢驗後淨重0.011公克),經送高雄市
    立凱旋醫院鑑定,鑑定結果確含有海洛因成分乙節,有該院
    107年9月25日高市凱驗字第55205號濫用藥物成品檢驗鑑定
    書在卷可參(本院卷第53頁),上開海洛因係被告施用所賸
    餘,業經被告自承在卷(本院卷第40頁),應依毒品危害防
    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宣告沒收銷燬之。至存放上
    開海洛因之包裝袋1只,係供包裝上開毒品之用,縱於檢測
    時將上開毒品取出,仍有微量毒品沾附其上而無法析離,且
    無析離之實益與必要,是仍應與上開毒品一併諭知沒收銷燬
    之。又送鑑定耗損之海洛因,既因鑑定而滅失,自無庸宣告
    沒收銷燬。
三、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至第9條、第12條、第13條或第
    14條第1項、第2項之罪者,其供犯罪所用之物,不問屬於犯
    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9條第1項
    定有明文。經查,扣案之行動電話1支(含門號0000000000
    號之SIM卡1張)為被告所有,且供其販賣第一級毒品所用之
    物,爰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9條第1項規定宣告沒收。
四、被告本件販賣第一級毒品所得價金共計13,200元,為被告販
    賣毒品之犯罪所得,爰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規定,宣
    告沒收,因上開犯罪所得未據扣案,併依刑法第38條之1第3
    項規定,諭知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或不宜執行沒收時,
    追徵其價額。
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
項、第10條第1項、第18條第1項前段、第19條第1項,刑法第11
條、第47條第1項、第59條、第51條第5款、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
、第3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許華偉提起公訴,檢察官蔡佰達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2     月    19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洪榮家
                                    法  官  陳世旻
                                    法  官  張郁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
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
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呂伊謦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2     月    19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
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
刑者,得併科新臺幣 2 千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 7 年以上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1 千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 7 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 7 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四級毒品者,處 5 年以上 12 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3 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1 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五項之未遂犯罰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 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表一:】
┌─┬────┬────┬────┬──────────┬─────┐
│編│販賣對象│販賣時間│販賣地點│交易方式及毒品數量、│所犯罪名及│
│號│        │(民國)│        │價金(幣別:新臺幣)│宣告刑    │
├─┼────┼────┼────┼──────────┼─────┤
│1 │黃詠肇  │107年3月│國道三號│李如麟於107年3月中旬│王國憲犯販│
│  │李如麟  │中旬某日│高速公路│某日與王國憲聯絡後,│賣第一級毒│
│  │        │        │312K+675│於左列時地,由王國憲│品罪,累犯│
│  │        │        │公尺下方│將海洛因1包交付黃詠 │,處有期徒│
│  │        │        │涵洞    │肇、李如麟,並收取價│刑拾伍年貳│
│  │        │        │        │金1,000元。         │月。      │
├─┼────┼────┼────┼──────────┼─────┤
│2 │李如麟  │107年3月│柳營奇美│王國憲於107年3月14日│王國憲犯販│
│  │        │14日15時│醫院4樓 │持用0000000000號行動│賣第一級毒│
│  │        │03分通話│病房區樓│電話與李如麟使用之06│品罪,累犯│
│  │        │後      │梯間    │0000000、000000000、│,處有期徒│
│  │        │        │        │0000000000號等電話聯│刑拾伍年貳│
│  │        │        │        │絡(通話內容如附表二│月。      │
│  │        │        │        │編號1所示)後,於左 │          │
│  │        │        │        │列時地,將海洛因1包 │          │
│  │        │        │        │交付李如麟,並收取價│          │
│  │        │        │        │金1,000元。         │          │
├─┼────┼────┼────┼──────────┼─────┤
│3 │李如麟  │107年3月│柳營奇美│王國憲於107年3月19日│王國憲犯販│
│  │        │19日下午│醫院急診│持用0000000000號行動│賣第一級毒│
│  │        │通話後  │室入口  │電話與李如麟使用連勇│品罪,累犯│
│  │        │        │        │智之0000000000號行動│,處有期徒│
│  │        │        │        │電話聯絡(通話內容如│刑拾伍年貳│
│  │        │        │        │附表二編號2所示)後 │月。      │
│  │        │        │        │,於左列時地,將海洛│          │
│  │        │        │        │因1包交付李如麟,並 │          │
│  │        │        │        │收取價金1,000元。   │          │
├─┼────┼────┼────┼──────────┼─────┤
│4 │李如麟  │107年3月│臺南市柳│王國憲於107年3月24日│王國憲犯販│
│  │        │24日上午│營區工七│持用0000000000號行動│賣第一級毒│
│  │        │通話後  │路某工地│電話與李如麟持用之09│品罪,累犯│
│  │        │        │        │00000000號行動電話聯│,處有期徒│
│  │        │        │        │絡(通話內容如附表二│刑拾伍年貳│
│  │        │        │        │編號3所示)後,於左 │月。      │
│  │        │        │        │列時地,將海洛因1包 │          │
│  │        │        │        │交付李如麟,並收取價│          │
│  │        │        │        │金1,000元。         │          │
├─┼────┼────┼────┼──────────┼─────┤
│5 │李如麟  │107年3月│柳營奇美│王國憲於107年3月27日│王國憲犯販│
│  │        │27日下午│醫院1樓 │持用0000000000號行動│賣第一級毒│
│  │        │通話後  │廁所    │電話與李如麟持用之09│品罪,累犯│
│  │        │        │        │00000000號行動電話聯│,處有期徒│
│  │        │        │        │絡(通話內容如附表二│刑拾伍年肆│
│  │        │        │        │編號4所示)後,於左 │月。      │
│  │        │        │        │列時地,將海洛因2包 │          │
│  │        │        │        │交付李如麟,並收取價│          │
│  │        │        │        │金2,000元。         │          │
├─┼────┼────┼────┼──────────┼─────┤
│6 │李如麟  │107年4月│柳營火車│王國憲於107年4月2日 │王國憲犯販│
│  │        │2日通話 │站      │持用0000000000號行動│賣第一級毒│
│  │        │後      │        │電話與李如麟使用之09│品罪,累犯│
│  │        │        │        │00000000、060000000 │,處有期徒│
│  │        │        │        │、000000000等電話聯 │刑拾伍年肆│
│  │        │        │        │絡(通話內容如附表二│月。      │
│  │        │        │        │編號5所示)後,於左 │          │
│  │        │        │        │列時地,將海洛因1包 │          │
│  │        │        │        │交付李如麟,收取價金│          │
│  │        │        │        │1,500元。           │          │
├─┼────┼────┼────┼──────────┼─────┤
│7 │林意仁  │107年3月│臺南市白│王國憲於107年3月29日│王國憲犯販│
│  │        │29日12時│河區糞湖│持用0000000000號行動│賣第一級毒│
│  │        │28分通話│路122之 │電話與林意仁持用之09│品罪,累犯│
│  │        │後      │35號「7-│00000000號行動電話聯│,處有期徒│
│  │        │        │11」便利│絡(通話內容如附表二│刑拾伍年貳│
│  │        │        │商店前  │編號6所示)後,於左 │月。      │
│  │        │        │        │列時地,將海洛因1包 │          │
│  │        │        │        │交付林意仁,並收取價│          │
│  │        │        │        │金1,000元。         │          │
├─┼────┼────┼────┼──────────┼─────┤
│8 │林意仁  │107年7月│臺南市柳│王國憲於107年7月29日│王國憲犯販│
│  │        │29日11時│營區中山│持用0000000000號行動│賣第一級毒│
│  │        │10分通話│西路1段2│電話與林意仁持用之09│品罪,累犯│
│  │        │後      │號「7-11│00000000號行動電話聯│,處有期徒│
│  │        │        │」便利商│絡(通話內容如附表二│刑拾伍年貳│
│  │        │        │店前    │編號7所示)後,於左 │月。      │
│  │        │        │        │列時地,將海洛因1包 │          │
│  │        │        │        │交付林意仁,並收取價│          │
│  │        │        │        │金1,000元。         │          │
├─┼────┼────┼────┼──────────┼─────┤
│ 9│陳美蘭  │107年7月│柳營奇美│王國憲於107年7月2日 │王國憲犯販│
│  │        │2日11時 │醫院病房│持用0000000000號行動│賣第一級毒│
│  │        │04分通話│旁樓梯間│電話與陳美蘭持用之09│品罪,累犯│
│  │        │後      │        │00000000號行動電話聯│,處有期徒│
│  │        │        │        │絡(通話內容如附表二│刑拾伍年貳│
│  │        │        │        │編號8所示)後,於左 │月。      │
│  │        │        │        │列時地,將海洛因1包 │          │
│  │        │        │        │交付陳美蘭,並收取價│          │
│  │        │        │        │金300元。           │          │
├─┼────┼────┼────┼──────────┼─────┤
│10│陳美蘭  │107年7月│臺南市東│王國憲於107年7月3日 │王國憲犯販│
│  │        │3日19時3│山區東原│持用0000000000號行動│賣第一級毒│
│  │        │2分通話 │里「7-11│電話與陳美蘭持用之09│品罪,累犯│
│  │        │後      │」便利商│00000000號行動電話聯│,處有期徒│
│  │        │        │店前    │絡(通話內容如附表二│刑拾伍年貳│
│  │        │        │        │編號9所示)後,於左 │月。      │
│  │        │        │        │列時地,將海洛因1包 │          │
│  │        │        │        │交付陳美蘭,並收取價│          │
│  │        │        │        │金1,000元。         │          │
├─┼────┼────┼────┼──────────┼─────┤
│11│陳美蘭  │107年7月│柳營奇美│王國憲於107年7月8日 │王國憲犯販│
│  │        │8日10時3│醫院內「│持用0000000000號行動│賣第一級毒│
│  │        │2分通話 │7-11」便│電話與陳美蘭持用之09│品罪,累犯│
│  │        │後      │利商店廁│00000000號行動電話聯│,處有期徒│
│  │        │        │所      │絡(通話內容如附表二│刑拾伍年貳│
│  │        │        │        │編號10所示)後,於左│月。      │
│  │        │        │        │列時地,將海洛因1包 │          │
│  │        │        │        │交付陳美蘭,並收取價│          │
│  │        │        │        │金1,000元。         │          │
├─┼────┼────┼────┼──────────┼─────┤
│12│陳美蘭  │107年7月│臺南市白│王國憲於107年7月9日 │王國憲犯販│
│  │        │9日14時3│河區高速│持用0000000000號行動│賣第一級毒│
│  │        │3分通話 │公路下某│電話與陳美蘭持用之09│品罪,累犯│
│  │        │後      │涵洞    │00000000號行動電話聯│,處有期徒│
