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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抗字第1086號

假扣押聲明異議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9 月 17 日

法官陳麗芬邱蓮華林純如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抗字第1086號

抗告人
鄧文聰
訴訟代理人
王子文律師
抗告人
富創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文彬

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間假扣押聲明異議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08年8月30日所為之裁定,應裁定更正如下:

主文

原裁定正本中關於「審判長法官吳麗惠」之記載,應更正為「審判長法官陳麗芬」。

理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此於裁定亦準用之,同法第239條亦定有明文。

二、本院前開裁定正本與裁定原本有如主文所示不符之情形,自應予更正。

三、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

民事第十三庭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千元。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17 日

審判長法 官 陳麗芬

法 官 邱蓮華

法 官 林純如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18 日

書記官 王靜怡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抗字第1086號於民國 108 年 09 月 17 日裁判,案由為假扣押聲明異議,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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