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全文命中20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重勞訴字第13號民事判決預覽 ↗
約書或針對合意終止勞動契約有所爭執,是難認原告不同意簽立合意終止契約書,況倘若原告確實不同意合意終止勞動契約,原告自得拒絕簽立合意終止契約書即可,惟原告確實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重勞上字第34號民事判決預覽 ↗
聘僱合約方式使其效力歸於消滅,即兩造確已就合意終止之要約與承諾達成意思表示一致而發生合意終止效力。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11年度重勞上字第8號民事判決預覽 ↗
○提出以給付優惠離職金方式合意終止之要約,經兩造於108年7月2日當面進行溝通協商後,合意終止勞動契約,並於當日簽訂離職申請表與合意終止契約。
臺灣高等法院98年度重勞上字第19號民事判決預覽 ↗
1、被上訴人於何時為合意終止系爭勞動契約之意思表示?2、兩造於何時合意終止系爭勞動契約?3、被上訴人抗辯:系爭勞動契約業經兩造合意終止等節,是否可採?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596號行政判決預覽 ↗
至於溫立存等16人係與原告以合意終止方式終了勞僱關係,渠等並簽署合意終止勞動契約書。
臺北簡易庭民事判決預覽 ↗
存證信函,既明白表示兩造合意終止系爭租約,不僅兩造已合意終止系爭租約之情堪予認定,亦難謂佳能公司非原告之代理人,故兩造就系爭租賃物自合意終止之日起即無租賃關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6年度重勞訴字第8號民事判決預覽 ↗
二、被告則以:㈠被告考量原告原負責業務範疇已改由母公司其他同仁處理,且公司內部並無其他職位可供安置原告,始向原告提出合意終止勞動契約之要約,並提供合意終止協議書供原告審閱
臺中簡易庭114年度中小字第2396號民事判決預覽 ↗
又租賃契約經合法成立,並已交付租賃物而開始履行者,得以合意終止或行使終止權方式,使之消滅。契約之合意終止與終止權之行使性質不同,效果亦異。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訴更一字第四六號民事判決預覽 ↗
被告否認曾與原告合意終止前開地上權,自不足取。
臺灣高等法院九十三年度上字第三三0號民事判決預覽 ↗
,而非當然終止等節為憑,據以主張兩造係合意終止系爭地上權云云。
臺北簡易庭110年度北簡字第12377號民事判決預覽 ↗
合意終止為契約行為,於合意終止後,當事人間權利義務關係,悉依當事人之約定定之;至當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終止權終止契約後,當事人間權利義務關係,依民法第263條準用同法
新店簡易庭102年度店簡字第104號民事判決預覽 ↗
綜上,本件原告基於系爭合意終止契約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上開金額及自合意終止契約之翌日起計算之法定遲延利息,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9年度勞簡上字第2號民事判決預覽 ↗
故兩造自已達成合意終止系爭勞動契約之合意無疑。縱系爭證明書之內容亦未載及合意終止系爭勞動契約之文字,對於兩造合意終止之事實與效力,尚不生影響。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度重勞訴字第10號民事判決預覽 ↗
、曹子羚經自行研判後本於自由意願接受以合意終止方案消滅勞僱關係,並當場簽署合意終止勞動契約書、約談紀錄表、合意終止領據單、簽收表等4項文件,故被告上述行為無論從手段
臺北簡易庭113年度北簡字第7962號民事判決預覽 ↗
然依對話錄音譯文內容表明「雙方討論合意終止事宜,並縱有合意終止契約亦約定以111年3月30日為屆期條件」之事實,被告縱於111年2月25日中午與原告達成合意終止系爭加盟契約
臺北簡易庭民事判決預覽 ↗
本件原告主張於系爭租約關係存續中與被告合意終止租約一節,為被告所否認在卷,依前揭說明,原告對於其主張兩造合意終止系爭租約之事實,應負舉證之責。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5年度重訴字第133號民事判決預覽 ↗
,尚難認為原告已藉由該次大會而與被告合意終止系爭租賃契約,況且,倘若原告真於87年度派下員大會中與被告合意終止系爭租賃契約,則何以又在88年12月向被告收取本件租金,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勞訴字第235號民事判決預覽 ↗
三種方式之差別,並未要求原告當日簽署系爭契約,後原告因認合意終止對其較為有利,而於100年11月1日告知陳思穎其選擇合意終止,應可認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勞訴字第37號民事判決預覽 ↗
伊對被告公司於102年1月30日依勞基法第11條第5款終止勞動關係不爭執,惟就兩造間於94年6月22日簽立之「合意終止勞動契約書」究係合意終止勞動契約,抑或僅結清年資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4年度基小字第287號民事判決預覽 ↗
系爭租約,此有LINE對話紀錄可證,故系爭租約於該日已合意終止。
預覽
判決庫即點即預覽,選一筆看重點
- 法規
- 12,835 部
- 判決
- 2,249 萬+ 篇
- 憲法法庭
- 22,040 件
- 函釋
- 76,192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