│  │        │        │        │絡(通話內容如附表二│刑拾伍年肆│
│  │        │        │        │編號11所示)後,於左│月。      │
│  │        │        │        │列時地,將海洛因2包 │          │
│  │        │        │        │交付陳美蘭,並收取價│          │
│  │        │        │        │金1,400元。         │          │
└─┴────┴────┴────┴──────────┴─────┘
【 附表二:】
┌─┬───────┬─────────────────┬───────────┐
│編│時間(民國)  │通訊監察譯文內容                  │備考                  │
│號│              │                                  │                      │
│  │              │                                  │                      │
├─┼───────┼─────────────────┼───────────┤
│ 1│①107年3月14日│B:(李如麟)060000000-公用電話      │㈠佐證附表一編號2     │
│  │  10時57分55秒│     ↓                           │㈡監聽依據:臺灣臺南地│
│  │              │A:(王國憲)0000000000              │  方法院107年聲監字第 │
│  │              ├─────────────────┤  256號通訊監察書     │
│  │              │B:憲哥。                          │※監聽門號:          │
│  │              │A:怎樣?                          │  0000000000          │
│  │              │B:我牛奶。                        │㈢譯文出處:          │
│  │              │A:我知道啦!我在醫院,怎樣?你不是│【偵一卷】第271至273頁│
│  │              │  去開庭膩!                      │(同【警卷】第111至113 │
│  │              │B:回來了。你沒打給你朋友。        │頁)                   │
│  │              │A:打給我朋友?你回來你們'腳腿'了喔│                      │
│  │              │  ?                              │                      │
│  │              │B:嘿啊!                          │                      │
│  │              │A:那怎樣?                        │                      │
│  │              │B:打給你朋友啊!找他出來吃蝦。    │                      │
│  │              │A:那要跟人家說怎樣?              │                      │
│  │              │B:你叫他過來啊!                  │                      │
│  │              │A:對啦!去你那邊怎樣,我才好跟人家│                      │
│  │              │  說。                            │                      │
│  │              │B:什麼啦?                        │                      │
│  │              │A:你本身啦!                      │                      │
│  │              │B:嘿!怎樣?                      │                      │
│  │              │A:你本身多少錢啦?講那麼清楚了,還│                      │
│  │              │  這樣。                          │                      │
│  │              │(研判B透過A向他人購毒)          │                      │
│  ├───────┼─────────────────┤                      │
│  │②107年3月14日│B:(李如麟)060000000-公用電話      │                      │
│  │  10時59分07秒│    ↓                            │                      │
│  │              │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                      │
│  │              │A:喂!                            │                      │
│  │              │B:我這邊又阿巴了啦!              │                      │
│  │              │A:他那邊就不是這樣啊!他那邊就小的│                      │
│  │              │ ,就像...                        │                      │
│  │              │B:等一下喔!你等一下。            │                      │
│  │              │A:嘿!他那個就一個500的,要怎麼那 │                      │
│  │              │  個。                            │                      │
│  │              │B:嘿!怎樣?怎樣啦?              │                      │
│  │              │A:你和他說,還是和我說?          │                      │
│  │              │B:我現在在和你說。                │                      │
│  │              │A:喔!他那邊一個500的,你這樣,人 │                      │
│  │              │  家要怎麼那個,他這邊就和白河那邊│                      │
│  │              │  不一樣,你聽懂嗎?              │                      │
│  │              │B:我知道啦!就紅蛋啦!            │                      │
│  │              │A:嘿啦!你就用那個,...(對話重疊) │                      │
│  │              │B:嘿啦!就跟你說紅蛋啊啦!他到你打│                      │
│  │              │  給我,我馬上過去。              │                      │
│  │              │A:什麼他到才打給你,你從那邊來這邊│                      │
│  │              │  要多久?我問他多久,差不多一起來│                      │
│  │              │  才不會在那邊等。                │                      │
│  │              │B:我從我們腳腿去那邊差不多5分鐘而 │                      │
│  │              │  已。                            │                      │
│  │              │A:喔!好啦!                      │                      │
│  │              │B:你再打我手機給我。              │                      │
│  │              │A:那就是你要1000就對了?          │                      │
│  │              │B:嘿啦!                          │                      │
│  │              │A:你自己過來,還是和朋友?        │                      │
│  │              │B:我自己而已。                    │                      │
│  │              │A:喔!好,我聯絡看看。            │                      │
│  │              │(研判B要透過A向他人購毒)        │                      │
│  ├───────┼─────────────────┤                      │
│  │③107年3月14日│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11時47分02秒│     ↓                           │                      │
│  │              │B:(李如麟)0000000000              │                      │
│  │              ├─────────────────┤                      │
│  │              │A:喂!我打給他沒回,應該還在睡覺。│                      │
│  │              │B:喔!                            │                      │
│  │              │A:等一下如果有回電,一樣打給你嗎?│                      │
│  │              │B:好啊!                          │                      │
│  │              │...A向B表示如果不需要了,要主動打 │                      │
│  │              │電話來告知                        │                      │
│  ├───────┼─────────────────┤                      │
│  │④107年3月14日│B:(李如麟)000000000               │                      │
│  │  14時05分53秒│     ↓                           │                      │
│  │              │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                      │
│  │              │B:還沒消息?這麼會睡。            │                      │
│  │              │A:沒消息,我再打電話催看看。      │                      │
│  │              │B:我ㄟ昏去。                      │                      │
│  │              │A:我催看看。                      │                      │
│  ├───────┼─────────────────┤                      │
│  │⑤107年3月14日│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14時52分54秒│     ↓                           │                      │
│  │              │B:(李如麟)0000000000              │                      │
│  │              ├─────────────────┤                      │
│  │              │A:你剛剛在打,我剛好在忙。        │                      │
│  │              │B:嗯!                            │                      │
│  │              │A:你如果要過來,現在可以過來了,人│                      │
│  │              │  來了。                          │                      │
│  │              │B:喔!好啊!...                   │                      │
│  │              │A:喔!你過來的話差不多要多久?    │                      │
│  │              │B:5分鐘而已。                     │                      │
│  │              │A:你到了就上來4359。              │                      │
│  │              │B:什麼啦?                        │                      │
│  │              │A:4樓啦!4樓病房4359....          │                      │
│  │              │B:好啦!                          │                      │
│  ├───────┼─────────────────┤                      │
│  │⑥107年3月14日│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15時03分03秒│     ↓                           │                      │
│  │              │B:(李如麟)0000000000              │                      │
│  │              ├─────────────────┤                      │
│  │              │A:你到哪了?                      │                      │
│  │              │B:我到樓下了。                    │                      │
│  │              │A:你坐電梯上來4樓,左手邊這裡,   │                      │
│  │              │  4359。                          │                      │
│  │              │B:4359吼!                        │                      │
│  │              │A:嘿啦!C區...                    │                      │
│  │              │(確認B是否到達)                 │                      │
├─┼───────┼─────────────────┼───────────┤
