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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聲字第2478號

保護管束刑事裁判日期 100 年 08 月 11 日

法官陳晴教吳啟民王敏慧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聲字第2478號

聲請人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YNADA WIL.

上列受刑人因強盜案件核准假釋,聲請人聲請付保護管束(100年度執聲付字第88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YNADA WILLIAM DA COSTA 俞佳良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 YNADA WILLIAM DA COSTA俞佳良因強盜罪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以95年度上訴字第4169號判處有期徒刑8年確定,於96年2月2日送監執行,茲法務部矯正司於100年8月5日核准假釋在案,依刑法第93條第2項規定假釋出獄者,在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本院審核法務部矯正司100年8月5日法授矯字第10001184321號函所附「假釋出獄人交付保護管束名冊」,認聲請人之聲請為正當。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刑法第93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刑事第十六庭審判長法 官 陳晴教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11 日

法 官 吳啟民

法 官 王敏慧

書記官 蕭詩穎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11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聲字第2478號於民國 100 年 08 月 11 日裁判,案由為保護管束,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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