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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撤緩字第72號

聲請撤銷緩刑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08 月 09 日

法官楊坤樵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1年度撤緩字第72號

聲請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蕭杰森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犯公共危險等案件(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100年度交訴字第243號),聲請撤銷緩刑宣告(101年度執聲字第1116號、101年執助字第1458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蕭杰森之緩刑宣告撤銷。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蕭杰森因犯公共危險案件,經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以100年度交訴字第243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6 月、拘役40日,緩刑4 年確定,並應以如附表所示之方式、期間及金額給付被害人黃金惜,詎受刑人獲判緩刑後,未依判決履行給付,核其行為已違反刑法第74條第2項第3款規定,情節重大,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爰依刑法第75條之1第1項第4款及刑事訴訟法第476條規定,聲請撤銷緩刑宣告。

二、按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為人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受緩刑之宣告而有違反前開條款所定負擔情節重大,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其宣告,刑法第74條第2項第3款、第75條之1第1項第4 款分別定有明文。又緩刑之宣告應撤銷者,由受刑人所在地或其最後住所地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該法院裁定之,刑事訴訟法第476 條亦有明文。

三、查受刑人前因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罪,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以100年度交訴字第243號判決各判處有期徒刑6 月及拘役40日,緩刑4 年確定,並應以如附表所示之方式、期間及金額給付被害人黃金惜,此有上開刑事判決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參。詎受刑人先後給付共4 萬元予被害人後,即未給付,經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以100年12月6日板檢玉庚100執緩509字第150416號函通知受刑人應於101年4月1 日前提出給付如附表所示金額之證明未果;該檢察署再以101年4月24日板檢玉庚100執緩509字第115922號函通知受刑人於101年5月10日上午10時到案說明,經合法送達,受刑人亦未遵期到案;該檢察署復以101年5月15 日板檢玉庚100執緩509字第119547號函通知受刑人應於101年6月30 日前履行如附表所示之給付條件,被害人仍未獲給付;該檢察署再以101年6月27日板檢玉庚100執緩509字第126358號函通知受刑人應於101年7月19日上午10時到案說明,經合法送達,受刑人仍未遵期到案,且受刑人於偵、審中留存之行動電話亦無法聯繫,以上有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各該函文、公務電話紀錄及本院之公務電話紀錄可資為證,堪認受刑人有逃避餘款給付之情,影響被害人權益,其情節認屬重大,前揭判決宣告之緩刑,已難收預期之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符合刑法第75條之1第1項第4 款之規定,爰撤銷其緩刑之宣告。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6條刑法第75條之1第1項第4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 │├───┬─────┬──────────────────────┤│告訴人│給付之總額│給付之方式 │├───┼─────┼──────────────────────┤│黃金惜│新臺幣(下│(一)於100年11月30日,給付3萬元。 ││ │同)6萬元 │(二)剩餘新臺幣3萬元,自100年12月30日起至 101││ │ │ 年2月28日止,共分為3期,以每月為1 期,每││ │ │ 期給付1壹萬元,以每月最末1日為清償日(即││ │ │ 100年12月30日、101年1月31日、101年2 月28││ │ │ 日,如有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 ││ │ │(三)給付方式:均以匯款至黃金惜設於國泰世華商││ │ │ 業銀行帳戶(帳號:00000 -0000000)之方式││ │ │ 為給付。 │└───┴─────┴──────────────────────┘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9 日

刑事第14庭 法 官 楊坤樵

書記官 林鈴芬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9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撤緩字第72號於民國 101 年 08 月 09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撤銷緩刑,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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