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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97年度訴字第308號行政判決預覽 ↗
又保稅區廠商與物流中心同屬保稅區,是以保稅區廠商將適用零稅率之貨物運往物流中心時,仍應有零稅率之適用。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993號行政判決預覽 ↗
係先輸往保稅區加值,因保稅區營業人係以輸出國外為目的,與同法第7條第1款及第2款外銷之意旨相符,故財政部乃以96年8月23日台財稅字第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99年度判字第1371號行政判決預覽 ↗
再按「主旨:關於國內或國外貿易商向保稅區廠商採購貨物,指定保稅區廠商將該貨物運往物流中心暫儲存,嗣後該貨物以貿易商名義轉運出口或轉售與其他保稅區廠商,應如何開立統一發票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司促字第28780號民事裁定預覽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促字第28780號債權人張家港保稅區東元貿易有限公司設中國大陸江蘇省張家港保稅區匯達大廈405D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338號行政判決預覽 ↗
免檢附證明文件外,為各該保稅區營業人簽署之統一發票扣抵聯。」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重訴字第64號民事判決預覽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福田保稅區楊富實業(深圳)有限公司並非依據本國公司法第1條規定成立之公司,亦未經本國認許,而本件係請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福田保稅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351號行政判決預覽 ↗
,為各該保稅區營業人簽署之統一發票扣抵聯。」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1年度訴字第1618號行政判決預覽 ↗
準此,財政部97函釋規範國內買受人乙報關進口貨物之適用主體,泛指一般營業人,並未排除保稅區營業人之適用,原告據以推論保稅區屬境外,保稅區營業人進口保稅貨物免課徵營業稅為境外交易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98年度簡字第22號行政判決預覽 ↗
、加工使用之貨物,嗣將原貨轉售與其他保稅區營業人製造、加工或外銷出口,仍符合政府鼓勵保稅區廠商購料加工外銷之立法意旨,銷售人允宜享有零稅率之租稅優惠,爰發布97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0年度判字第382號行政判決預覽 ↗
及96年6月29日令釋第1點:「營業人(包括課稅區及保稅區營業人)接受國外客戶訂購貨物後,依該國外客戶指示將貨物交與保稅區營業人(科學工業園區內之園區事業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04年度易字第3號刑事判決預覽 ↗
猶不知悔改,於103年3月初某日,在金門縣金湖鎮料羅碼頭港區保稅區內,見東風航空貨運承攬有限公司(下稱東風公司)暫置待轉運之貨櫃乙只(編號:建昌397、貨櫃號碼:TEXU0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3年度判字第686號行政判決預覽 ↗
(四)系爭保稅貨物經被上訴人在臺中港35號碼頭處查報,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6條之1及其施行細則第7條之1規定,臺中港為自由貿易港區屬於保稅區範疇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1年度訴字第1027號行政判決預覽 ↗
又依該條文修正理由可知,係為使各保稅區營業人享有同等租稅待遇,故明定銷售與保稅區營業人供營運之貨物或勞務,其營業稅稅率為零,並非如原告所指該條文存有法律解釋上之爭議
最高法院九十八年度台上字第一八五二號民事判決預覽 ↗
嗣伊於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三日查獲陵陽公司擅將存倉保稅貨物私運出保稅區,而於同年六月二十一日處陵陽公司罰鍰一億一千六百四十四萬一千八百零六元及追徵所漏進口稅費等一千一百六十三萬三千三百六十三元,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九十二年度簡字第三七五號行政判決預覽 ↗
即系爭貨物是以保稅區與課稅區間之交易進行,收貨人不必繼續以保稅貨品方式登入保稅帳內受海關監管。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3年度判字第715號行政判決預覽 ↗
本法所稱課稅區營業人,指保稅區營業人以外之營業人。」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更一字第4號行政判決預覽 ↗
(第2項)自由港區貨物輸往課稅區、保稅區,或課稅區、保稅區貨物輸往自由港區,應依貨品輸出入規定辦理,並向海關辦理通關事宜。」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3年度訴更二字第76號行政判決預覽 ↗
於本件之情形,宏達公司為海關管理之保稅工廠,是其將系爭原料進口至保稅區時,自毋庸繳納關稅;另因系爭貨物進口時係進入保稅區,並未進入我國境內,亦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324號行政判決預覽 ↗
是以行為人將進口菸品由「保稅區」載運至「課稅區」,應填具進口報單向海關申報入關,其數量逾財政部公告規定之限量者,須經簽審取具輸入許可證,於完稅後始由海關放行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補字第4561號民事裁定預覽 ↗
查本件原告起訴請求被告應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福田保稅區楊富實業有限公司出資額港幣2000萬元百分之20之出資額返還登記予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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