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審易字第3048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審易字第3048號
- 公訴人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廖英助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6 年度偵字第15894 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由
一、本件被告廖英助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而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中自白犯罪,經聽取公訴人及被告之意見後,本院認為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