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聲字第2369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聲字第2369號
- 聲請人
-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葉宗沛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聲請付保護管束(106年執聲付字第107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葉宗沛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葉宗沛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本院以103年度上訴字第2861號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並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於民國104年7月7日送監執行,嗣經法務部於106年8月11日核准假釋在案,依刑法第93條第2項規定假釋出獄者,在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本院審核法務部矯正署106年8月11日法授矯字第10601758041號函暨所附交付保護管束名冊,認聲請人之聲請為正當,應予准許。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刑法第96條但書、第93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