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625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易字第2918號

妨害自由等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05 月 30 日

法官李桂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易字第2918號

公訴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陳廖素珠
被告
彭龍三
被告
陳冠斐

上列被告等因妨害自由等案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01年4月23日所為之判決之原本及其正本有誤寫,應裁定更正如下:

主文

原判決之原本及其正本蒞庭檢察官姓名欄內關於「檢察官林彥君」更正為「檢察官林彥均」。

理由

一、按刑事判決文字,顯係誤寫,而不影響於全案情節與判決之本旨者,參照民事訴訟法第232條規定,原審法院得以裁定更正之,業經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3號解釋在案。

二、本件原判決之原本及其正本蒞庭檢察官姓名欄內關於「檢察官林彥君」係出於誤植,更正為「檢察官林彥均」。

三、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30 日

刑事第八庭 法 官 李桂英

書記官 高心羽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30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易字第2918號於民國 101 年 05 月 30 日裁判,案由為妨害自由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