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774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聲字第3009號

保護管束刑事裁判日期 111 年 09 月 08 日

法官王屏夏戴嘉清張紹省

聲請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黃海航

上列受刑人因槍砲等案件,經核准假釋,檢察官聲請假釋期間付保護管束(111年執聲付字第91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黃海航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黃海航因槍砲等案件,經判處徒刑確定,現於監獄執行中。茲受刑人於民國111年9月7日核准假釋在案,依刑法第93條第2項之規定,在假釋中應付保護管束,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聲請裁定等語。

二、查受刑人業經法務部矯正署111年9月7日法矯署教字第11101680301號函核准假釋在案,有該函及所附法務部○○○○○○○假釋出獄人交付保護管束名冊、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及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參,本院審核上開文件後,認聲請人之聲請為正當,應予准許。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刑法第96條但書、第93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8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王屏夏

  法 官 戴嘉清

  法 官 張紹省

書記官 武孟佳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8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聲字第3009號於民國 111 年 09 月 08 日裁判,案由為保護管束,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