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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7年度簡字第580號行政判決預覽 ↗
未依規定於97年1月底前上網申報96年空氣污染物之年排放量,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6條第1項工商廠場規定處10萬元罰鍰。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114年度簡字第231號行政判決預覽 ↗
系爭餐廳異味污染檢測結果為21,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應屬可認。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6年度停字第1號行政判決預覽 ↗
二、本件聲請人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前遭相對人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為由,於民國105年9月21日以高市環局空處第00-000-000000號裁處書(下稱原處分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度簡字第26號行政判決預覽 ↗
而被告於上開時、地,於周界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為21,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之事實,洵屬有據
虎尾簡易庭106年度虎簡字第237號刑事判決預覽 ↗
派員前往永和公司稽查,查獲該公司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因未於有效期限屆至前申請展延,已屆期失效,卻未向主管機關重新申請核發即逕行操作,認永和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誤載為第21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3年度簡字第00848號行政判決預覽 ↗
18日Y015581號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通知書予以告發,並以原告使用供交通工具用之燃料未符成分標準-硫含量超過管制標準而未超過0.1wt%-大型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4條規定,以92年11月21
豐原簡易庭109年度豐簡字第746號刑事判決預覽 ↗
年11月3日書記官孫蕙文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公私場所違反第20條第1項、第21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6年度簡字第23號行政判決預覽 ↗
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公私場所違反第20條第1項、第21條、第22條第1項、第2項或第3項、第23條、第24條第1項或第2項未依許可證內容設置、變更或操作、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6年度易字第48號刑事判決預覽 ↗
又按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規定「(第1項)違反第15條第1項之管制使用土地者,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8年度簡字第2337號刑事判決預覽 ↗
立方公尺,已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依規定取得許可證,而逕行操作,認定其行為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臺南市政府遂於107年6月21
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重上字第937號民事判決預覽 ↗
㈧基隆市政府就系爭事件於104年5月21日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為由裁罰浙江凱恒公司(見原審卷一第75至78頁)。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9年度訴字第484號行政判決預覽 ↗
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另原告於98年11月18日上午9時21分發生事故,卻遲至11時12分始通報被告環保局,此為另一事;同時由於符合以下情形:因洩漏、化學反應或其他突發事故而污染運作場所周界外之環境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6年度訴字第617號行政判決預覽 ↗
號公告規定之限值50ppmw,核認該堆高機引擎使用燃油屬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而原告未經申請許可,即逕行使用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被告乃於95年9月21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3年度簡字第16號行政判決預覽 ↗
次按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公私場所違反第20條第1項、第21條、第22條第1項、第2項或第3項、第23條、第24條第1項或第2項未依許可證內容設置、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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