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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5年度家上字第22號

分割遺產民事裁判日期 105 年 10 月 04 日

法官蔡雅惠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家上字第22號

上訴人
魏麗容
上訴人
魏碧琴
上訴人
魏碧娥
上訴人
魏雪禎
共同訴訟代理人
吳永茂律師
共同訴訟代理人
羅玲郁律師
被上訴人
魏國財
訴訟代理人
何建宏律師
訴訟代理人
陳昱良律師
被上訴人
魏文棠

      魏文耀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遺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4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蔡雅惠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5 日

書記官 施淑華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5年度家上字第22號於民國 105 年 10 月 04 日裁判,案由為分割遺產,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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