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全文命中20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簡字第102號行政判決預覽 ↗
雖然國內學說引用部分德國判決及學說之『反面理論』(KehrseiteTheorie)(行政機關以行政處分為給付者,得以行政處分命返還)持肯定見解。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2年度簡上字第38號行政判決預覽 ↗
足認稽徵機關對溢退稅捐處分依反面理論命納稅義務人返還,並非無據。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4年度簡上再字第8號行政判決預覽 ↗
再審原告無法律上原因保有溢領之金錢即屬公法上不當得利,無從依行政程序法第127條第3項規定之反面理論以書面行政處分核定教師應返還金錢數額。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4年度判字第356號行政判決預覽 ↗
顯然不採國內學說引用部分德國判決及學說之「反面理論」,亦即作成授益處分機關撤銷授益處分,而依行政程序法第127條請求受益人返還(公法上)不當得利,除法規規定行政機關有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98年度訴字第121號行政判決預覽 ↗
⒋綜上,德國聯邦行政程序法第49條之1已將「反面理論」明文化,而我國之行政法制近20年來,皆受德國法制之影響,則「反面理論」自非不得以法理之方式而繼受,以解決實務上之爭議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3年度判字第273號行政判決預覽 ↗
又所謂「反面理論」在德國法本非一致之見解,雖我國行政程序法第127條係繼受自德國聯邦行政程序法第48條,然我國法並未有如德國聯邦行政程序法第49條之1第1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3年度訴字第832號行政判決預覽 ↗
雖國內學說引用部分德國判決及學說之反面理論(KehrseiteTheorie)而認得以行政處分命返還。惟此問題在德國學說上原屬相當有爭議之問題。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421號行政判決預覽 ↗
年輔助辦法全文,對於機關核發所屬公務人員輔助律師費用,於訴訟案件裁判確定或處分確定後,是否得以行政處分命所屬涉訟公務人員依切結書所載或依上開規定返還受領之給付,雖無明文,但依反面理論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3年度訴字第28號行政判決預覽 ↗
2.被告雖又舉反面理論作為被告中寮鄉公所得以行政處分作為實現公法上不當得利返還之手段等語。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1年度簡字第239號行政判決預覽 ↗
屬關係,或給付原係依據行政處分而提供,其後法律上原因消滅,行政機關請求返還此公法上不當得利時,均得以行政處分命相對人返還公法上不當得利,此即德國法上所謂之「反面理論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1年度簡字第241號行政判決預覽 ↗
屬關係,或給付原係依據行政處分而提供,其後法律上原因消滅,行政機關請求返還此公法上不當得利時,均得以行政處分命相對人返還公法上不當得利,此即德國法上所謂之「反面理論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簡字第264號行政判決預覽 ↗
雖然國內學說引用部分德國判決及學說之『反面理論』(KehrseiteTheorie)(行政機關以行政處分為給付者,得以行政處分命返還)持肯定見解。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4年度訴字第341號行政判決預覽 ↗
雖國內學說引用部分德國判決及學說之反面理論(KehrseiteTheorie)而認得以行政處分命返還。惟此問題在德國學說上原屬相當有爭議之問題。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3年度訴字第93號行政判決預覽 ↗
雖國內學說引用部分德國判決及學說之反面理論(KehrseiteTheorie)而認得以行政處分命返還。惟此問題在德國學說上原屬相當有爭議之問題。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簡字第316號行政判決預覽 ↗
屬關係,或給付原係依據行政處分而提供,其後法律上原因消滅,行政機關請求返還此公法上不當得利時,均得以行政處分命相對人返還公法上不當得利,此即德國法上所謂之「反面理論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度簡字第77號行政判決預覽 ↗
屬關係,或給付原係依據行政處分而提供,其後法律上原因消滅,行政機關請求返還此公法上不當得利時,均得以行政處分命相對人返還公法上不當得利,此即德國法上所謂之「反面理論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度簡字第76號行政判決預覽 ↗
屬關係,或給付原係依據行政處分而提供,其後法律上原因消滅,行政機關請求返還此公法上不當得利時,均得以行政處分命相對人返還公法上不當得利,此即德國法上所謂之「反面理論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3年度訴字第668號行政判決預覽 ↗
雖然國內學說引用部分德國判決及學說之「反面理論」(KehrseiteTheorie)(行政機關以行政處分為給付者,得以行政處分命返還)持肯定見解。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簡字第71號行政判決預覽 ↗
屬關係,或給付原係依據行政處分而提供,其後法律上原因消滅,行政機關請求返還此公法上不當得利時,均得以行政處分命相對人返還公法上不當得利,此即德國法上所謂之「反面理論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4年度訴字第486號行政判決預覽 ↗
明白改採「反面理論」之立法例,原處分機關得直接以行政處分之方式命受益人返還,並以該行政處分為執行名義,而無須另行提起給付訴訟。
預覽
判決庫即點即預覽,選一筆看重點
- 法規
- 12,835 部
- 判決
- 2,249 萬+ 篇
- 憲法法庭
- 22,040 件
- 函釋
- 76,182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