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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4年度婚字第123號民事判決預覽 ↗
二、查報被告於大陸地區之住所址或應受送達處所址;如非因自己之過失致不知被告於大陸地區之應受送達處所址,應依法聲請對被告為公示送達(民事訴訟法第149條規定參照)。中華民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婚字第596號民事判決預覽 ↗
家事法庭法官蔡惠如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5年8月8日書記官陳麗霞參考法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婚字第256號民事判決預覽 ↗
家事法庭法官蔡惠如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5年4月6日書記官周玉琦參考法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婚字第420號民事判決預覽 ↗
家事法庭法官蔡惠如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5年5月26日書記官周玉琦參考法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婚字第824號民事判決預覽 ↗
家事法庭法官蔡惠如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5年10月20日書記官陳俐妙參考法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婚字第792號民事判決預覽 ↗
蔡惠如中華民國95年10月4日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5年10月4日書記官陳俐妙參考法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家訴字第192號民事判決預覽 ↗
家事法庭法官蔡惠如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6年1月26日書記官陳俐妙參考法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3236號民事判決預覽 ↗
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四、本件被告朱美玉、許文祥均有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情形,爰依原告聲請為公示送達。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事聲字第62號民事裁定預覽 ↗
又上開二人若經法院命指定送達處所在中華民國之送達代收人,而逾期未向法院陳報,法院亦得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5項規定,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並非無處理之方式。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523號民事判決預覽 ↗
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四、本件被告高義方、高劉仁慈均有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情形,爰依原告聲請為公示送達。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聲再字第19號刑事裁定預覽 ↗
六、據上論斷,依刑事訴訟法第433條前段、第434條第1項、第220條、第59條第1款及第62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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