│2 │①107年3月19日│B:(李如麟)0000000000              │㈠佐證附表一編號3     │
│  │  12時41分05秒│    ↓                            │㈡監聽依據:臺灣臺南地 │
│  │              │A:(王國憲)0000000000              │  方法院107年聲監字第 │
│  │              ├─────────────────┤  256號通訊監察書     │
│  │              │B:喂!憲哥喔!你沒聯絡你朋友。    │※監聽門號:          │
│  │              │A:現在喔?你人在哪?              │  0000000000          │
│  │              │B:嘿啊!我在我們村莊,我今天沒工作│㈢譯文出處:          │
│  │              │ 。                               │【偵一卷】第274至275頁│
│  │              │A:那有機車可以過來嗎?            │(同【警卷】第114頁至第│
│  │              │B:我讓我朋友載。                  │115頁)                │
│  │              │A:那多少啦?                      │                      │
│  │              │B:那個而已,過去再講啦!          │                      │
│  │              │A:某啦!你沒跟我說,我怎麼聯絡人家│                      │
│  │              │ 。我又不是那麼那個。             │                      │
│  │              │B:1啦!                           │                      │
│  │              │A:蛤?                            │                      │
│  │              │B:1啦!                           │                      │
│  │              │A:這樣喔?那你等一下。            │                      │
│  │              │B:等多久?                        │                      │
│  ├───────┼─────────────────┤                      │
│  │②107年3月19日│B:(李如麟)0000000000              │                      │
│  │  12時47分43秒│    ↓                            │                      │
│  │              │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                      │
│  │              │B:怎樣?                          │                      │
│  │              │A:你剛剛打給我他才剛走一下子,我就│                      │
│  │              │  出來要找他,沒看到他。          │                      │
│  │              │B:我們現在過去那邊。              │                      │
│  │              │A:你現在過來,他手機就沒帶出來。他│                      │
│  │              │  就跟我說他剛剛沒帶出來。        │                      │
│  │              │B:嘿!                            │                      │
│  │              │A:我怕他來我這邊之後,要回到家之後│                      │
│  │              │  才會看到手機,不然我現在連絡不到│                      │
│  │              │  啊!                            │                      │
│  │              │B:他現在要過去你那邊喔?          │                      │
│  │              │A:某啦!你剛剛打的時候他走沒多久啦│                      │
│  │              │  !我才想追出來到大廳看他還在不在│                      │
│  │              │  ,結果不在這邊啊!沒在這邊,結果│                      │
│  │              │  我打他的LINE,打LINE的時候他沒回│                      │
│  │              │  啊!他的手機現在沒帶在身上....  │                      │
│  │              │...目前聯繫不到藥頭,A向B表示如果 │                      │
│  │              │藥頭回覆再連絡他。                │                      │
│  ├───────┼─────────────────┤                      │
│  │③107年3月19日│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12時56分29秒│    ↓                            │                      │
│  │              │B:(李如麟)0000000000              │                      │
│  │              ├─────────────────┤                      │
│  │              │A:喂!現在有回了啦!你差不多10分鐘│                      │
│  │              │  到這邊啦!                      │                      │
│  │              │B:沒關係,我們慢慢開過去。        │                      │
│  │              │(研析:A已聯繫到藥頭,聯絡B前來交│                      │
│  │              │易)                              │                      │
│  ├───────┼─────────────────┤                      │
│  │④107年3月19日│B:(李如麟)0000000000              │                      │
│  │  13時07分10秒│    ↓                            │                      │
│  │              │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                      │
│  │              │B:喂!要去幾樓找你?              │                      │
│  │              │A:不用找啦!你在樓下等我一下,我人│                      │
│  │              │  還在4樓,他也還沒到咧!         │                      │
│  │              │B:我們在外面那個紅綠燈這。        │                      │
│  │              │A:好啦!                          │                      │
│  ├───────┼─────────────────┤                      │
│  │⑤107年3月19日│B:(李如麟)0000000000              │                      │
│  │  13時15分58秒│     ↓                           │                      │
│  │              │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                      │
│  │              │A:他到了,我馬上下去。            │                      │
│  │              │B:我在奇美外面紅綠燈這。          │                      │
│  │              │A:好啦!                          │                      │
│  ├───────┼─────────────────┤                      │
│  │⑥107年3月19日│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13時19分12秒│     ↓                           │                      │
│  │              │B:(李如麟)0000000000              │                      │
│  │              ├─────────────────┤                      │
│  │              │A:喂!你在紅綠燈那吼?            │                      │
│  │              │B:嘿啊!我在急診室出來外面這個紅綠│                      │
│  │              │  燈。                            │                      │
│  │              │A:嘿!我知道。你可以彎進來急診的大│                      │
│  │              │  門這邊。                        │                      │
│  │              │B:好。我馬上到。                  │                      │
├─┼───────┼─────────────────┼───────────┤
│3 │①107年3月24日│A:(王國憲)0000000000              │㈠佐證附表一編號4     │
│  │  08時50分57秒│    ↓                            │㈡監聽依據:臺灣臺南地 │
│  │              │B:(李如麟)0000000000              │  方法院107年聲監字第 │
│  │              ├─────────────────┤  256號通訊監察書     │
│  │              │A:喂!牛奶喔!今天有去工作嗎?    │※監聽門號:          │
│  │              │B:也是在做,要幹嘛?              │  0000000000          │
│  │              │A:某啦!在醫院下班了,剛剛要騎回去│㈢譯文出處:          │
│  │              │  ,打電話問看看有沒有在家而已。  │【偵一卷】第275至277頁│
│  │              │B:嘿!怎樣?                      │(同【警卷】第115至117 │
│  │              │A:在醫院顧病人下班了,要回去了。  │頁)                   │
│  │              │B:你那邊有舒服膩?                │                      │
│  │              │A:某啦!哪有舒服。你不是在工作?你│                      │
│  │              │  在哪理工作?                    │                      │
│  │              │B:工作也看你怎樣,不然你就過來,過│                      │
│  │              │  來處理啊!                      │                      │
│  │              │A:蛤?                            │                      │
│  │              │B:過來處理啊!                    │                      │
│  │              │A:過去哪裡處理?                  │                      │
│  │              │B:我現在人在我們這邊工業區,工七路│                      │
│  │              │  啦!你問人家工七路,人家就會報路│                      │
│  │              │  了啦!                          │                      │
│  │              │A:你要工作又不能跑,哪有用。      │                      │
│  │              │B:我不能跑?                      │                      │
│  │              │A:對啊!你在工作怎麼跑?          │                      │
│  │              │B:對啊!你去處理就好,你再過來啊!│                      │
│  │              │A:怎樣?                          │                      │
│  │              │B:我說如果你要,你就去處理,然後再│                      │
│  │              │  過來啦!                        │                      │
│  │              │A:我在那邊跑來跑去喔!            │                      │
│  │              │B:不然就不用了啊!                │                      │
│  │              │A:你自己一個,那你朋友咧?        │                      │
│  │              │B:我朋友就和我一起在做啊!        │                      │
│  │              │A:喔!在什麼路?等一下見面再說,我│                      │
│  │              │  現在順路要過去。                │                      │
│  │              │B:蛤?                            │                      │
│  │              │A:我現在順路要回去,等一下見面再說│                      │
│  │              │  ,好嗎?                        │                      │
│  │              │B:好啊!                          │                      │
│  │              │A:那我要騎去哪?                  │                      │
│  │              │B:蛤?                            │                      │
