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全文命中20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5年度判字第205號行政判決預覽 ↗
理由形成事實,亦有構成要件效力」),認為本案情形仍有構成要件效力理論之適用。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簡上字第45號行政判決預覽 ↗
間有所謂構成要件效力,已有違誤等語,亦屬誤解。
憲法法庭年統裁字第 4 號undefined判決預覽 ↗
重前行政處分的存續力及構成要件效力,並以該處分存在及其內容作為後行政處分的基礎。」
憲法法庭年統裁字第 3 號undefined判決預覽 ↗
重前行政處分的存續力及構成要件效力,並以該處分存在及其內容作為後行政處分的基礎。」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1年度裁字第1424號行政裁定預覽 ↗
三、聲請意旨略以:㈠我國現行法制中,並無所謂「構成要件效力」之規定,學理上或有援引行政訴訟法第12條之規定或司法院釋字第379號解釋作為我國承認行政處分具「構成要件效力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4年度小上字第18號民事判決預覽 ↗
經查:(一)關於原審未引用房屋稅條例第3條(53年間舊法)及民事訴訟法第281條之規定,或行政處分構成要件效力之法理,逕依房屋稅籍資料而為所有權歸屬之推定、認定,是否係屬違
臺東、成功簡易庭104年度東簡字第202號民事判決預覽 ↗
(李建良,行政處分對行政機關的構成要件效力,月旦法學,79期;行政處分的構成要件效力與行政爭訟,月旦法學,86期。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492號行政判決預覽 ↗
則拆除通知單1至4關於命何人為拆除義務人部分,並非違建認定書1至4認定範圍所及,自無所謂構成要件效力或存續力可言。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85號行政判決預覽 ↗
又被告107年10月29日公告縱然具構成要件效力,惟原告就其合法性強烈爭執(詳後述),依上開司法實務解揭櫫之「構成要件效力非屬絕對」概念,原處分之構成要件效力應被削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9年度訴字第119號行政判決預覽 ↗
⑴「行政處分構成要件效力」意涵之說明。①欲瞭解「行政處分構成要件效力」者,需先從「處分之確認效力」著手。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3842號刑事判決預覽 ↗
至於「客觀歸責理論」所謂結果存在於構成要件效力範圍內,係指結果必須落在避免危險之構成要件效力範圍內,客觀上始可歸責於行為人,亦即檢驗結果是否屬於自我(被害人)或他人(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9年度裁字第1744號行政裁定預覽 ↗
進而推翻前處分對本案之處分構成要件效力。本院亦認為:(1).此時上訴人僅得援引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行政程序重開之規定,推翻前處分之構成要件效力。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3年度裁字第1846號行政裁定預覽 ↗
是所謂行政處分之構成要件效力並非絕對,而係存在有高低落差,行政處分本身亦非因構成要件效力而不容打破。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訴字第437號行政判決預覽 ↗
該新處分對此構成要件,應予承認及接受,此即「處分構成要件效力」之意涵。故在概念上「行政處分構成要件效力」之承認,自然要以「行政處分」存在為前提。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3年度判字第434號行政判決預覽 ↗
此部分本屬前案對梁淑芳本件贈與稅本稅部分構成要件效力所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交字第276號行政判決預覽 ↗
故行政處分如未經相對人在法定期限內,作成有效之爭訟,其法律效力即強化為「構成要件效力(存續力)」;當事人對有存續力之行政處分,不得再為爭訟,並受其拘束,此為行政處分之構成要件效力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3年度裁字第1843號行政裁定預覽 ↗
是所謂行政處分之構成要件效力並非絕對,而係存在有高低落差,行政處分本身亦非因構成要件效力而不容打破。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05年度交字第6號行政判決預覽 ↗
(李建良,行政處分對行政機關的構成要件效力,月旦法學,79期;行政處分的構成要件效力與行政爭訟,月旦法學,86期。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9年度訴更一字第22號行政判決預覽 ↗
⑴「行政處分構成要件效力」意涵之說明。①欲瞭解「行政處分構成要件效力」者,需先從「處分之確認效力」著手。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06年度交字第23號行政判決預覽 ↗
(李建良,行政處分對行政機關的構成要件效力,月旦法學,79期;行政處分的構成要件效力與行政爭訟,月旦法學,86期。
預覽
判決庫即點即預覽,選一筆看重點
- 法規
- 12,835 部
- 判決
- 2,249 萬+ 篇
- 憲法法庭
- 22,040 件
- 函釋
- 76,182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