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7年度司促字第37699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司促字第37699號
- 債權人
-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非訟代理人 甲○○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彪記國際有限公司、神運運通有限公司、大亨國際開發有限公司、文景航空貨運承攬有限公司、連運運通有限公司、七益國際有限公司、冠捷航空貨運承攬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常安國際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2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1 、經查,債務人冠捷航空貨運承攬股份有限公
2 、承上,如該公司未向法院聲報清算人,除該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蔡佳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