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2年度簡字第238號
- 原告
- 林西呈 住桃園縣桃園市中山路1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勞工保險局間勞工保險爭議事件,對於民國102年9月17日本院102年度簡字第238號行政訴訟簡易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2第1項規定,按同法第98條第2項金額,加徵裁判費二分之一,合計新臺幣3,0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簡字第238號於民國 102 年 10 月 11 日裁判,案由為勞工保險爭議,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