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七庭
114年度訴字第1375號
- 原告
- 許耀華
- 被告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 代表人
- 湯志民
- 訴訟代理人
- 鄭博文
- 訴訟代理人
- 何芳錫
- 訴訟代理人
- 劉威廷
- 參加人
- 靜心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市私立靜心高級中等學校
- 代表人
- 唐尚智
- 訴訟代理人
- 唐月妙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有關教育事務事件,中華民國115年8月12日本院114年度訴字第1375號裁定原本及正本,應更正如下:
主文
本院上開裁定正本及原本關於參加人名稱原記載為「臺北市私立靜心高級中學」,應更正為「靜心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市私立靜心高級中等學校」。
理由
一、按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規定,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此項規定,依行政訴訟法第218條規定,於行政訴訟之裁判準用之。
二、本院前開裁定原本及正本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應予更正,爰依上開規定,裁定如主文。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4年度訴字第1375號於民國 115 年 08 月 26 日裁判,案由為有關教育事務,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