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7 分鐘讀完 全文 2,262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8年度金訴字第135號

違反證券交易法等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08 月 07 日

法官陳炫谷林莆晉林欣儒

公訴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曾麗珍
選任辯護人
吳秀菊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6年度偵字第30222號、107年度偵字第2498號、107年度偵字第18539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本件曾麗珍被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理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吳昊恩於民國102年3月18日起,為依證券交易法發行股份之眾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於91年6月10日公開發行,92年12月30日上櫃,並於104年4月7日更名為漢承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漢承泰公司,於107年3月8日更名為深耕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並擔任漢承泰公司之董事長兼總經理,另自102年10月31日起暫代漢承泰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捷禾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捷禾公司)之董事長,並於同年11月21日向主管機關完成代表人變更登記,綜理漢承泰公司、捷禾公司之全部事務,吳昊恩亦係佳利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佳利達公司)之負責人;曾麗珍係漢承泰公司之法人股東勁捷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勁捷公司)之負責人,亦係佳利達公司之董事;賴盈如(涉犯證券交易法等罪,另為不起訴處分)係擔任漢承泰公司之會計人員。詎吳昊恩及曾麗珍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違反證券交易法及業務侵占之犯意聯絡,而為下列之行為:

㈠吳昊恩及曾麗珍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業務侵占之犯意聯絡,於105年11月底前之某日,將如附表一所示之漢承泰公司及捷禾公司之物品,自址設新北市○○區○○路000號15號之辦公室內搬移至佳利達公司,拒不返還附表一所示之物品,將上開物品侵占入己。

㈡吳昊恩及曾麗珍均明知漢承泰公司已於105年11月17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改選董監事,由徐金龍擔任董事長並取得公司經營權,勁捷公司亦非漢承泰公司之法人股東,且於106年1月13日,由經濟部核准漢承泰公司董監事改選結果之變更登記,而於106年1月16日,由新北市政府核准捷禾公司改派鄭翔仁擔任法人代表,惟吳昊恩仍擔任漢承泰公司之總經理(任期至106年1月16日),係為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3款所稱之已依該法發行有價證券公司之經理人,且為受漢城泰公司委託處理事務之人,詎其與曾麗珍竟共同意圖為自己之利益,於如附表二第一階段所示之時間,利用語音轉帳之方式,將漢承泰公司上海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內資金,先轉存至漢承泰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下稱臺灣企銀)00000000000號帳戶,復旋即於如附表二所示之第二階段所示之時間,轉匯至佳利達公司臺灣企銀00000000000號帳戶,而為違背職務之行為,致漢承泰公司受有新臺幣(下同)1,517萬3,000元之損害。

㈢吳昊恩及曾麗珍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業務侵占之犯意聯絡,於106年1月16日下午1時許,指示不知情之會計人員賴盈如由曾麗珍陪同前往國泰世華銀行中壢分行,以臨櫃辦理之方式,將捷禾公司在國泰世華銀行申設之000000000000號帳戶內1,887萬8,200元之款項,轉帳匯入佳利達公司之上海銀行觀音分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內,並將上開款項侵占入己。

㈣因認被告曾麗珍就上開㈠所為,係犯修正前刑法第336條第2項之業務侵占罪嫌;就上開㈡所為,係犯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3款之特別背信罪;就上開㈢所為,係犯修正前刑法第336條第2項之業務侵占罪嫌等語。

二、按被告死亡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且該不受理判決,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5款、第307條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被告曾麗珍業於檢察官提起公訴後之114年6月8日死亡,有個人基本資料查詢結果在卷可稽,是揆諸上開規定,爰不經言詞辯論,逕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5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劉建良提起公訴。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7   日

         刑事第十七庭 審判長法 官 陳炫谷

                   法 官 林莆晉

                   法 官 林欣儒

                   書記官 鍾巧俞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8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度金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