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3 分鐘讀完 全文 936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金訴字第61號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8 月 01 日

法官何君豪高明德張文毓

原告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雷仲達
訴訟代理人
黃繼岳律師
訴訟代理人
陳怡欣律師
被告
潤寅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兼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楊文虎 原住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2段64巷28
被告
林奕如
被告
張力方
被告
莊淑芬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黃柏彰律師
被告
吳靜宜
被告
陳姵伃
被告
施娟娟
被告
陳佳寧
被告
星榮物流有限公司
上一人被告
特別代理人 吳秀菊律師
被告
楊文海
被告
曾淑萍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陳建勳律師
王音之 原住○○市○○區○○○路0段00巷00
號11樓(現於法務部○○○○○○○○○執行中)

林靜怡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2年9月27日上午11時20分在本院第9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庭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 日

審判長法 官 何君豪

法 官 高明德

法 官 張文毓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 日

書記官 劉文珠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金訴字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