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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建字第160號

給付工程款民事裁判日期 104 年 07 月 13 日

法官林春鈴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建字第160號

原告
錸恩帕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俊尹
訴訟代理人
王志中
被告
福聚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賽芬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4年7月28日下午2時20分,在本院第27法庭行言詞辯論。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13 日

工程法庭 法 官 林春鈴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13 日

書記官 林芯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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