│  │              │A:我要騎去哪啦?你們村里哪裡?    │                      │
│  │              │B:工業區,我們這裡工業區你不知道?│                      │
│  │              │A:我知道。                        │                      │
│  │              │B:你問人家一下,工七路啊!就往工七│                      │
│  │              │  路一直來,會看到人家在吊東西,有│                      │
│  │              │  一個埤仔。                      │                      │
│  │              │A:工七路膩?                      │                      │
│  │              │B:嘿!工七路啦!                  │                      │
│  │              │A:喔喔 !                         │                      │
│  ├───────┼─────────────────┤                      │
│  │②107年3月24日│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09時06分34秒│     ↓                           │                      │
│  │              │B:(李如麟)0000000000              │                      │
│  │              ├─────────────────┤                      │
│  │              │A:工七路,我現在在統一瑞穗這邊,你│                      │
│  │              │  們靠近哪一頭?                  │                      │
│  │              │B:你還要一直騎,騎到底轉過來。    │                      │
│  │              │A:我在工七路要往哪騎?            │                      │
│  │              │B:好啦!我跟人家說一下,我出去帶你│                      │
│  │              │  啦!                            │                      │
│  │              │...                               │                      │
│  ├───────┼─────────────────┤                      │
│  │③107年3月24日│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10時39分21秒│     ↓                           │                      │
│  │              │B:(李如麟)0000000000              │                      │
│  │              ├─────────────────┤                      │
│  │              │A:我到工業區這個二、三路來了,你可│                      │
│  │              │  以走出來了。                    │                      │
│  │              │B:...要去哪?(含糊不清)           │                      │
│  │              │A:蛤?                            │                      │
│  │              │B:我要騎去哪?                    │                      │
│  │              │A:喔!你要騎機車出來喔?          │                      │
│  │              │B:某啦!我是說我要去哪啦!你說阿!│                      │
│  │              │  你不是要過來?                  │                      │
│  │              │A:嘿啊!我現在就到工業區了,快到了│                      │
│  │              │  啊!                            │                      │
│  │              │B:好啊!你過來,你過來,我在外面等│                      │
│  │              │  你啦!                          │                      │
│  │              │A:我是說叫你可以出來了。          │                      │
│  │              │B:喔!我出來了,我出來在抽菸。    │                      │
├─┼───────┼─────────────────┼───────────┤
│4 │①107年3月27日│A:(王國憲)0000000000              │㈠佐證附表一編號5     │
│  │  12時20分24秒│     ↓                           │㈡監聽依據:臺灣臺南地 │
│  │              │B:(李如麟)0000000000              │  方法院107年聲監字第 │
│  │              ├─────────────────┤  256號通訊監察書     │
│  │              │B:我要晚上咧!我人現在在新營啦!  │※監聽門號:          │
│  │              │A:你跑去新營幹嘛?                │  0000000000          │
│  │              │B:我來找人啦!                    │㈢譯文出處:          │
│  │              │A:你今天一樣有去工作膩?          │【偵一卷】第282至283頁│
│  │              │B:每天都做,沒做哪有錢。          │(同【警卷】第122至123 │
│  │              │A:喔!我想說你昨天說嘿!我打給你打│頁)                   │
│  │              │  一通,手機關機,我就沒再打了。  │                      │
│  │              │B:喔!我昨天手機沒電,在充電啊!  │                      │
│  │              │A:喔!你過去新營,是和別人過去的喔│                      │
│  │              │  !好啦!好。                    │                      │
│  │              │B:某啦!我和人家出來而已。我晚上再│                      │
│  │              │  打給你。                        │                      │
│  │              │A:下午還有做喔?                  │                      │
│  │              │B:有啦!沒做哪裡生錢。            │                      │
│  │              │A:好啦!                          │                      │
│  ├───────┼─────────────────┤                      │
│  │②107年3月27日│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13時05分34秒│     ↓                           │                      │
│  │              │B:(李如麟)0000000000              │                      │
│  │              ├─────────────────┤                      │
│  │              │A:你剛剛打,我和別人在講電話。    │                      │
│  │              │B:喂!我不小心按到的。我現在要過去│                      │
│  │              │  奇美,我母親在急診室。          │                      │
│  │              │...閒聊                           │                      │
│  ├───────┼─────────────────┤                      │
│  │③107年3月27日│B:(李如麟)0000000000              │                      │
│  │ˋ13時41分49秒│    ↓                            │                      │
│  │              │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                      │
│  │              │B:喂!憲哥,我現在回到家洗澡。你打│                      │
│  │              │ 給你朋友,叫他差不多2點到。      │                      │
│  │              │A:叫他2點到?                     │                      │
│  │              │B:嘿啦!我現在要過去了,我洗完澡馬│                      │
│  │              │  上過去。                        │                      │
│  │              │A:我知道啦!我只是這樣說啦!我聯絡│                      │
│  │              │  看看,看他有沒有辦法叫人過來,剛│                      │
│  │              │  剛他也沒有自己過來,叫一個朋友要│                      │
│  │              │  來,我說現在又沒人過來....      │                      │
│  │              │B:好啦!好啦!你打給他。          │                      │
│  ├───────┼─────────────────┤                      │
│  │④107年3月27日│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13時55分37秒│     ↓                           │                      │
│  │              │B:(李如麟)0000000000              │                      │
│  │              ├─────────────────┤                      │
│  │              │A:你洗澡洗好了膩?                │                      │
│  │              │B:嘿!                            │                      │
│  │              │A:我有聯絡到他啦!他要過來,你說2 │                      │
│  │              │  點,他也差不多啦!              │                      │
│  │              │B:嘿!好啊!我現在要過去了。      │                      │
│  │              │A:你要是先到,他也是隨後到而已。  │                      │
│  │              │B:好啦!                          │                      │
│  │              │A:ㄟ!那個做磁磚的是叫「義仁」喔?│                      │
│  │              │  你朋友嘛!                      │                      │
│  │              │B:義仁?怎樣?                    │                      │
│  │              │A:是義仁嗎?                      │                      │
│  │              │B:你是說「勇志」還是「義仁」?    │                      │
│  │              │A:「義仁」的名字是「勇志」嗎?    │                      │
│  │              │B:「義仁」歸「義仁」,「勇志」是「│                      │
│  │              │  勇志」,我怎麼知道你在講誰?    │                      │
│  │              │...閒聊...                        │                      │
│  ├───────┼─────────────────┤                      │
│  │⑤107年3月27日│B:(李如麟)0000000000              │                      │
│  │  14時12分32秒│    ↓                            │                      │
│  │              │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                      │
│  │              │A:喂!                            │                      │
│  │              │B:我們要到了,我們在太平庄,我揪( │                      │
│  │              │  雜音)一起過去。                 │                      │
│  │              │A:蛤?                            │                      │
│  │              │B:我揪「義仁」一起過去。          │                      │
│  │              │A:喔!他就還沒來咧啊!等一下。    │                      │
│  ├───────┼─────────────────┤                      │
│  │⑥107年3月27日│B:(李如麟)0000000000              │                      │
│  │  14時27分40秒│    ↓                            │                      │
│  │              │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                      │
