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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

因侵占案附帶民訴等刑事裁判日期 99 年 12 月 13 日

法官林庚棟林欣苑章曉文

原告
王在錚
被告
朱麗蓉
被告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土城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鄧阿華

上列被告因本院98年度自字第18號侵占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事實

甲、原告方面:訴之聲明及陳述,均如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如附件)所載。

乙、被告方面:被告均未為任何聲明或陳述,亦未提出任何書狀。

理由

一、按刑事訴訟諭知無罪,免訴或不受理之判決者,對於附帶民事訴訟應以判決駁回原告之訴,刑事訴訟法第503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二、經查,本件本院98年度自字第18號侵占等案件,業經本院於民國99年12月13日判決被告朱麗蓉無罪在案,揆諸前揭規定,自應駁回原告之訴。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3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對於本判決如有不服,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但非對刑事訴訟之判決有上訴時,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13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林庚棟

法 官 林欣苑

法 官 章曉文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13 日

書記官 劉俊源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上列被告因本院98年度自字第18號於民國 99 年 12 月 13 日裁判,案由為因侵占案附帶民訴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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