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聲字第2746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聲字第2746號
- 聲請人
-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周晧哲
上列受刑人因恐嚇取財得利罪案件,聲請人聲請付保護管束(106年執聲付字第1198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周晧哲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周晧哲因恐嚇取財得利罪案件,經本院以105年度聲字第3793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月確定。於105年11月22日送監執行,嗣經法務部於106年9月15日核准假釋在案,依刑法第93條第2項假釋出獄者,在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本院審核法務部矯正署106年9月15日法授矯字第10601806151號函及所附交付保護管束名冊,認聲請人之聲請為正當,爰裁定如主文所示。
三、據上論斷,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刑法第96條但書、第93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