│  │              │A:喂!你的電話怎麼都打不通啦!    │                      │
│  │              │B:我在裡面就沒訊號,我出來要打給你│                      │
│  │              │ ,就沒看到你的人。               │                      │
│  │              │A:在大門這邊啊!你在哪?          │                      │
│  │              │B:不然你跟人家說廁所?            │                      │
│  │              │A:廁所啊!我就是等不到你們,才要出│                      │
│  │              │ 來外面找你。                     │                      │
│  │              │B:在這邊等一陣子了。              │                      │
│  │              │A:吼!你的電話就打不通,我現在在大│                      │
│  │              │  門這邊打電話,你們兩個電話都打不│                      │
│  │              │  通。                            │                      │
│  │              │B:好啦!好啦!我們去大門啦!      │                      │
│  ├───────┼─────────────────┤                      │
│  │⑦107年3月27日│B:(李如麟)0000000000              │                      │
│  │  14時30分26秒│    ↓                            │                      │
│  │              │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                      │
│  │              │B:大門啊!我們出來大門了啊!      │                      │
│  │              │A:你就說廁所,現在又在大門。      │                      │
│  │              │B:你不是叫我們出來,吼!          │                      │
│  │              │A:我現在在大門啊!                │                      │
│  │              │B:我沒看到你。遊覽車這邊。        │                      │
│  │              │A:哪阿?                          │                      │
│  │              │B:奇美大門,遊覽車停的這邊。      │                      │
│  │              │A:我在這啦!                      │                      │
├─┼───────┼─────────────────┼───────────┤
│ 5│①107年4月2日 │A:(王國憲)0000000000              │㈠佐證附表一編號6     │
│  │  7時44分37秒 │     ↓                           │㈡監聽依據:臺灣臺南地 │
│  │              │B:(李如麟)0000000000              │  方法院107年聲監字第 │
│  │              ├─────────────────┤  256號通訊監察書     │
│  │              │A:你昨天那麼晚,在醫院,手機充電在│※監聽門號:          │
│  │              │  睡覺了啦!                      │  0000000000          │
│  │              │B:喔!好啊!我要去臺南。          │㈢譯文出處:          │
│  │              │A:喔!你今天要去臺南喔!          │【偵一卷】第288至292頁│
│  │              │B:嗯!                            │(同【警卷】第128頁至第│
│  │              │A:幾點?                          │132頁)                │
│  │              │B:我現在在車站。                  │                      │
│  │              │A:喔!好啦!                      │                      │
│  │              │B:不然他有過來嗎?                │                      │
│  │              │A:他沒在這邊,但是三樓那個有在這邊│                      │
│  │              │  啊!                            │                      │
│  │              │B:三樓誰?                        │                      │
│  │              │A:另外一個,你有在說的那個阿!    │                      │
│  │              │B:靠邀啊!我又沒辦法過去,我被人家│                      │
│  │              │  載來的。                        │                      │
│  │              │A:喔!你回來再說啦!              │                      │
│  │              │B:唉!(含糊不清)                  │                      │
│  │              │A:喔!現在7點40分了。             │                      │
│  │              │B:嘿啊!                          │                      │
│  │              │A:嗯!不然就中午回來啊!          │                      │
│  │              │B:還是你現在要來柳營車站載我?載我│                      │
│  │              │  過去再回來。還是你要幫我那個過來│                      │
│  │              │  ?                              │                      │
│  │              │A:你身上多少啊?                  │                      │
│  │              │B:我現在身上就剩,我要留車錢啊!我│                      │
│  │              │  坐去那邊就要500了,計程車錢200,│                      │
│  │              │  火車錢100,我這邊剩900啊!      │                      │
│  │              │A:那你就剩幾百能花而已。          │                      │
│  │              │B:嘿啊!                          │                      │
│  │              │A:(含糊不清)全部900喔?           │                      │
│  │              │B:嘿啦!昨晚就有啊!你就沒接,昨晚│                      │
│  │              │  我就拜託別人。                  │                      │
│  │              │A:喔!沒關係啦!等你上來啦!你在車│                      │
│  │              │  站了。                          │                      │
│  │              │B:我在柳營火車站,離奇美一小段而已│                      │
│  │              │  啊!                            │                      │
│  │              │A:喔!                            │                      │
│  │              │B:看你怎樣?                      │                      │
│  │              │A:算是只能出500而已?             │                      │
│  │              │B:嘿!我們說讚的,我等一下順便去我│                      │
│  │              │  大姊那邊打給她,跟她拿1、2千。  │                      │
│  │              │A:喔!                            │                      │
│  │              │B:她說叫我過去拿啊!我有打給她了啊│                      │
│  │              │  !                              │                      │
│  │              │A:我在看他,他在三樓啦!我看他有沒│                      │
│  │              │  有在,應該有在啦!有在,我在幫你│                      │
│  │              │  那個。                          │                      │
│  │              │B:嘿啊!拜託一下。                │                      │
│  │              │(研析:B詢問A「百九」有無過去是否 │                      │
│  │              │能購毒,A表示「百九」還沒過來,另 │                      │
│  │              │外有一上游在三樓,他需詢問看看,如│                      │
│  │              │果可以再幫B處理毒品)              │                      │
│  ├───────┼─────────────────┤                      │
│  │②107年4月2日 │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7時54分05秒 │     ↓                           │                      │
│  │              │B:(李如麟)0000000000              │                      │
│  │              ├─────────────────┤                      │
│  │              │B:喂!憲哥。                      │                      │
│  │              │A:你在車站吼?                    │                      │
│  │              │B:嘿!                            │                      │
│  │              │A:我先跟他那個,就不用跑來跑去了。│                      │
│  │              │B:什麼啊?                        │                      │
│  │              │A:他有啊!三樓那個有在啦!        │                      │
│  │              │B:那你那個要帶喔!                │                      │
│  │              │A:喔!好啦!                      │                      │
│  │              │B:嘿!                            │                      │
│  │              │A:柳營車站膩?                    │                      │
│  │              │B:嘿!你來就看到,我走出來外面。  │                      │
│  │              │A:火車站膩?                      │                      │
│  │              │B:嘿!                            │                      │
│  │              │(研析:A先至三樓向上游拿取毒品後,│                      │
│  │              │至柳營車站轉售給B)                │                      │
│  ├───────┼─────────────────┤                      │
│  │③107年4月2日 │B:(李如麟)0000000000              │                      │
│  │  11時34分26秒│    ↓                            │                      │
│  │              │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                      │
│  │              │B:喂!憲哥喔!「百九」有打給你嗎?│                      │
│  │              │A:他等一下要來ㄟ!不知道幾點,我不│                      │
│  │              │ 知道啦!                         │                      │
│  │              │B:你叫他等我喔!你跟他說,他的line│                      │
│  │              │  ,我的手機怪怪的,我等一下會過去│                      │
│  │              │  找他。                          │                      │
│  │              │A:你人在哪啊?                    │                      │
│  │              │B:我現在人在永康要回去而已,他昨天│                      │
│  │              │  有跟我說,他拜託我一些事情啦!你│                      │
│  │              │  跟他說這樣,他就聽得懂了。      │                      │
│  │              │A:他還沒過來啦!                  │                      │
│  │              │B:嘿!他過去的時候,我們要回去了,│                      │
