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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7年度簡字第583號行政判決預覽 ↗
第1項情形,於同一公私場所有數固定污染源或同一固定污染源排放數空氣污染物者,應分別處罰。」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3條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年度建字第55號民事判決預覽 ↗
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中段規定:「各級主管機關得對排放空氣污染物之固定污染源及移動污染源徵收空氣污染防制費,其徵收對象如下:其為營建工程者,向營建業主徵收」,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3條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簡字第118號行政判決預覽 ↗
2、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本辦法適用對像,指依本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業主之營建工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2年度易字第228號刑事判決預覽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定之「施工綱要規範第01564章-施工圍籬」第3.1.1⑶、⑷、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2條第3款、第4款分別定有明文(見本院卷第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簡上字第68號行政判決預覽 ↗
是以,上訴人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所設置之密閉輸送管道,係屬為有效收集防制空氣污染物之目的,而對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所設置之防制設施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重訴字第662號民事判決預覽 ↗
中市政府建設局設置圍籬,然該圍籬係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為施作「臺中市105年度公園廣場第二標設施維護工程」所發包訴外人福島祥造園有限公司所設置,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3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3年度簡字第11號行政判決預覽 ↗
㈡次按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本辦法適用對象,指依本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業主之營建工程。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1年度訴字第839號行政判決預覽 ↗
四、被告答辯及聲明:㈠答辯要旨:⒈系爭工程依據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下稱設施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為空氣污染防制法(下稱空污法)第16條第1項第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6年度訴字第374號行政判決預覽 ↗
又按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2項第1款及第3項規定:「(第1項)本辦法所稱營建工程,分為第一級營建工程及第二級營建工程。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4年度訴字第02373號行政判決預覽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2年5月28日環署空字第0920036945號令訂定發布並自93年7月1日施行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7條及第9條亦分別定有明文。3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582號行政判決預覽 ↗
⑶環保署106年12月27日環署水字第1060102102號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公告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第1款及第3項與環保署95年11月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7年度簡字第4號行政判決預覽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條、第4條第1項、第2項、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6年度簡上再字第2號行政判決預覽 ↗
對此,環保署96年3月26日環署空字第0960021537號函亦明確函示:「營建工程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者,應依同法第56條處分」等語在案。3
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建上字第142號民事判決預覽 ↗
點及工程施工補充說明書第4點約定,上訴人施作系爭工程,如因違反公共衛生、環保法令遭罰款時,應自行承擔相關罰鍰,伊已代上訴人繳納系爭工程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罰鍰124萬元,依系爭工程契約第5條第3
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建上字第8號民事判決預覽 ↗
:「㈠依下列相關規定圓利公司於建築物之拆除作業期間應採行『灑水』、『結構體包覆防塵布』、『防風屏』等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1、『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2、『建築物拆除施工規範』第6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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