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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聲字第181號

保護管束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1 月 15 日

法官吳淑惠沈宜生張江澤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聲字第181號

聲請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蘇瑞欽

上列受刑人因恐嚇得利案件,聲請人聲請付保護管束(108年度執聲付字第8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蘇瑞欽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蘇瑞欽因犯恐嚇得利未遂罪(共2罪)等案件,經本院以103年度上易字第2520號判決判處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年4月確定。受刑人於民國104年8月13日送監執行,嗣經法務部於108年1月11日核准假釋在案,依刑法第93條第2項規定假釋出獄者,在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經本院審核卷附法務部矯正署108年1月11日法授矯字第10801506671號函及所附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假釋出獄人交付保護管束名冊,認聲請人之聲請為正當。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刑法第96條但書、第93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15 日

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吳淑惠

法 官 沈宜生

法 官 張江澤

書記官 林明慧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16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聲字第181號於民國 108 年 01 月 15 日裁判,案由為保護管束,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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