│  │              │ 你叫他在那邊等我們一下。         │                      │
│  │              │A:喔!好啊!                      │                      │
│  ├───────┼─────────────────┤                      │
│  │④107年4月2日 │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12時04分37秒│     ↓                           │                      │
│  │              │B:(李如麟)0000000000              │                      │
│  │              ├─────────────────┤                      │
│  │              │B:你叫他等一下,我們現在在那個,要│                      │
│  │              │  回去奇美了,現在到新市了。      │                      │
│  │              │A:喔!他也還沒到咧!              │                      │
│  │              │B:喔喔!                          │                      │
│  ├───────┼─────────────────┤                      │
│  │⑤107年4月2日 │B:(李如麟)0000000000              │                      │
│  │  12時51分04秒│    ↓                            │                      │
│  │              │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                      │
│  │              │A:都沒來啦!裝肖ㄟ啦!            │                      │
│  │              │B:蛤?                            │                      │
│  │              │A:從那時候說要來,到現在都沒來,打│                      │
│  │              │  給他也都沒回,也都沒看,LINE啊!│                      │
│  │              │B:都沒回?                        │                      │
│  │              │A:嘿!11點說早就要來了,到現在都沒│                      │
│  │              │ 。                               │                      │
│  │              │B:幹你娘,衝三小啦!              │                      │
│  │              │A:不知道啊!                      │                      │
│  │              │B:我還叫人載我回來,叫我姪子載我回│                      │
│  │              │  來。跟我說好的啊!              │                      │
│  │              │A:嘿啊!我知道啊!別人也是來了又走│                      │
│  │              │  ,今天那個查某也是來了又回去了,│                      │
│  │              │  都等不到。                      │                      │
│  │              │B:是什麼事情嗎?                  │                      │
│  │              │A:我不知道咧!我打給他,11點還有回│                      │
│  │              │  啦!現在都還沒回啦!            │                      │
│  │              │B:唉!我會昏倒(含糊不清)          │                      │
│  │              │A:ㄟ!那就等啊!                  │                      │
│  │              │B:還好是自己的姪子,不是別人,不然│                      │
│  │              │  人家會說我在莊肖維。            │                      │
│  │              │A:好啦!等他,不然怎麼辦。        │                      │
│  │              │B:再等看看囉!                    │                      │
│  │              │A:三樓那個人家去手術不在。        │                      │
│  │              │B:好啦!好啦!                    │                      │
│  ├───────┼─────────────────┤                      │
│  │⑥107年4月2日 │B:(李如麟)0000000000              │                      │
│  │  13時01分53秒│    ↓                            │                      │
│  │              │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                      │
│  │              │B:一樣沒回喔?                    │                      │
│  │              │A:嘿!還沒回。                    │                      │
│  │              │B:我LINE他也沒回ㄟ!              │                      │
│  │              │A:嘿啊!                          │                      │
│  │              │B:喔!                            │                      │
│  ├───────┼─────────────────┤                      │
│  │⑦107年4月2日 │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13時37分02秒│     ↓                           │                      │
│  │              │B:(李如麟)0000000000              │                      │
│  │              ├─────────────────┤                      │
│  │              │A:都沒回吼?                      │                      │
│  │              │B:剛剛打給他,他的line在通話。    │                      │
│  │              │A:某啦!剛剛我在打給他的。        │                      │
│  │              │...閒聊                           │                      │
│  ├───────┼─────────────────┤                      │
│  │⑧107年4月2日 │B:(李如麟)060000000-公用電話      │                      │
│  │  16時56分44秒│    ↓                            │                      │
│  │              │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                      │
│  │              │B:你打給我,我有看到,我手機沒電了│                      │
│  │              │。                                │                      │
│  │              │A:嘿!                            │                      │
│  │              │B:那個「百九」的中招了。          │                      │
│  │              │A:我知道啊!他2點多說那個啊!他是 │                      │
│  │              │  怎樣中招?                      │                      │
│  │              │B:我怎麼知道。                    │                      │
│  │              │A:你怎麼知道?                    │                      │
│  │              │B:看手機的啊!                    │                      │
│  │              │A:對啊!他也是寫說出事了,這樣啊!│                      │
│  │              │  喔!好啦!                      │                      │
│  │              │B:你打給我幹嘛?                  │                      │
│  │              │A:某啦!要問你晚一點,差不多6點, │                      │
│  │              │  白河那邊你要不要去?            │                      │
│  │              │B:怎樣?                          │                      │
│  │              │A:要去嗎?                        │                      │
│  │              │B:去哪?                          │                      │
│  │              │A:白河啊!還是三樓那個,他移病房了│                      │
│  │              │ ,移去2樓了。                    │                      │
│  │              │B:嘿!                            │                      │
│  │              │A:不過現在人出來,他媽媽在那邊,人│                      │
│  │              │  也還沒清醒。算那個不知道要到幾點│                      │
│  │              │  ,人才會醒來啊!                │                      │
│  │              │B:看怎樣,你到時候再打,我也是要先│                      │
│  │              │ 回去拿錢。                       │                      │
│  │              │A:喔!好啦!晚一點再說。          │                      │
│  ├───────┼─────────────────┤                      │
│  │⑨107年4月2日 │B:(李如麟)000000000-公用電話      │                      │
│  │  18時15分27秒│    ↓                            │                      │
│  │              │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                      │
│  │              │B:你在哪?                        │                      │
│  │              │A:醫院啊!                        │                      │
│  │              │B:那怎樣?你不是說要去白河,還是怎│                      │
│  │              │  樣?                            │                      │
│  │              │A:嘿啊!等蓮仔來咧!              │                      │
│  │              │B:什麼啊?                        │                      │
│  │              │A:等蓮仔來咧!那個查某要來啦!    │                      │
│  │              │B:等那個查某來,我們再一起去白河喔│                      │
│  │              │  ?                              │                      │
│  │              │A:就要有人顧啊!                  │                      │
│  │              │B:不然就那個就好了啊!            │                      │
│  │              │A:什麼那個?                      │                      │
│  │              │B:就那邊就好啊!                  │                      │
│  │              │A:他就還沒清醒咧啊!他那個出來,麻│                      │
│  │              │  藥..(斷訊)                      │                      │
│  ├───────┼─────────────────┤                      │
│  │⑩107年4月2日 │B:(李如麟)000000000-公用電話      │                      │
│  │  18時16分27秒│    ↓                            │                      │
│  │              │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                      │
│  │              │B:不知道要等多久啊?              │                      │
│  │              │A:誰?                            │                      │
│  │              │B:那個查某啊!                    │                      │
│  │              │A:他20分鐘就到了啦!              │                      │
