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1171號
- 上訴人
- 內政部
- 代表人
- 林右昌(部長)
- 訴訟代理人
- 翁國彥律師
- 被上訴人
-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
- 代表人
- 雷倩(主委)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事件,上訴人代表人聲明承受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准予承受訴訟。
理由
一、按當事人之代表人於訴訟繫屬中喪失其權限者,應由取得權限者承受訴訟,此觀之行政訴訟法第186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70條及行政訴訟法第181條第1項之規定可明。
二、查本件被上訴人起訴時,上訴人機關代表人原為徐國勇;嗣本件於民國111年10月6日言詞辯論終結、111年11月9日判決,上訴人機關代表人則於111年12月6日變更為花敬群,復於112年1月31日變更為林右昌,均業據上訴人機關代表人具狀聲明承受訴訟,依法應為准許,爰裁定如主文。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