│  │              │B:你等一下打給我啦!              │                      │
│  │              │A:好。                            │                      │
│  ├───────┼─────────────────┤                      │
│  │⑪107年4月2日 │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18時24分31秒│     ↓                           │                      │
│  │              │B:(李如麟)0000000000              │                      │
│  │              ├─────────────────┤                      │
│  │              │A:可以了,來醫院可以了。          │                      │
│  │              │B:幹你娘,我被我大姊氣死了。      │                      │
│  │              │A:我是說來醫院可以了,我下去他還沒│                      │
│  │              │  清醒,不過他旁邊還有一個大哥在那│                      │
│  │              │  裏。                            │                      │
│  │              │B:嘿!我大姊那邊我也不知道怎麼說啊│                      │
│  │              │  !我這邊剩那個,好啦!我過去啦!│                      │
│  │              │A:某!你那邊不夠不行喔!我和他沒認│                      │
│  │              │  識。                            │                      │
│  │              │B:就和早上一樣啊!                │                      │
│  │              │A:你就來再說,好啦!好啦!        │                      │
│  ├───────┼─────────────────┤                      │
│  │⑫107年4月2日 │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18時36分56秒│     ↓                           │                      │
│  │              │B:(李如麟)0000000000              │                      │
│  │              ├─────────────────┤                      │
│  │              │A:你有要馬上到嗎?                │                      │
│  │              │B:蛤?                            │                      │
│  │              │A:你多久會到?                    │                      │
│  │              │B:幾分鐘而已啦!                  │                      │
│  │              │A:某,我跟你說,他沒清醒,還掛那個│                      │
│  │              │  掛著,他大哥要走了,我叫他等一下│                      │
│  │              │  啦!                            │                      │
│  │              │B:差不多再,那我到要怎麼找你?我去│                      │
│  │              │  幾樓找你?                      │                      │
│  │              │A:你來2樓,2353啦!C區啦!2353。  │                      │
│  │              │B:2353喔!好啦!我差不多再5、6分到│                      │
├─┼───────┼─────────────────┼───────────┤
│6 │①107年3月29日│B:(林意仁)0000000000              │㈠佐證附表一編號7     │
│  │  12時02分30秒│     ↓                           │㈡監聽依據:臺灣臺南地 │
│  │              │A:(王國憲)0000000000              │  方法院107年聲監字第 │
│  │              ├─────────────────┤  256號通訊監察書     │
│  │              │B:打給我一下,我電話沒錢了。      │※監聽門號:          │
│  │              │A:我沒在醫院ㄟ!我在白河。        │  0000000000          │
│  │              │B:我去找你吼?                    │㈢譯文出處:          │
│  │              │A:晚一點再說。                    │【偵二卷】第100至101頁│
│  │              │B:現在吼?蛤?                    │(同【警卷】第188至189 │
│  │              │A:晚一點啦!你人在哪?            │頁)                   │
│  │              │B:我在新營。                      │                      │
│  │              │A:對阿!我現在還在等人咧!等一下我│                      │
│  │              │ 再打給你啦!                     │                      │
│  │              │B:喔!                            │                      │
│  ├───────┼─────────────────┤                      │
│  │②107年3月29日│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12時04分32秒│    ↓                            │                      │
│  │              │B:(林意仁)0000000000              │                      │
│  │              ├─────────────────┤                      │
│  │              │A:你要是嘿!馬上過來白河,到白河打│                      │
│  │              │  給我。                          │                      │
│  │              │B:喔!我馬上過去。                │                      │
│  │              │A:嘿!有確定嗎?                  │                      │
│  │              │B:有啦!                          │                      │
│  │              │A:你騎過來白河啦!                │                      │
│  │              │B:白河哪?                        │                      │
│  │              │A:白河往關子嶺路上這邊。          │                      │
│  │              │B:喔!好啊!                      │                      │
│  ├───────┼─────────────────┤                      │
│  │③107年3月29日│B:(林意仁)0000000000              │                      │
│  │  12時21分51秒│     ↓                           │                      │
│  │              │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                      │
│  │              │B:在哪啊?                        │                      │
│  │              │A:你到白河了喔?                  │                      │
│  │              │B:嘿啊!我在全聯這邊。            │                      │
│  │              │A:好啦!我騎過去就好。差不多5分鐘 │                      │
│  │              │  啦!                            │                      │
│  │              │B:好。我(含糊不清)                │                      │
│  ├───────┼─────────────────┤                      │
│  │④107年3月29日│B:(林意仁)0000000000              │                      │
│  │  12時26分15秒│     ↓                           │                      │
│  │              │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                      │
│  │              │B:我在車內。                      │                      │
│  │              │A:什麼?                          │                      │
│  │              │B:我開車,我在車內。              │                      │
│  │              │A:喔!我騎摩托車。                │                      │
│  │              │B:那你要到沒?                    │                      │
│  ├───────┼─────────────────┤                      │
│  │⑤107年3月29日│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12時28分11秒│    ↓                            │                      │
│  │              │B:(林意仁)0000000000              │                      │
│  │              ├─────────────────┤                      │
│  │              │A:你在全聯吼?                    │                      │
│  │              │B:嘿!                            │                      │
│  │              │A:你開往關子嶺這邊來,要去糞箕湖路│                      │
│  │              │  上這間7-11。                    │                      │
│  │              │B:喔!往那邊去有7-11嗎?          │                      │
│  │              │A:有啦!                          │                      │
│  │              │B:喔!我知道。                    │                      │
├─┼───────┼─────────────────┼───────────┤
│7 │①107年7月29日│B:(林意仁)0000000000              │㈠佐證附表一編號8     │
│  │  10時51分01秒│     ↓                           │㈡監聽依據:臺灣臺南地 │
│  │              │A:(王國憲)0000000000              │  方法院107年聲監續字 │
│  │              ├─────────────────┤  第1017號通訊監察書  │
│  │              │B:有在忙嗎?                      │※監聽門號:          │
│  │              │A:現在人在別的地方ㄟ!在六甲這邊ㄟ│  0000000000          │
│  │              │!要等一下才會回去ㄟ!            │㈢譯文出處:          │
│  │              │B:要多久才會回去?                │【偵二卷】第102至103頁│
│  │              │A:我問一下。可能沒事馬上就要回去了│(同【警卷】第190至191 │
│  │              │  。怎樣?我如果回去,你們要馬上過│頁)                   │
│  │              │  來膩?                          │                      │
│  │              │B:嘿!要找你泡一下茶啊!          │                      │
│  │              │A:喔!那等一下好嗎?我問看看,你晚│                      │
│  │              │  一點再打。                      │                      │
│  │              │B:好。                            │                      │
│  ├───────┼─────────────────┤                      │
│  │②107年7月29日│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10時56分24秒│    ↓                            │                      │
│  │              │B:(林意仁)0000000000              │                      │
│  │              ├─────────────────┤                      │
│  │              │A:喂!現在我們要從這邊過去,你們要│                      │
│  │              │  ?                              │                      │
│  │              │B:一樣啊!                        │                      │
│  │              │A:我知道。我們差不多15分啦!10分鐘│                      │
│  │              │  至15分鐘,你開來鳳和那邊啦!    │                      │
│  │              │B:要在鳳和那邊喔?                │                      │
│  │              │A:嘿!柳營鳳和那邊,斜角十字路口。│                      │
│  │              │B:喔!好。我差不15分鐘到,你如果比│                      │
│  │              │  較快,稍微等我一下,我馬上到,15│                      │
│  │              │  分鐘左右。                      │                      │
│  │              │A:好。                            │                      │
│  ├───────┼─────────────────┤                      │
│  │③107年7月29日│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11時10分11秒│    ↓                            │                      │
│  │              │B:(林意仁)0000000000              │                      │
│  │              ├─────────────────┤                      │
│  │              │背景音                            │                      │
│  │              │A:這台對,對對對。                │                      │
├─┼───────┼─────────────────┼───────────┤
│8 │①107年7月2日 │A:(王國憲)0000000000              │㈠佐證附表一編號9     │
│  │  11時01分01秒│     ↓                           │㈡監聽依據:臺灣臺南地 │
│  │              │B:(陳美蘭)0000000000              │  方法院107年聲監字第 │
│  │              ├─────────────────┤  654號通訊監察書     │
│  │              │A:嘿!怎樣?                      │※監聽門號:          │
│  │              │B:你沒有一些給我?                │  0000000000          │
│  │              │A:我要怎麼給你?當場就那個了,還再│㈢譯文出處:          │
│  │              │  一些...(含糊不清),300而已,你下│【偵二卷】第147頁     │
│  │              │  來,你下來樓梯那邊,我跟你說。  │(同【警卷】第229頁)   │
│  │              │B:喔!好啦!                      │                      │
│  ├───────┼─────────────────┤                      │
│  │②107年7月2日 │A:(王國憲)0000000000              │                      │
│  │  11時04分27秒│     ↓                           │                      │
│  │              │B:(陳美蘭)0000000000              │                      │
│  │              ├─────────────────┤                      │
│  │              │B:我下來了。                      │                      │
│  │              │A:在那阿?                        │                      │
│  │              │B:在你旁邊那個樓梯膩?            │                      │
│  │              │A:最旁邊這個,固定這個垃圾這邊。  │                      │
│  │              │B:喔!好啦!                      │                      │
├─┼───────┼─────────────────┼───────────┤
│9 │①107年7月3日 │A:(王國憲)0000000000              │㈠佐證附表一編號10    │
│  │  19時32分14秒│     ↓                           │㈡監聽依據:臺灣臺南地 │
│  │              │B:(陳美蘭)0000000000              │  方法院107年聲監字第 │
│  │              ├─────────────────┤  654號通訊監察書     │
│  │              │A:連仔喔!你在教會那邊吼!        │※監聽門號:          │
│  │              │B:嘿!                            │  0000000000          │
│  │              │A:我跟你說,你不要站在路邊,我差不│㈢譯文出處:          │
│  │              │  多還要10分鐘,老灰仔生也要出去咧│【偵二卷】第150頁     │
│  │              │  !                              │(同【警卷】第232頁)   │
│  │              │B:嘿!                            │                      │
│  │              │A:我跟你說,你從那邊往前走到紅綠燈│                      │
│  │              │  那邊,右轉弄會旁邊有一間7-11,到│                      │
│  │              │  那邊等,人家比較不會懷疑啦!    │                      │
│  │              │B:喔喔!好啦!                    │                      │
├─┼───────┼─────────────────┼───────────┤
│10│①107年7月8日 │B:(陳美蘭)0000000000              │㈠佐證附表一編號11    │
│  │  10時32分31秒│     ↓                           │㈡監聽依據:臺灣臺南地 │
│  │              │A:(王國憲)0000000000              │  方法院107年聲監續字 │
│  │              ├─────────────────┤  第1017號通訊監察書※│
│  │              │B:你還在睡喔?你有要過來了嗎?    │  監聽門號:          │
│  │              │A:某咧!我剛回來,過去幹嘛?      │  0000000000          │
│  │              │B:你剛從醫院這邊回去而已喔!      │㈢譯文出處:          │
│  │              │A:嘿啊!                          │【偵二卷】第151頁(同【│
│  │              │B:人家算我3天的工錢,到下午4點半算│警卷】第233頁)        │
│  │              │  3天的工錢給我,我才想說看你有沒 │                      │
│  │              │  有要過來。                      │                      │
│  │              │...閒聊...                        │                      │
│  │              │A:那我要怎樣?去你那邊,在幫你過來│                      │
│  │              │,這樣是能處理多少?              │                      │
│  │              │B:(含糊不清)                      │                      │
│  │              │A:白河那個吼!你也知道啊!要散的不│                      │
│  │              │  用去到那邊,不然你就等下班,自己│                      │
│  │              │  過來,我帶你去拿1/8,你比較划算 │                      │
│  │              │  。                              │                      │
│  │              │B:我就沒車啊!                    │                      │
│  │              │A:不然我過去你那邊,你要怎樣?你要│                      │
│  │              │ 拿到那麼多嗎?                   │                      │
│  │              │B:蛤?                            │                      │
│  │              │A:如果你要拿那麼多,我就先過去跟你│                      │
│  │              │  拿,再回去,跑兩趟沒關係,比較划│                      │
│  │              │  算,你可以存起來慢慢那個。打給他│                      │
│  │              │  門,還是要打給這邊的...(含糊不清│                      │
│  │              │  )你沒兩天就花得比這個多,我沒有 │                      │
│  │              │  騙你,你的錢也是乾了,你自己想好│                      │
│  │              │  。                              │                      │
│  │              │B:好啦!你就過來啦!過來再說啦!  │                      │
│  │              │A:喔!好啊!                      │                      │
│  │              │B:你過來的時候打給我啦!家屬馬上要│                      │
│  │              │  走了,我跟他說下來買飲料而已,我│                      │
│  │              │  要進去。                        │                      │
│  │              │A:我不用打給你?還是要打給你。    │                      │
│  │              │B:要啊!你到的時候打給我,還是你要│                      │
│  │              │ 直接來病房就好。                 │                      │
│  │              │A:某啦!我再去你那邊再下來,時間就│                      │
│  │              │ 慢掉了。                         │                      │
│  │              │B:你到的時候打給我,我再下去,吼!│                      │
│  │              │A:好。                            │                      │
├─┼───────┼─────────────────┼───────────┤
│11│①107年7月9日 │B:(陳美蘭)0000000000              │㈠佐證附表一編號12    │
│  │  14時33分45秒│     ↓                           │㈡監聽依據:臺灣臺南地 │
│  │              │A:(王國憲)0000000000              │  方法院107年聲監續字 │
│  │              ├─────────────────┤  第1017號通訊監察書  │
│  │              │B(女音):你騎去我們剛去的"竹埔阿",│※監聽門號:          │
│  │              │  你騎去那,我有掉500在那嘸       │  0000000000          │
│  │              │A:我騎回來家了,我怎有可能又騎去那│㈢譯文出處:          │
│  │              │B:我剛打給你,你都沒接,是不是找  │【偵二卷】第152頁     │
│  │              │  925 元(續上通,吃肉圓25元),我拿│(同【警卷】第234頁)   │
│  │              │  400給你(與女藥腳交易毒品400元),│                      │
│  │              │  剩500,我放口袋那,結果我剛才回 │                      │
│  │              │  來要買"東山鴨頭",找不到,可能放│                      │
│  │              │  沒下去,我有在那小便,不知會不會│                      │
│  │              │  掉在那                          │                      │
│  │              │A:怎有可能在那呢?                 │                      │
│  │              │B:有啦                            │                      │
│  │              │A:我們去那回來,來到東山那兒,你何│                      │
│  │              │  時還有看到錢?不要過白河那時就掉 │                      │
│  │              │  了,回去那兒找也沒有            │                      │
│  │              │B:嘸啦,我到那兒還有,我們在"竹埔 │                      │
│  │              │  阿"出來後,我們在那兒走,你說你 │                      │
│  │              │  要回去了,我說我要去買東山鴨頭,│                      │
│  │              │  才知道錢掉了,就在竹埔阿那兒,因│                      │
│  │              │  為我有在"竹埔阿"小便*以下聊天B女│                      │
│  │              │  叫A再去找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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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1218號於民國 108 年 02 月 19 日裁判,案由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